关于改进新闻宣传报道工作的意见
关于改进新闻宣传报道工作的意见 《**时讯》的前身是《**日报·**版》。《**日报·**版》于2002年2月25日由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创办,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办齐了各项办报手续,于2002年6月1日创刊。该报从创刊到2002年底实行半月刊,从2003年1月1日改办旬报,在当年8月1日改成周报。2003年底执行全国治理地方报刊散滥活动的精神,停办《**日报·**版》。接着县委常委会又联系全县宣传工作的实际需要,2004年1月1日成立了**彝族自治县新闻信息中心、《**日报》**记者站,创办了免费赠阅的内部资料《**时讯》,办刊宗旨、规模、风格与《**日报·**版》基本相同。同其它县市报相比成长得快。核定编制6人,现有5人。 总结三年的办报经验,有成功有过失,有成效有困难。 成功及成效:一是通过县报这一载体阵地,及时有效地宣传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政府的新决策新举措,凝聚了人心、树立了县委政府的威信,强化了全县的宣传思想工作,对全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进行了客观、全面的报道,起到了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的“喉舌”作用,达到了鼓舞全县人民斗志、振奋人心和促进 “三个文明”健康协调发展的目的。二、编报运作快,每星期一几乎能见到《**时讯》;《**时讯》虽小可基本囊括了一周内全县的要事要闻,不仅加强了对内宣传,在其它县市中评价也较好,使《**时讯》成了外界了解**的一个形象窗口。三、为全县各级各部门业余新闻写作爱好者提供了创作阵地,激活了他们的写作热情,为加强全县的宣传思想工作,培养和凝聚了一个扎实的通讯员队伍。 过失和不足:一、大小会议及县领导活动的新闻宣传报道没有形成制度,宣传要求不够规范,在县级领导班子中对此多次出现过异议,曾三次发生过文字及图片宣传方式方法不妥当的过失。二、版面的科学策划、组稿、编辑有待进一步提高,有时存在版面不美、布局不科学的现象;有时存在在宣传内容上“突出宣传主题”和坚持“三贴近”原则做得不够好。三、编审、编校过程中缺乏“仔细仔细再仔细”的精神,存在为追求速度而忽视精细度的现象,曾一次出现过常识性和两次笔误性的错误。 困难:一是人员紧缺。按相关办报的要求,四开四版的周刊需要8至12人,可目前县新闻信息中心编制6人,实际只有5人,无法做到采编分离,经常发生采与编人员矛盾突出现象,有时不能顾及多点派出记者采访。二是设备简陋。现在新闻信息中心只有3台电脑,相比有了大的改善,但还无能力做到人均一台电脑的要求;有两台性能一般的相机,多数情况下记者采访没有相机;按理新闻信息中心应有2至3台数码相机,对于新闻工作者经济、节约、适用性大;到目前新闻信息中心还没有相关采访用录音机,给采访工作带来诸多不便。三是经费困难。除财政拨给的办报经费外,其它费用没有,人均核定的一点办公经费捉襟见肘,许多工作干不了或干不好。 针对以上存大的不足和困难,采取以下措施。 一、报纸的审发。尽快制定出台审稿及发送制度,严格按制度执行。(制度另附) 二、编辑。完全按照主编、编务副主编的意图策划编辑,科学、美观地策划版面,极端认真负责地修改、审定稿件,杜绝出现政治性和常识性错误。 三、校印。大胆质疑,极端仔细认真,做到仔细仔细再仔细,杜绝出现校印性错误。 四、发送:免费赠阅到股所级单位、部门及村民委员会、村完小,由县邮政局有偿发送,县处领导干部由新闻信息中心发送。 五、关于会议及领导活动新闻报道。根据大办发(2003)28号关于印发《**州关于进一步改进会议和领导活动新闻报道的意见》的通知的精神,会议及领导活动新闻报道要求规定如下: 做好会议和领导活动新闻报道工作,对于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县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反映全县各级领导干部执政为民的先进事迹,凝聚人心,鼓舞干劲,加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关于会议新闻报道: 1、县委、县政府召开的具有全局性重大意义的会议,进行准确、及时、充分的报道。 2、中央各部委、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全国、全省全州性的会议,要作认真报道。 3、县委常委会、县委全会、县政府全会和常务会议,可以公开报道的,按会议通知要求进行报道。县人大常委会和县政协常委会的例会,作为消息一次性报道。 4、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常委会召开的专题会议,需要报道的,作为消息一次性报道,文字一般不超过700字。 5、县级领导同志出席县级各部门和各乡镇召开的会议,不能就会议写会议,要从中挖掘新闻亮点,突出报道会议中受众关心的内容,文字一般不超过400字;除县委书记、县长讲话外,其他县级领导的讲话不作全文发表,消息稿中有关内容要简略。县级各部门和各乡镇召开的会议不作报道。 6、各民主党派、县工商联和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社科联、县文联等人民团体召开的代表大会和全委会、执委会,作为为消息一次性报道,文字不超过300字。 7、县级各类学会、协会举行的年会、理事会或其他会议,不作报道。 (二)关于领导活动的新闻报道: 1、党和国家领导人到县内视察,按中央有关规定,采用通稿制进行重点报道;省部级领导和州厅级领导到县里考察、调研和指导工作的,要作认真报道。 2、县主要领导县委书记、县长、副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政协主席,下同)到乡村考察工作、调查研究和出席重要活动,分别按照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的安排,进行组织报道,文字稿一般不超过700字,对随行和陪同的部门、乡村领导不作列名报道。 &n
《关于改进新闻宣传报道工作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