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自查自纠报告
六、存在的问题
1、个别人员存在思想认识偏差。一是认为治理**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领导及某些科室的事情,与己无关。二是认为治理商业贿赂与**工作没有多大的联系,**工作多是与困难人群、退伍军人相联系的,根本谈不上出现商业贿赂现象和不正当交易行为。三是认为行贿方是主动的,不解决行贿问题,受贿也解决不了。
2、个别县(市)**局存在畏难情绪。有些县市**局担心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会损害**形象,挫伤干部积极性,对开展工作产生畏难情绪。
3、在低保发放上,仍然存在优亲厚友的现象。
七、下一步工作计划
1、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结合**工作特点,继续组织全系统干部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思想认识。一是要充分认识开展治理**系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州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上来,增强自觉性和紧迫感。二是要重新认识“纪检监督权”,它是实现商业利润的必经之“坎”,是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的商业贿赂的最后一道闸门。这一关把好了,商业贿赂就失去生存的条件;这一关把不好,商业贿赂就会畅通无阻。三是要认识到对收受贿赂存在侥幸心理,其后果是严重的。无论谁收受贿赂,都是违纪违法,必定会受到法律、纪律的制裁。
2、突出抓好“三大教育”。一是开展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引导全体干部学习孔繁森、任长霞、郑培民等英雄模范人物以及身边优秀人员的先进事迹,牢记“八荣八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二是开展法制教育和警示教育,使全体干部认清商业贿赂的严重性和危害性。三是开展职业道德教育,教育全局干部正确认识未来的职业生涯价值取向,进一步增强忠于职守、诚信服务、严守法纪、廉洁从业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3、精心组织主题实践活动。结合本单位实际,精心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实践活动。如邀请检察、纪检监察部门的领导作预防职务犯罪和反腐倡廉工作的专题讲座,组织观看反腐倡廉专题片,组织廉政歌咏比赛和知识竞赛等。
4、围绕**业务工作、深入开展专项执法监察,重点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发放进行了执法监察,全力打造“阳光**”,加强低保动态管理。
《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自查自纠报告(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