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进一步作好信访工作的几点意见
对进一步作好信访工作的几点意见 过去,由于对信访工作重视不够,对新形势下出现的新矛盾化解不力,有的甚至对群众中确实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不仅不去很好解决,而且还采取能躲就躲,躲不了就推的态度,致使群众上访和越级上访的案件增多。要改变这种状况,人大除了促使各级领导深化对信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外,必须坚决贯彻落实《信访法》,按照“依靠基层,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及时、就地依法解决问题与思想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强化领导责任机制,把信访工作的各项指标纳入单位每年度的总体工作岗位责任制,逐级签订责任状,进行严格的年终考核,明确奖惩,坚决兑现。只有这样,才能促使各级各单位党政“一把手”职在一方,守土有责,对信访工作做到思想认识到位,领导保证到位,自身表率到位,使信访工作议程上有安排、工作上有位置、制度上有保障;才能促使各级各单位真正切实负起责任,把本地、本单位职权范围内信访问题解决好;也才能有效防止出现躲避矛盾、推诿扯皮、把矛盾上交的现象。 做好信访工作,关键是要按照 “ 谁主管、谁负责 ” 的原则,切实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一把手要亲自抓信访工作,对信访工作负总责,要认真履行稳定和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有效协调各方力量开展工作;分管领导对信访工作负有直接的责任,要具体负责抓好稳定和信访工作的落实。对群众信访,根据其情况和性质,尽量做到领导亲自接待、亲自批办、亲自督查落实,认真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要站在讲政治高度上,切实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要把信访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群众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加强力量,常抓不懈。要进一步增强党性原则和群众观念,对信访部门开展工作给予人、财、物等方面的大力支持,配齐配强信访力量,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各级领导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在 “ 七一 ” 重要讲话中所要求的,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 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 ” ,结合信访工作的实际,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深厚的感情,善待上访的群众,体谅和理解他们的困难,积极主动地帮助他们解决问题。 做好信访工作要进一步树牢宗旨意识,切实解决群众实际问题。要从 “ 倍加维护稳定 ” 的高度增强忧患意识,采取得力措施减少群众集体上访。要积极主动地处理重大集体上访和突发事件,应该由哪一级、哪一个部门解决的信访问题,就由那一级、那一个部门认真处理好,不得上交、不得下推。对跨地区、跨部门的信访问题,要及时通报情况,分析形势,研究处理意见。要特别注意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讲究工作方法。要加大做群众思想政治工作的力度,既要文明热情,耐心细致地宣传政策法规,做好教育引导工作,又要坚持原则,把握尺度,注意方式方法,不能乱表态,乱开政策口子,引发新的矛盾。群众上访,一方面说明我们的工作还没有做到尽善尽美,群众还有不满意的地方;另一方面也表明了群众对党和政府的充分信任,希望并依靠党和政府给他们排忧解难。对信访群众要有真情实感,时刻考虑群众生活、群众利益和群众愿望。要把处理好每一件来信、接待好每一次来访当作是实践 “ 三个代表 ” 重要思想的具体行动,千方百计地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要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对一些久拖不决的疑难问题,要在不违背政策法规的前提下,积极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不要怕上访群众 “ 占便宜 ” ;对一时难以解决或不能解决的,要耐心细致做好解释说服工作,稳定群众情绪。要变群众上访为领导下访,领导同志要经常深入基层,察民情,解民忧,多做 “ 雨中送伞 ” 、 “ 雪中送炭 ” 的工作。 做好信访工作再就是要进一步树牢责任意识,切实抓好责任制落实。信访工作本身就是领导干部的工作。要以落实领导干部信访工作责任制为重点,从三个方面扎实推进信访工作各项制度的落实。一是要认真落实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定期分析形势,讨论解决重大疑难信访问题。坚持和完善部门联系会议制度,建立齐抓共管、联手处理信访问题的协作机制。二是要坚持落实领导干部阅批群众来信和值班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对信访量较大,领导干部本人不能及时处理的,要将部分信件交给同级信访部门专人办理,同时要抓好督办,定期过问处理情况。三是要认真落实领导包案和责任追究制度。负责信访包案的领导要认真落实责任,定领导、定措施、定时间、定责任,包案件调查、包问题处理、包人员稳定。对因敷衍、拖延、玩忽职守或徇私舞弊而贻误工作,造成群众越级上访或重复上访的,要严格追究相关责任。
《对进一步作好信访工作的几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