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全市民主评议行风优化经济环境活动实施方案
市)的行风评议工作。 2、各参评部门和单位根据评议内容和要求,向社会宣传自己的工作职责、服务承诺及加强行风建设的措施,积极进行系统内的行风评议,进行自我评估、自查自纠。对评议中提出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并写出整改报告。 3、市和区(市)成立评议小组,选聘参评代表并进行培训。评议代表要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和服务对象中素质高、参政议政能力强的社会各界人士担任,确保其代表性和广泛性。行风评议活动领导小组赋予评议代表调查权、监督权、评议权。要注重推广建立评议代表库等一些好的做法,保证评议结果的客观公正。 4、依靠群众、面向社会。一是评议代表以分散或集中的方式对参评单位的行风状况进行明察暗访;二是向社会公布市参评部门、单位的行风监督电话,接受群众的举报和投诉;三是采取各种形式(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表等)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全面掌握各参评单位的实情。 5、各区(市)及参评部门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对评议工作进行广泛宣传,让广大群众、企业和参评单位的干部职工了解评议工作的意义、内容和方法,提高对评议工作的认识,积极参与民主评议工作。 第二阶段:评议调查阶段(8—9月份)。 1、调查评议。评议小组深入被评议单位和其管理、服务对象,通过召开座谈会、明察暗访、个别了解、听取汇报等多种形式,围绕评议内容,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被评议单位的行风评价意见,逐个单位写出综合评价报告,评出具体分数。 2、问卷评议。评议问卷表由市评议活动办公室统一印制,市、区(市)分别发放,每个区至少发放评议问卷调查表200份,滕州市不少于300份。同时组织市、区(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和各类企业进行问卷测评。回收密封后,于9月底前报送市纠风办,由市评议办统一组织人员进行汇总。回收率应不少于90%。区(市)领导同志的问卷表由市评议办直接发放、回收。 第三阶段:评议反馈阶段(10—11月份)。 《2005年全市民主评议行风优化经济环境活动实施方案(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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