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2005年经营管理考核方案
每年年初由主管部门依据上年费用消耗情况和车辆状况下达当年三项指标(车辆维修、配件更换、油料消耗)。各单位依据车辆维修管理制度,根据下达的指标控制自己管辖内的车辆费用。年终结算时,发生单位车辆费用超指标的,按超标数额50%罚款,同样,也按节余额的50%加奖。 附件七: 物资管理考核细则 1.本《细则》考核对象:物资供应站、机关各部门及各基层生产分厂。实行月考核,由物资供应站提供考核信息。 2.由于盲目提料和材料计划提错(价格、型号、材质有误),货到后不能及时发出,造成积压,按积压金额的100%对责任单位扣款,能利用的按50%罚款。 3.计划员无计划批料,其责任全部有计划员承担,并下岗。批料金额在1千元以内扣责任单位100元,批料金额在1万元以内扣200元,批料金额在1万元以上扣300元。 4.计划员超计划(整张板、整支管、整包装除外)批料,超批金额在1千元以内扣500元,超批金额在1万元以内5000元,超批金额在1万元以上扣50%。 5.各单位不参加材料例会,一次扣50元。 6.不按时报送材料月计划,每超过一天扣报送单位50元。 7.对回收废旧物资不配合,阻挠回收工作,每次扣该单位50-100元。 8.未经领导批准,擅自变卖,借送废旧物资者按厂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八 预算及成本考核细则 考核对象: 预算成本中心、生产厂、供应站。本《细则》实行季度考核,由预算成本中心提供考核信息。 考核内容: 一、投标报价 1.预算成本中心按月编制材料采购指导价格表。预算员按招标文件要求向材料计划员发出所需材料询价表。 2.材料计划员按预算成本中心要求限时反馈询价表,此询价表由预算成本中心备案。 3.预算员依照材料询价表、招标文件结合我厂实际成本和市场动态认真做出相应报价。 二 、预结算: 1.各生产分厂预算员按下发的《结算文件》要求做好本分厂的日常预结算工作。 2.预算成本中心协调各分厂工作。 3.预算成本中心认真审核对外付款项目。 4.每月召开预结算会。 三、成本测算: 1.预算成本中心负责全厂设备制造的成本测算(以容器制造分厂、换热设备制造分厂为主)。 2.其他分厂预算员负责本分厂加工制造的成本测算,并按要求及时上报成本测算表。 3.分厂成本员按月度上报单台设备实际成本(财务进帐),并配合预算成本中心进行季度成本对比与考评。 四、材料审批: 1.材料计划员工作要严细认真,对供商严格考察,真正做到货比三家。 2.材料计划员按统一格式填写报价单,注明提料单位、项目编号、材质、规格等,并附主辅材备料审批表,如利用库存也要明码标价。 3.锻件、加工件、特殊件等需附加工图样。 4.预算成本中心严格审核对外加工、材料采购价格。 考核办法 1.以上工作直接关系着本厂的经济利益,相关人员应本着对厂、对职工、对自己负责,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保证工作质量。如有失误,给我厂造成经济损失的,视情节轻重给予2000元以内罚款。 2.如不按要求完成任务的人员每次扣100元。 3.会议缺席扣50元,迟到扣20元。 附件九: 成本管理考核细则 考核对象:生产分厂。本《细则》实行月度和年终考核,由财务部提供考核信息。 考核内容(重点是成本员) 一、每月须按财务部下达的费用总额,按产品类别分配费用,对成本计算准确负责。 1.须与生产分厂的施工员配合,提供每月的工时数,分配工资总额、其他直接费、制造费用等,工时数要有依据,分配额要准确。 2.须与生产分厂的材料员配合,分配材料费。材料员应根据产品实际耗用的材料在材料单上标明产品类别,成本员根据料单分配材料费,必须有依据,要准确。 3.与生产分厂的有关管理人员配合,可以直接分配的费用直接列支,要有依据,不可以随意摊销。 二、 产品(产成品、自制半成品)核算工作 与施工员配合办理入库单、出库单的同时,按照成本核算的方法确定成本价以及完工产品、在产品之间分配问题。核算方法要准确、合理,数据提供有依据,有明细,每月30日上报产品成本计算单,上报时须按统一格式,要按期、及时,不能拖欠。 三、每月与保管员配合,定期清查库存产品,包括在产品,产成品,自制半成品。成本员按产品类别上报的报表,应与保管的数量、金额、帐目一致,并且存货报表在次月5日前定期上报财务部,不能跨期。 四、每月应与财务部及时沟通,对是否符合本生产分厂的成本费用及时核对,并且及时与领导沟通,随时掌握本生产分厂的成本费用情况,以及更好地控制和降低,并及时提出解决的措施。不能跨月核对。 五、每月与结算人员、施工人员配合,按时登记每月的产值情况,与财务部的收入情况及时核对,对于多结与漏结的收入及时查找原因,及时反映不能跨期。 六、每月28日下午2时开结算会,不能迟到和缺席。 七、 财务部定期培训成本员,成本员要努力学习业务,每年定期考核。生产分厂定岗的成本员不能随意更换。 八、所有的资料不能随意存放,须按规格装订成册及存档,并建立存档手册。 九、每次临时通知的会议不能缺席,不能迟到。 十、所需要报销的成本费用不能跨月。 考核办法 对以上规定的考核范围成本员要贯彻执行,对有错误或不能按时完成的人员,每次扣50元。会议缺席扣50元,迟到扣20元。 附件十: 精神文明建设考核细则 厂办、党委办考核部分 一、思想政治教育 (有经验推广奖励100—200元,未达到要求罚200元。) 1.按照厂党委要求,积极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引导职工转变观念,统一思想,振奋精神。 2.抓好“理论工程”建设。按要求内容学习。科级干部人人有学习笔记,班子有集体学习记录。 3.搞好“形势、任务、责任”教育活动,经常对职工进行形势教育,引导职工认清形势,坚定 《工厂2005年经营管理考核方案(第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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