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政府关于2005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中国共产党城关镇镇委员会城关镇镇人民政府关于2005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为了深入贯彻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坚定不移的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完善人口结构这一根本任务,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为我镇在全县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工作目标: 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0.5 ‰ 以内、出生二孩率控制在26%以内、出生统计准确率达到95%以上、政策生育率达到95%以上、出生性别比基本正常、避孕措施落实率达到98%以上、避孕及时率达到90%以上、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达到70%、独生子女领证率达到10%以上、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落实率达到100%、流出人口办证率达到96%以上、流出已婚育龄妇女寄回康检证明比例达到95%以上、流入人口管理率达到95%以上。 三、具体措施: 继续抓好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意见》的贯彻落实,认真解决我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加快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努力建设高素质的计生干部队伍,积极探索高标准的服务模式,科学规范高效率的运行机制,全面提升高质量的工作水平,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良好的人口环境,以创建优质服务为载体,抓班子、带队伍、抓基础、搞规范、抓特色、出亮点、抓薄弱环节、强优质服务,突出四个重点,七项工作。 四个重点是: (一)深入推进优质服务的开展 按照 “ 面向基层、深入乡村、服务上门、方便群众 ” 的工作方针,推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开展,搞好面对面 “ 十到户 ” 活动(政策法规宣传到户、思想教育深入到户、生殖保健服务到户、知情选择指导到户、受术对象随访到户、避孕药具发放到户、流动人口管理到户、生育节育访问到户、办证签约方便到户、优惠政策落实到户)。作好 “ 三宣 ” 、 “ 三调 ” 、 “ 三查 ” 、 “ 三办 ” 工作(三宣:宣传政策法规、生殖保健知识和优生优育知识,并将集中培训和入户教育相结合,使计划生育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 三调 ” :上门调查结婚人员、育龄对象情况和流动人口情况; “ 三查 ” :查环、查孕、查病,为育龄妇女进行环孕情检查的同时开展妇科病普查服务,并对常见的妇科病进行免费治疗; “ 三办 ” :办理生育证、流动人口证明和村民自治与知情选择合同,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优质服务的计生理念,把服务贯穿于农民群众发家致富奔小康的过程。 (二)加强流动人口管理 为进一步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切实维护流动人口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水平。 1、成立组织 ① 成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办公室,配备6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本镇辖区内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 ② 村(居)委会、非公有制企业,要明确专(兼)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人员,竞聘上岗,择优录取,待遇落实。 2、明确职责 ① 依法为流出人口免费办理国家统一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流出前应为流出已婚育龄妇女提供一次健康检查服务,与其签订一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合同。 ② 督促流出已婚育龄妇女,每三个月寄回一次现居住地的合格有效的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 ③ 每月组织一次对本辖区流动人口的清查清理活动,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④ 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档案,实行微机化管理。 ⑤ 为流动人口开展多种形式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 ⑥ 为流动人口提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帮助解决其生产、生活、生育方面的实际困难。 ⑦ 对违反计划生育的流动人员依法进行社会抚养费征收。 通过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全面启动计划生育城镇化管理,达到流出(入)时间清、办证时间清、签订合同清、婚育状况清、节育情况清、档案资料清、联系方法清、从事职业清。 (三)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开展好 “ 关爱女孩 ” 行动 1、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提高宣传效果,打造新的亮点,把 “ 关爱女孩行动 ” 做大叫响。
《镇政府关于2005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