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存桌面快捷方式 - - 设为首页 - 手机版
凹丫丫旗下网站:四字成语大全 - 故事大全 - 范文大全
您现在的位置: 范文大全 >> 综合范文 >> 计划方案 >> 正文

查处无证非法采矿工作实施方案


003〕9号)的要求,及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对需要关闭矿井的,要报请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关闭。   (三)公安部门职责   1.负责民用爆破物品的监督管理及有关刑事、治安案件的查处工作。   2.负责查处非法制造、贩运、买卖和矿山非法使用民爆物品的案件。   3.依法核发《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对无证矿山,以及过期作废采矿许可证的矿山,不得核发《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停止民爆物品供应。   4.依法查处涉嫌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的案件。   (四)经贸部门职责   1.查处非法供电问题   2.查处煤炭关闭矿井死灰复燃问题。   (五)电力供应单位职责   1.停止对列入取缔、关闭矿山的电力供应。   2.对无证非法采矿矿山以及采矿许可证过期作废的矿山,不予提供电力。   3.负责检查、处理本系统内违规供电和转供电行为。   (六)行政监察机关职责   依法、依纪查处行政监察对象在查处无证非法采矿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监管不力、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甚至对不法矿主纵容、包庇的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进行行政责任追究,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查处无证非法采矿工作实施方案(第2页)》
本文链接地址:http://www.oyaya.net/fanwen/view/104146.html

★温馨提示:你可以返回到 计划方案 也可以利用本站页顶的站内搜索功能查找你想要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