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机构改革工作自检自查汇报材料
织建设在农金会撤销后被弱化;第二项职能管理集体资产在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被弱化;第三项职能监管农民负担在农业税费取消后被弱化;第四项职能监管农村价格因物价部门未授权基本没有开展。现在我乡农经站普遍没有业务可开展。(三)独立法人地位尚未体现。大部分事业站所因没有经费来源,日常开支和补贴只有依靠政府转移支付,所以对自身业务工作缺乏自觉性和责任感,包村抓“中心”成了各站所人员的主要工作。
三、对策与建议
1、调整乡镇管理体制,建立权责一致的乡镇政权组织。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政府职能的转变,乡镇政府不再直接组织参与社会生产和经济活动。农业税的免征,进一步减少了乡镇政府的具体事务,调整乡镇管理体制已成全社会的共识和期盼。建议根据《宪法》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重新界定乡镇政府职能,还乡镇政府应有的权利。
2、加快机构编制立法,积极推行人事制度改革。机构改革后人员出现新的膨胀,根本原因在于编制、人事制度滞后。编制管理尚未纳入法治轨道,人编分离,编制权威不够,人员进编把关不紧,编制违规监督查处不严。全社会整体人事制度改革尚未推行,改革中建立的人才竞争机制,改革后又不得不中止。要想彻底走出历史怪圈,必须尽快出台机构编制法,规范机构编制各项管理工作,建立机构编制督查制度,切实实行编制实名制管理,从法律和制度上把紧进人源头。积极推行领导干部公开选拨制度,全面实行竞争上岗,坚持“凡进必考”,彻底理顺人员上下进出的通道。让上的顺心,下的安心,群众放心。
3、制订改革长期目标,尽量采取“渐进式”改革方式。机构改革因其复杂性和系统性,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过来多采用“急进式”的改革方式,这在转变政府职能上取得了较快的效果,但在人员精简上引起了剧烈震动,给改革带来了难以想象的阻力和困难。为此建议在转变职能上实行一步到位,在人员精简上则实行“渐进式”的方式,制定具体而又切实可行的长期目标,分批进行。在多渠道分流的基础上,应着重坚持“多退少补”的原则,每年新进人员必须少于上年出编人员,能够不进的坚决不进,长期坚持下去,最终将人员精简到合理的程度。这不仅可减轻改革的震力,还可解决分流与用人的矛盾。
4、推行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多途径增收消债。针对乡镇当前出现的财政困难,建议合理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中央、省、市、县各级财政加大转移支付力度,提高对乡镇的投入比重,增加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的财政投入。合理确定县乡财力分配,规范县乡财政职能,构建科学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规范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同时乡镇自身积极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和新的财源,充分利用闲置的资产如房屋办公设施、门店、厂房、土地、水面等,通过公开招标或拍卖,变资产为资金,用来消化债务。
5、坚持政事分开原则,重新调整乡镇事业站所设置。乡镇事业机构的设置,不能搞简单的整齐划一和强制性的上下对口,应根据社会发展的需要和乡镇的实际灵活设置,有建有撤,有多有少。一是对乡镇事业站所进行清理分类,将具有行政职能的并入乡镇机关,确属事业性质的赋予其真正的独立法人地位,逐步推向社会和市场。二是撤销职能完全弱化的站所。三是进一步归并职能相近、规模过小站所,归并时实行纵横多向归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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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机构改革工作自检自查汇报材料(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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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策与建议
1、调整乡镇管理体制,建立权责一致的乡镇政权组织。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政府职能的转变,乡镇政府不再直接组织参与社会生产和经济活动。农业税的免征,进一步减少了乡镇政府的具体事务,调整乡镇管理体制已成全社会的共识和期盼。建议根据《宪法》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重新界定乡镇政府职能,还乡镇政府应有的权利。
2、加快机构编制立法,积极推行人事制度改革。机构改革后人员出现新的膨胀,根本原因在于编制、人事制度滞后。编制管理尚未纳入法治轨道,人编分离,编制权威不够,人员进编把关不紧,编制违规监督查处不严。全社会整体人事制度改革尚未推行,改革中建立的人才竞争机制,改革后又不得不中止。要想彻底走出历史怪圈,必须尽快出台机构编制法,规范机构编制各项管理工作,建立机构编制督查制度,切实实行编制实名制管理,从法律和制度上把紧进人源头。积极推行领导干部公开选拨制度,全面实行竞争上岗,坚持“凡进必考”,彻底理顺人员上下进出的通道。让上的顺心,下的安心,群众放心。
3、制订改革长期目标,尽量采取“渐进式”改革方式。机构改革因其复杂性和系统性,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过来多采用“急进式”的改革方式,这在转变政府职能上取得了较快的效果,但在人员精简上引起了剧烈震动,给改革带来了难以想象的阻力和困难。为此建议在转变职能上实行一步到位,在人员精简上则实行“渐进式”的方式,制定具体而又切实可行的长期目标,分批进行。在多渠道分流的基础上,应着重坚持“多退少补”的原则,每年新进人员必须少于上年出编人员,能够不进的坚决不进,长期坚持下去,最终将人员精简到合理的程度。这不仅可减轻改革的震力,还可解决分流与用人的矛盾。
4、推行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多途径增收消债。针对乡镇当前出现的财政困难,建议合理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中央、省、市、县各级财政加大转移支付力度,提高对乡镇的投入比重,增加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的财政投入。合理确定县乡财力分配,规范县乡财政职能,构建科学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规范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同时乡镇自身积极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和新的财源,充分利用闲置的资产如房屋办公设施、门店、厂房、土地、水面等,通过公开招标或拍卖,变资产为资金,用来消化债务。
5、坚持政事分开原则,重新调整乡镇事业站所设置。乡镇事业机构的设置,不能搞简单的整齐划一和强制性的上下对口,应根据社会发展的需要和乡镇的实际灵活设置,有建有撤,有多有少。一是对乡镇事业站所进行清理分类,将具有行政职能的并入乡镇机关,确属事业性质的赋予其真正的独立法人地位,逐步推向社会和市场。二是撤销职能完全弱化的站所。三是进一步归并职能相近、规模过小站所,归并时实行纵横多向归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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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机构改革工作自检自查汇报材料(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