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为活动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贯穿各项工作始终,区委决定在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中深入开展"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以下简称"三为")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开展"三为"活动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学习和实践在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中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真心实意对人民负责的精神,把群众利益作为第一目标,把群众需要作为第一重点,把群众情绪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追求,把关心群众疾苦作为第一责任,为群众动真情、办实事、解忧愁,不断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团结带领全区广大群众为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加快中央商务区建设,振兴沈河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活动内容
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开展"三为"活动过程中,要以提高思想认识,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提升服务水准,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为重点,着力开展好以下五个方面的活动。
1、以强化"三为"意识为重点,认真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各级党组织要组织广大党员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和思想实际,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胡锦涛同志"七一"讲话精神,学习孔繁森、郑培民、谷文昌同志先进事迹,围绕王玉春老人致区委领导的感谢信和骆秀蕊同志的先进事迹展开讨论。学习教育可采取集中学习、座谈讨论、上党课、请先进人物做报告等方式进行,以不断强"三为"意识,不断增强践行"三为"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2、以自查自省自励为重点,深入开展征求意见活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特别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到群众当中,通过走访、谈心、纳谏、问计等方式,真心诚意的向群众征求意见,并对照群众意见认真查找自身在"知民情、解民意、贴民心、帮民困"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反思曾为群众做过些什么,现在能为群众做些什么,今后该为群众做些什么,以明确工作的努力方向,找准工作的着力点。
3、以办实事办好事为重点,大力开展扶贫助困活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尽己所能地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大力开展"进行一次走访慰问、结一个扶贫对子、包一名孤老残弱、当一位脱贫向导、办一件解困实事"等活动。各街道要以社区为单位,一个社区一个社区地排查"老党员、老军人、老烈属、老功臣"以及"特殊困难户"(以下简称"四老一户"),摸清底数并建档管理。有条件的街道要建立"三为"活动扶贫基金;各机关要以党小组为单位与"四老一户"人员等结一个"帮扶对子";区级领导干部要在建立一个街道联系点的基础上,再建立一个社区联系点;副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要结一个"扶贫帮困对子";开展一次"党员献爱心捐款活动";党员企业家要带头为贫困群众捐助。总之,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和手段,从物质和精神上帮助和关爱弱势群体、贫困家庭、贫困群众,使他们真正感受到党的温暖。
4、以建立健全机制为重点,广泛开展优质服务活动。各级党组织要结合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和工作职能,从群众所想所愿所急所难出发,建立健全为民服务的长效工作机制和工作制度,建立信访大厅,广泛开展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改善服务态度、优化服务环境、丰富便民利民措施等优质服务活动,为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提供方便,创造条件。
5、以发挥典型作用为重点,积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各级党组织要强化务实导向,积极开展"争创'三为'党支部"、"争当'三为'共产党员"等活动,力求做到思想上唯实,工作上抓实,组织上重实,真正做到群众利益无小事。要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辐射作用,用身边的典型教育身边的人,引导和带动广大党员时刻牢记"三为"、努力践行"三为",不断深化活动效果,提升活动水平。区委将及时建立"三为"先进典型库,组织"三为"事迹报告团在全区巡回演讲,以此推动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
三、实施办法及步骤
"三为"活动自本方案下发之日起至2005年6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1、本方案下发之日至2003年12月下旬,为宣传发动阶段。各单位要按照"全面覆盖"的指导思想,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确保本单位、本系统、本地区的每一个党组织和每一名党员都能够明确活动的目的、意义和重点,为开展好"三为"活动打好基础。
2、2003年12月下旬至2005年3月,为组织实施阶段。各单位要按照活动方案安排的内容认真组织实施,并在2004年元旦、春节期间,2004年七一期间和2005年元旦春节期间不断掀起活动新高潮。
3、2005年4月至2005年6月,为总结表彰阶段。各单位要全面总结开展"三为"活动的情况,并积极做好本单位的评比表彰工作和上报先进典型工作。区委将把此活动与全区开展的党内"两先两优"竞赛活动、"六民"工程活动以及"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相结合,于2005年七一前夕,对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一并进行隆重表彰。
四、组织领导
区委将成立"三为"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委书记鞠秀礼同志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区委副书记、区纪委书记万英丽同志,区委副书记刘平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冯守权同志,区委常委、区委办公室主任隋中清同志,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团组织党工委书记赵玉文同志,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关蓉晖同志担任。成员由区直各党(工)委、总支、党组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