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部门HSE职责实施计划
的治理。 d) 对已立项或已实施的隐患治理项目进行跟踪检查,监督项目的进展和完成情况。 4.4 承包商和供应商管理 部门应认真选择承包商和供应商,加强对他们的管理,对其HSE表现进行评估。 4.4.1 承包商管理 a) 落实各项目、工程和作业承包商的管理人员和责任。 b) 按Q/SHS0001.2(Q/SHS0001.3、Q/SHS0001.4、或Q/SHS0001.5)要求,根据承包商的HSE表现,选择承包商。 c) 承包商管理人员应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和HSE培训人员,对承包商进行HSE教育培训、考核发证,建立培训档案。 d) 承包商管理人员应在承包商作业的全过程中对其进行检查监督。 e) 审查、记录承包商HSE表现,建立可选择承包商档案。 4.4.2 供应商管理 a) 落实部门内对供应商管理的人员和责任。 b) 按Q/SHS0001.2(Q/SHS0001.3、Q/SHS0001.4、或Q/SHS0001.5)要求,根据供应商提供产品和售后服务的情况,选择供应商。 c) 供应商管理人员对产品的质量负责。对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的生产过程应编制检查监督要点,进行有效监督,并将检查监督情况记录存档。 4.5 装置(设施)设计和建设 新建、改建 、扩建装置(设施)时,要按照“三同时”的原则,采用国家、行业标准进行设计、设备采购、安装和试车,确保装置(设施)在运行寿命期间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 a) 根据部门职责,组织或者参加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预评价,未进行预评价不得进行初步设计; b) 设计部门要落实设计负责人和设计者的HSE责任。设计时应按国家、行业标准和规范要求进行安全环保设计,初步设计的安全环保篇应有HSE相关部门会签批复。设计图纸应有HSE相关部门审查批准签章,对由于设计失误造成的事故应追究有关设计人员的责任; c) 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设计单位和人员的选择实行“谁选择谁负责”的原则,对由于设计失误造成的事故应追究选择人员的责任。 d) 供应部门应落实采购人员的责任。新、改、扩建装置(设施)建设中的采购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有关要求,对采购质量进行考核并与经济责任制挂钩,对装置(设施)投产后由于采购质量差引起的事故,应追究有关管理人员责任并给予行政处理; e) 建设主管部门应落实建设施工管理人员责任。新、改、扩建装置(设施)的建设安装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有关要求,管理人员应对安装质量组织检查,管理人员的职责落实情况应进行考核并与经济责任制挂钩; f) 新建、改建、扩建装置(设施)竣工后,项目主管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应制定项目的试运行程序,组织对装置(设施)与设计要求的一致性、装置(设施)的HSE防范措施、员工培训、规章制度建立等进行审查,并记录存档。 4.6 运行和维修 有关职能部门应建立运行和维修、施工作业管理程序,并监督实施,保障运行与施工作业正常进行。 a) 组织或者参加新安装和改造设备的开车审查,审查情况应记录存档; b) 按照法规、标准、规范或制度要求,制定操作、维修检验或腐蚀控制体系,保持运行正常和机械完好。 C)编制开车、操作、维修和停车规程,设置关键运行参数并监督实施; d) 按照有关法规、制度要求,落实人员对直接作业进行检查监督; e) 按照HSE管理体系要求,对关键装置要害部位进行安全监控管理; f) 建立质量保证体系。 4.7 变更管理和应急管理 部门应对所管辖专业系统发生的人员、工作过程、工作程序、技术、设施等永久性或暂时性变化进行有计划的控制;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进行研究,组织制订可靠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4.7.1 变更管理 a) 制定所管辖专业系统技术变更、机械设备设施变更和管理变更程序; b) 对所管辖专业系统技术变更、机械设备设施变更和管理变更组织审查确定; c) 监督变更程序的实施; d) 组织变更实施后的验收。 4.7.2 应急管理 a) 组织或参加制定应急预案; b) 落实部门管理人员和所管辖专业系统应急处理的责任; c) 组织或参加应急预案的检查和演练; e) 组织或参加应急预案的评估、修订。 4.8. 检查和监督 a) 制定所管辖专业系统的检查考核制度; b) 组织对专业管理情况(如工艺操作指标的执行、设备管理状况等)检查和考核; c) 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落实项目负责人、整改期限、整 《职能部门HSE职责实施计划(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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