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化部2005年文化工作要点
图书馆工程、中国美术馆二期工程等国家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的管理,各地也要加强对在建文化设施项目的管理,积极推进文化基础设施建设。 四、加大文化市场整治力度,健全文化市场体系 坚持依法行政,加快职能转变,调整管理思路和手段,促进行政管理方式的改进和行政管理水平的提高。坚持以规范促发展,以管理促繁荣,进一步加大调研力度,制定健全文化市场体系的总体方案,全面推进文化市场管理体系建设。巩固网吧专项整治成果,健全网吧长效管理机制,推进网吧连锁进程,完善网吧技术监管平台,建立文化市场动态监测网络。积极开展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违法音像制品经营活动,提高正版音像制品的市场占有率。贯彻实施“走出去”战略,大力扶持国产音像制品和动漫游戏产品以及现当代艺术品出口。加强对民间职业剧团的指导,积极培育和规范农村演出市场。在促进演出市场、娱乐市场和艺术品市场等繁荣发展的基础上,加强监督管理,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促进文化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五、积极培育市场主体,加快文化产业发展 继续贯彻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促进文化产业快速发展要求,认真抓好全国文化系统文化产业工作会议精神的落实,以体制机制创新为重点,扶持文化企业,培育市场主体,增强微观活力,不断壮大我国文化企业的总体实力。完善文化产业政策,研究推动鼓励文化企业做强做大的相关政策,积极倡导文化产业与高新技术产业的结合,促进文化企业做大国内市场、走向国际市场。加强对42个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的指导和管理,努力推广基地示范作用。充分发挥国家文化产业创新与发展研究基地等各类文化产业研究实体的作用,围绕文化企业运作机制进行相关研究,加大文化产业经营管理人才的培养力度,同时继续探索和拓宽利用社会力量培训文化产业人才的渠道。积极筹备第二届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会和第四届“中日韩文化产业论坛”。积极配合中宣部和国家统计局完成《文化产业统计指标体系》的研究制定工作,为下一步推动文化产业发展提供科学依据。 六、大力推动文化创新,努力做好文化科研和艺术教育工作 围绕文化创新,研究文化科技的发展和管理;围绕中央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研究艺术学科的发展和管理。以我国文化建设与发展战略中急需解决的重大现实问题、热点难点问题和涉及文化建设现状的大型数据调查研究等应用对策研究为主攻方向,以提高成果质量为重点,推进艺术科研工作。做好第一届文化部创新奖和第二届全国艺术科学规划成果评奖工作。适应新形势,进一步落实与高等艺术院校的共建工作,起草《艺术职业教育指导意见》,加强和完善艺术教育管理工作。出台《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完善社会艺术考级专家指导委员会组织机构。 七、围绕国家外交大局和祖国统一大业,加强对外和对港澳台文化工作 根据大国是关键,周边国家是首要,发展中国家是基础,国际多边活动是舞台的我外交战略格局,遵循党和国家的外交方针,高举“和平、发展、合作”的旗帜,配合我国整体外交大局,加强对外文化工作,充分发挥文化在外交中的作用。继续实施“中华文化走出去”战略,推动中国文化通过官方、民间和贸易三条渠道走向世界,精心打造春节、国庆以及“相约北京”、上海国际艺术节、亚洲艺术节等对外文化交流品牌,通过文化交流展示中国改革、开放、和平、进步的崭新形象。认真办好在美国举办的中国艺术节、在印度举办的中国文化节、法国文化年和第七届亚洲艺术节及亚洲文化部长论坛等大型国际文化艺术活动和国际会议。积极参与第二届亚欧会议文化与文明会议、国际文化政策论坛第八届部长级年会、文化与发展大会等国际会议和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内制订《保护文化内容和艺术表现形式多样性公约》的工作。落实东方文化研究计划,有计划地在海外设立中国文化中心。 以党和国家对港澳台工作方针为指导,以“文化认同,人心回归”为目标,全面加强对港澳台的文化交流工作,遏制文化台独。召开对港澳工作协调会,研究形势,规划工作。做好对港澳的重点文化交流项目。以共同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传统为主线,积极开展两岸文化交流活动,大力推动文化入岛。 八、建立和完善文物保护机制,切实加强文化遗产保护 组织完成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记录档案备案和国有馆藏一级文物建档。做好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评审上报工作。继续做好“三峡”、“南水北调”等国家重点建设工程中的文物保护和考古工作。积极推进渤海国遗址保护工程、南海海域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工程等重点项目。加强文物安全和文物维修管理工作,完善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推动文博单位风险等级达标。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我国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工作的意见》,推进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工作。加强行政执法检查,严格规范文物行政执法程序。依法引导和规范文物流通。组织开展文物保护行业标准的编制工作。 用科学的理论和方法指导、解决保护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确保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全面顺利地开展。在继续做好向联合国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工作的同时,建立中国的“代表作”和“国家名录”认证体系,继续开展田野调查和理论研究,逐步加大各级政府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各项投入,加快立法进程。争取以国办名义下发《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并以国务院名义颁布第一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制定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工作标准规范,开展资源普查工作。 九、巩固和扩大改革试点成果,积极推进文化体制改革 根据中央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加强对文化系统改革试点的分类指导,及时总结经验,加强对试点中出现的问题及配套政策研究,重点研究社会保障政策,提出相关解决办法。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并逐步向面上推广。积极稳妥地推进经营性国有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培育一批大型国有或国有控股的文化企业和企业集团,增强国有文化资本的影响力和控制力。继续推进公益性事业单位的内部机制改革,优化服务,提高效益。促进艺术表演团体进一步健全艺 《国家文化部2005年文化工作要点(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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