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矿产资源法》情况汇报
各位委员、各位代表:
xxx局在县人大的关心和支持下,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部门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全局,坚持依法行政、清正廉洁、深化改革、狠抓落实,做到保护资源更加严格规范、保障发展更加持续有力、维护权益更加切实有效、服务社会更加全面优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颁布已经20年了,这部法律的颁布实施,为我县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促进了全县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县矿业生产在依法开采、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矿业关系逐步得到了理顺,矿业秩序取得了进一步好转,我们重点做了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注重法律法规的学习和行政执法水平的提高
矿产资源监督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要依赖于法制化。为了使矿产资源监督管理逐步走向法制化,一方面,我们重视抓好全县国土资源管理队伍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建设,不断提高国土资源行政执法能力和依法行政能力。近几年,我局矿产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先后办理了多起案件,没有出现一起行政复议的,也没有引起一起行政诉讼的。另一方面,注重对国土资源系统人员的培训力度,以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地开辟学习教育培训途径,通过聘请市法制办老师、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科人员对全局干部职工开展《矿产资源法》等法律知识讲座,来提升国土资源工作管理水平。三方面是结合“3.19”《矿产资源法》宣传日,采取发表电视讲话、出动宣传车深化矿区、乡村、悬挂宣传条幅、印发矿法宣传材料等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大力宣传。
二、注重夯实基础,规范管理
这方面我们主要抓了三件事:第一件事是开展矿产资源储量核查工作。储量管理是矿产资源管理的核心,是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经济决策的依据。近两年,我们开展的矿产资源储量核查,其目的有两个:一个是解决矿产资源储量不实的问题,真正搞清资源储量家底;另一个正式启动《河南省实施〈矿产资源法〉办法》,为建立矿产资源储量动态管理打好基础。第二件事是全县矿区范围的实测工作。由于历史和技术性的原因,我县的部分矿区实际范围坐标没有明显的界桩标志,给管理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因此,我们从2002年起就组织具有测绘资格的测量单位对全县所有矿山的矿区范围从新进行实地测量定位,并栽上明显界桩标志。第三件事是不断完善采矿权人年度报告审查制度。做到严格认真、实事求是、不走过场,真正反映矿山企业开发利用情况。2005年底全县共有各类矿山企业86家,按规定应参加年度报告审查的有86家,全部参加了年度报告审查,其中,由市局直接审查47家,合格率达到100%。通过年度报告审查全面反映和掌握了矿山开发利用的实际情况。根据采矿权人年度报告审查,全面反映和掌握了我县矿山开发利用的实际情况,及时调整了矿山企业的“三率”指标考核、资源补偿费征收系数等一系列规定。所有这些均为规范矿产资源管理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注重矿业权市场的建设和完善
继我们在全省首先持牌出让第一宗探矿权之后,又在2002年研究制定了《陕县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并以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发布实施。2005年,全县通过挂牌出让方式新立矿山5个,有偿延续采矿许可证1个,共发放采矿许可证6宗,收缴采矿权出让金15万余元。目前,通过公开、透明、竞争等市场化运作方式配置资源在全县已成风气,良好的矿业权市场秩序已初步形成。
四、注重地质勘查与地质环境管理工作
截止2005年底全县范围内先后设置了36个探矿权,总体上看,勘查秩序良好。但还存在着“圈而不探”或“以采代探”的情况。为此,我们一边注重平时巡查,一边开展年度报告审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在地质环境方面,我们着重从两个方面予以加强。一方面是在全县建立了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定了汛期地质灾害防治预案,成立了防治应急分队,完善了灾害速报制度、巡查制度、灾害预警预报制度,从而收到良好效果;另一方面是切实加强矿山地质环境工作,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示范点。2004年我局向省国土资源厅申报的《河南省渑池铝钡土煅烧厂杜家沟铝土矿(北段)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立项报告》获得批准立项、实施,共投入140万元,预计到今年6月底全部竣工。恢复后的矿山环境,达到改善矿区生态环境,实现绿色矿山的战略目标,为构建和谐陕县“创建生态示范县”打下坚实基础。
五、注重矿业秩序的整顿治理
俗话说,长治才能久安。矿业秩序的治理不可能一劳永逸,必须常抓不懈。为此,我局矿管一线同志长年巡查不断,对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矿业行政 《贯彻落实《矿产资源法》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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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局在县人大的关心和支持下,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部门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全局,坚持依法行政、清正廉洁、深化改革、狠抓落实,做到保护资源更加严格规范、保障发展更加持续有力、维护权益更加切实有效、服务社会更加全面优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颁布已经20年了,这部法律的颁布实施,为我县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促进了全县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县矿业生产在依法开采、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矿业关系逐步得到了理顺,矿业秩序取得了进一步好转,我们重点做了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注重法律法规的学习和行政执法水平的提高
矿产资源监督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要依赖于法制化。为了使矿产资源监督管理逐步走向法制化,一方面,我们重视抓好全县国土资源管理队伍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建设,不断提高国土资源行政执法能力和依法行政能力。近几年,我局矿产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先后办理了多起案件,没有出现一起行政复议的,也没有引起一起行政诉讼的。另一方面,注重对国土资源系统人员的培训力度,以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地开辟学习教育培训途径,通过聘请市法制办老师、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科人员对全局干部职工开展《矿产资源法》等法律知识讲座,来提升国土资源工作管理水平。三方面是结合“3.19”《矿产资源法》宣传日,采取发表电视讲话、出动宣传车深化矿区、乡村、悬挂宣传条幅、印发矿法宣传材料等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大力宣传。
二、注重夯实基础,规范管理
这方面我们主要抓了三件事:第一件事是开展矿产资源储量核查工作。储量管理是矿产资源管理的核心,是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经济决策的依据。近两年,我们开展的矿产资源储量核查,其目的有两个:一个是解决矿产资源储量不实的问题,真正搞清资源储量家底;另一个正式启动《河南省实施〈矿产资源法〉办法》,为建立矿产资源储量动态管理打好基础。第二件事是全县矿区范围的实测工作。由于历史和技术性的原因,我县的部分矿区实际范围坐标没有明显的界桩标志,给管理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因此,我们从2002年起就组织具有测绘资格的测量单位对全县所有矿山的矿区范围从新进行实地测量定位,并栽上明显界桩标志。第三件事是不断完善采矿权人年度报告审查制度。做到严格认真、实事求是、不走过场,真正反映矿山企业开发利用情况。2005年底全县共有各类矿山企业86家,按规定应参加年度报告审查的有86家,全部参加了年度报告审查,其中,由市局直接审查47家,合格率达到100%。通过年度报告审查全面反映和掌握了矿山开发利用的实际情况。根据采矿权人年度报告审查,全面反映和掌握了我县矿山开发利用的实际情况,及时调整了矿山企业的“三率”指标考核、资源补偿费征收系数等一系列规定。所有这些均为规范矿产资源管理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注重矿业权市场的建设和完善
继我们在全省首先持牌出让第一宗探矿权之后,又在2002年研究制定了《陕县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并以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发布实施。2005年,全县通过挂牌出让方式新立矿山5个,有偿延续采矿许可证1个,共发放采矿许可证6宗,收缴采矿权出让金15万余元。目前,通过公开、透明、竞争等市场化运作方式配置资源在全县已成风气,良好的矿业权市场秩序已初步形成。
四、注重地质勘查与地质环境管理工作
截止2005年底全县范围内先后设置了36个探矿权,总体上看,勘查秩序良好。但还存在着“圈而不探”或“以采代探”的情况。为此,我们一边注重平时巡查,一边开展年度报告审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在地质环境方面,我们着重从两个方面予以加强。一方面是在全县建立了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定了汛期地质灾害防治预案,成立了防治应急分队,完善了灾害速报制度、巡查制度、灾害预警预报制度,从而收到良好效果;另一方面是切实加强矿山地质环境工作,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示范点。2004年我局向省国土资源厅申报的《河南省渑池铝钡土煅烧厂杜家沟铝土矿(北段)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立项报告》获得批准立项、实施,共投入140万元,预计到今年6月底全部竣工。恢复后的矿山环境,达到改善矿区生态环境,实现绿色矿山的战略目标,为构建和谐陕县“创建生态示范县”打下坚实基础。
五、注重矿业秩序的整顿治理
俗话说,长治才能久安。矿业秩序的治理不可能一劳永逸,必须常抓不懈。为此,我局矿管一线同志长年巡查不断,对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矿业行政 《贯彻落实《矿产资源法》情况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