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委关于建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
明办牵头,就考评指标体系立项进行专题调研,形成科学全面、简要可行的考评办法,协调相关部门共同组织考评。积极开展“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模范乡”、“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和“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个人”等评选表彰活动。各乡镇各相关部门也要对本系统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建立相应的奖惩激励机制。 建立和完善政策保障机制。各乡镇党委政府要把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作为一项事关全局的战略任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责任分工,加强调查研究,在工作职责范围内及时制定出台相关政策,尽快健全完善政策体系。 建立和完善队伍建设机制。县文明办负责宏观指导和协调工作。县教育局牵头,团县委等相关部门配合,负责学校思想道德建设教育工作队伍建设。团县委牵头,县文体局、县教育局等相关部门配合,负责各类辅导员队伍建设。县文体局牵头,团县委等相关部门配合,负责少儿文艺工作者队伍建设。县关工委牵头,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等相关部门配合,负责老干部、老战士、老教师、老模范队伍建设。县文明办要加大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创新工程”力度,通过宣传教育和骨干培训,推进广大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者观念的更新和素质的提高。各相关部门也要制定队伍建设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落实。 建立和完善联席会议制度。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由县文明委主任或副主任主持,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听取有关部门向县文明委述职,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中全县性重大问题进行讨论研究。 建立和完善协调会议制度。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也可不定期召开,由县文明办主持,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交流有关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建立和完善情况通报制度。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县文明办主持,相关部门分管处室负责人参加,通报上级党委和县委有关要求和全县性重要情况。 建立和完善专题工作研究制度。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专题工作研究会议,对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的突出问题、重要工作进行研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提出对策、措施和建议。 三、有关要求 建立和完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长效机制,是一项立足当前需要、关乎长远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各乡镇和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调查研究,根据上述主要内容的要求和具体实际制定实施意见,力争通过3—5年的努力,形成健全完善的长效机制,为形成全社会积极关心支持、主动参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各乡镇和各相关部门建立和完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请于7月底前报县文明办。
《文明委关于建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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