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有禁则止。凡是无视党的安全法规,玩忽职守,违犯安全规程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矿纪委将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进行诫免或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凡是因早上井晚下井、迟到早退、只签名不下井、玩岗睡岗和班中串岗等影响安全生产,违犯干部作风和劳动纪律有关规定的,一经发现,从严处罚,决不姑息。通过强有力的党纪政纪和严格考核来保障我矿“1133”安全奋斗目标的顺利实现,为企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环境。
《党员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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