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卫生县城工作方案
9 、按规划要求,实施水上公园建设工程(由农业局、水利局落实)。 10 、实现环境保护投资指数 2% 以上;全年空气质量指数小于 100 的天数为 300 天以上;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到 70% 以上(由环保局落实)。 11 、县城内无劣质饮用水,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 70% 以上;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 70% 以上(由环保局、水利局、城建局落实)。 12 、公用电话、邮箱、报栏、路灯、座椅、雕塑、标语牌、卫生箱等公用设施功能完好,无人为弄坏、弄脏现象(由城管监察大队落实)。 13 、建成区内确保下水道、排水口通畅、清洁,井盖等设施齐备、完好,无违章建筑(由城建局落实)。 14 、制定并出台县城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加大创建力度,确保建成区环境卫生达到国家文明卫生县城标准(由龙泉镇、城建局、卫生局落实)。 15 、每 3 万居民拥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5 个以上; 3 岁以下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率达到 95% 以上;食品卫生合格率达到 98% 以上;除“四害”四项指标全部达到国家标准;各类公共卫生场所卫生合格率达到 98% 以上(由卫生局、疾控中心落实)。 (三)优良秩序组(设在县政法委) 优良秩序组的主要职责是抓好治安、交通、市场等县城秩序的整治工作,形成规范有序、安全稳定的局面。具体要求是: 1 、由综治办牵头,组织协调本组各职能单位,按照“测评体系”,制定并出台本组工作实施细则,搞好本组建档工作及创建任务。 2 、出台门前“五包”规定,落实“门前五包”制度,与县城临街门店房产所有人、四街村委会、家属区(楼、院)产权人签订责任制,使门前“五包”管理落到实处(由城建局、工商局、龙泉镇、城管监察大队落实)。 3 、强化交通管理。交通标志、标线等齐全、达标,每年刷新两次;合理规划设置机动车、自行车、三轮车、摩托车停放位置和运行线路;坚决并彻底制止乱停、乱放、乱摆、乱搭、乱建、乱写、乱画、乱扔、乱推、乱行等不文明行为(由公安局、交警队、交通局、城管监察大队落实)。 4 、强化集贸市场管理。市场设施齐全达标,经营活动、管理工作规范,彻底取缔马路市场、工厂,做到坐商归店、游商进市,临街门店严禁门外经营(由工商局、市场管理服务中心落实)。 5 、强化治安管理。加强外来人口和暂住人口、出租房屋和文化娱乐场所管理;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八类刑事案件的发生率控制在 2.2 起 / 万人以下;公民对查处聚众赌博、卖淫嫖娼和制、贩、吸毒案件的满意度在 80% 以上;县城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完好率达到 100% ;设有符合公安部 110 报警服务工作规则的 110 报警服务系统;加大对破坏县城设施行为的打击力度,制定措施,严防死守,保证创建成果(由公安局落实)。 6 、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制定“安全文明小区”、“安全文明村镇”、“安全文明单位”、“安全文明路街”创建标准,深入开展创“四安”活动,“四安”单位的达标率达到 90% 以上,努力争创全市、全省乃至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县(由综治办落实)。 7 、各村民委员会、居民区要成立基层民调组织,及时解决民事纠纷等问题(由政法委落实)。 8 、把新建路(北至北关大池,南至农场)创建成严管路、示范路。试行垃圾袋装管理;改变沿街饭店燃料结构,禁烧散煤、型煤;取缔一切占道(含人行道)和门外经营,取缔占卦算命等封建迷信活动;各门店招牌由文化中心制定统一标准;限制大卡车、大货车、三轮车、四轮车、牲畜车进入新建路;合理规划摩托车、自行车存放点,有专人看管,有醒目标志(由交警队、工商局、城管监察大队落实)。 9 、成立见义勇为组织,设立见义勇为基金,保障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利益,每年召开一次表彰会(由政法委落实)。 10 、青少年不宜的文化娱乐场所均有明显的警示牌,并禁止对青少年营业(由文化活动中心、工商局落实)。 (四)优质服务组(设在县直工委) 优质服务组的主要职责是通过组织开展“满意在壶关,岗位做奉献”系列活动,全面提高各行各业特别是窗口行业的服务质量和水平。具体要求是: 1 、由县直工委和县政府办公室、经贸局组织协调本组各职能单位,按照“测评体系”,制定并出台本组工作实施细则,搞好本组建档工作及创建任务。 2 、突出开展创文明行业、文明企业、明星单位和服务标兵活动,深化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优质服务水平,开展丰富多彩的思想教育和创建活动,窗口服务单位群众满意率达到 85% 以上,行风评议良好率达到 70% 以上(由县直工委、经贸局落实)。 3 、工商、税务、公安等执法部门文明执行公务,政府部门政务公开,办事程序透明(由政府办落实)。 4 、培养、推广一批优质服务先进典型,争取在市一级以上产生影响(由县直工委落实)。 5 、制定并推行文明用语制度,制定服务行业、执法部门的公开承诺制度,每半年进行一次服务承诺制度的竞赛评比工作,并排队通报(由县直工委落实)。 6 、开展服务进社区活动,建立一批青年志愿者服务基地、服务站,注册志愿者人员总数要占到县域总人口的 1% 以上(由团县委落实)。 7 、积极开展诚信服务、竞赛评比系列活动,每年进行一次诚信服务机关、学校、企业、门店评比工作,并排队通报全县(由政府办、经贸局、县直工委落实)。 (五)优秀文化组(设在县文化活动中心) 优秀文化组的主要职责是通过开展机关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商业文化、体育文化、科普文化等活动,全面提升县城文化品位。具体要求是: 1 、由文化活动中心牵头,组织协调本组各职能单位,按照“测评体系”,制定并出台本组工作实施细则,搞好本组建档工作及创建任务。 《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卫生县城工作方案(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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