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同志们:大家好!我叫王岩,男,今年37岁,我参加侦查二处副处长空岗的竞争。1985年8月,我从北京市司法学校毕业来院参加工作,自1985年8月至1993年在法纪检察科从事法纪案件侦查工作,1994年至1997年在贪污贿赂检察科从事经济犯罪案件侦查工作,1997年至1999年在起诉二科从事经济犯罪案件出庭支持公诉工作,1999年至2000年在反贪局犯罪预防处从事犯罪预防工作(1999年5月至2000年3月借调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抗诉处工作),2000年至今在反贪局侦查二处从事经济犯罪案件侦查工作。1989年经过考试被任命为助理检察员,目前正在攻读法律专业研究生。工作18年来,我从事了近15年的侦查工作和3年多的经济犯罪案件审查起诉工作,在长期的工作中,我积累了较丰富的工作经验,并取得了一定的业绩,这其中有各级领导的帮助教育,老同志的言传身教,也是自己不懈努力的结果。1988年我办理了原宣武公安分局副局长李德强、刑警队侦查员史为众徇私舞弊、受贿案,在近8个月的侦查工作中,我付出了艰苦的劳动,为了获取证据,在分局刑警队的配合下,我先后抓获了16名涉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从他们的口中获得了认定李德强、史为众犯罪的重要证据,成功侦破了此案。当年,我院法纪科荣获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发的先进集体称号。在侦查此案的过程中,我学习和积累了宝贵的侦查经验,这成为我以后从事反贪侦查工作的巨大财富。1994年我来到贪污贿赂检察科从事经济犯罪案件侦查工作。在3年多的时间中,我侦结案件20多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数百万元。在工作中,我逐渐形成了自己特有的且行之有效的侦查方法,对证据的取得、在逃人犯的抓捕、对犯罪嫌疑人的讯问以及对财务帐目审计等方面的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1997年10月,新刑诉法开始生效,以抗辩式取代纠问式的新庭审模式开始实施。我被调到新成立的起诉二科从事经济犯罪案件出庭支持公诉工作。在这里我重新学习了相关法律,同时运用自己在反贪侦查工作期间积累的讯问经验,成功完成了数十件涉嫌经济犯罪案件的出庭支持公诉工作,得到了院、科领导和法院审判人员的肯定和赞扬。在起诉二处的3年,我最大的收获是对经济犯罪案件证据的作用和运用有了更深的理解,什么样的证据更有利于证实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怎样使证据形成锁链做到滴水不漏,怎样在讯问被告人时使现有证据发挥作用达到极至。所有这些对我以后再次从事反贪侦查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1999年5月至2000年3月我被借调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抗诉处办理各省院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的经济犯罪案件审查工作,在借调期间,我共办理案件10余件,分赴6个省对案件证据进行复核,向高检检委会汇报案件5次,我的工作态度和办案水平得到了高检同志们的肯定。虽然在高检仅工作了10余个月,但却对我产生了巨大的影响,通过每天和法学博士、专家研究探讨法律问题,我的法学理论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同时亦感觉自己理论水平的匮乏,也坚定了我继续学习的决心。回院后,我通过考试开始了法学专业研究生的学习。2000年我又回到了反贪局继续从事我最热爱的侦查工作,这时候的我比几年前更成熟了,专业知识更加丰富,对有关法律的理解更加深入,这一切让我在侦查工作中更加得心应手。在工作中,我利用我的法律知识和侦查经验,以严谨的作风、负责的态度,侦结了10余件涉嫌贪污贿赂犯罪的案件,均被法院做出有罪判决。2001年我办理了犯罪嫌疑人张健伪造于魁智(党的十五、十六大代表)、孟广禄(全国政协委员)等人签字,贪污预发演出费4万元的案件。该案数额不大,但影响很严重,于魁智、孟广禄等非常气愤,要求我们迅速查办此案。接案后,我赶赴南京、郑州等地对张健实施抓捕,从其前女友处诱出张的电话,确定具体方位后,一举将潜逃数月的张健抓获,前后仅用2天时间。归案后,张健一言不发。这个案件是为数不多的零口供案件,据此情况,我把工作重点放在搜集、完善证据上,经过细致、耐心的侦查工作,搜集了大量足以证实其有罪的证据,使该案顺利侦结,后张健被判有期徒刑4年。该案判决后,发案单位和有关当事人对我院给予了高度评价。2002年5月份,我立案侦查了原建设银行北京铁道支行白纸坊办事处副主任蒋小春涉嫌挪用公款400万元的案件。此案案情复杂,事过已近7年,涉案当事人下落不明,难以取证,且蒋小春已知悉检察机关将介入,极可能逃跑或串供。针对此情况,经请示领导,决定先对犯罪嫌疑人实施抓捕,再展开调查取证。我们经过长时间的蹲守,将蒋小春抓获归案。早有心理准备的蒋小春自认为很多知情人下落不明,无法对其行为指证,拒不供述犯罪事实,因此该案对证据的要求更加严格。蒋小春在任副主任期间,掌握着多个帐号,因为没有口供,我凭借着自己耐心细致的工作作风,将可能涉及被挪用的存款资料及银行凭证全部调取筛查,共向银行发出查询函数十份,复印各类银行凭证200余份;调取了十余家企业的工商档案资料;多次到平谷、怀柔等远郊区县调查取证;经多方查找,将当年涉案的多名当事人全部找到,取得了至关重要的证人证言。经过5个月的工作,不仅查明了犯罪嫌疑人蒋小春挪用储户400万元的事实,而且发现了举报线索之外的其挪用77万元的犯罪事实,此案公诉后蒋小春被判有期徒刑13年。 《检察院侦查二处副处长竞职演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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