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全市民主评议行风优化经济环境活动实施方案
p; 1、执行党和政府关于宣传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宣传纪律以及广播电视法规情况。主要包括: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党的新闻工作方针、政策和原则,维护党的声誉、国家的形象、人民的团结和社会的稳定;遵守广播电视法规,严格执行转播、制作、播出、传输广播电视节目有关规定。 2、广播电视节目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的情况。主要包括:坚持新闻报道的真实性、正确把握广播电视舆论导向、正确把握和发挥广播电视舆论监督的作用。 3、广播电视从业人员执行行业自律规定和遵守职业道德的情况。主要包括:在宣传中不搞“有偿新闻”,不搞“人情稿、关系稿”;在采访、拍片等公务活动中无吃、拿、卡、要、报现象;无接受被采访、宣传报道对象邀请的高消费娱乐活动。 4、净化荧屏、声频情况。主要包括:无违规播放不良广告、虚假广告;无违反规定插播广告、超量播放广告;无违反规定播放影、视、广播节目。 5、工作作风和效率情况。主要包括:爱岗敬业,认真完成工作任务,工作效率高;与被采访、报道对象团结协作、密切配合;深入实际、谦虚谨慎、吃苦耐劳、形象良好。 以上内容的评议档次分别为“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 四、方法步骤 评议采取上下联动、内外结合、面向社会、群众参与的方式进行,注重调查评议与问卷评议相结合,各界参评和“议下评上”相结合,突出自查自纠和对问题的整改,进一步推动行业作风建设。 第一阶段:准备动员阶段(7月份)。 1、成立市、区(市)行风评议工作的领导机构及办事机构,具体组织、协调、指导本区( 《2005年全市民主评议行风优化经济环境活动实施方案(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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