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主管部门的作用,加大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经营单位(场所)经营活动的监管力度,严厉查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网吧和超时经营等违法行为。 同时,作为此次行动的牵头部门,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好专项整治工作。 区工商分局要加强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登记管理。依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和《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坚决查处取缔黑网吧等无照或证照不全的经营活动。 区公安分局要加强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治安及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加大对网吧中制作传播有害信息,进行危害信息网络安全活动,以及违反治安、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的执法力度。 区通信公司要加强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接入服务的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停止对违规违法网吧接入服务工作。 区教育局要加强对学校内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的管理。各类学校要严格校纪校规,加大对未成年人不得进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力度。要充分利用现有的计算机网络资源,为学生提供必要的上网条件,提倡中小学校的计算机教室在课余时间对学生开放。 区财政局要保证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日常管理工作必需的经费,支持建立计算机监管体系,落实专项整治经费及举报奖励经费。区文明办要加强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形成专项整治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真正使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广泛的社会成效。 共青团区委要加强青少年网络文明教育,广泛宣传《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引导未成年人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加强自我管理,自觉远离网吧,配合区文体局等部门开展创建“安全放心网吧”、“文明网吧”等活动。 五、专项整治工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区里成立由分管区长任组长,文化、工商、公安、教育、财政、法制、文明办、共青团、电信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河东区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区文体局,具体承担专项整治的指导、联络、协调工作。 (二)充分发挥舆论宣传作用。要充分发挥各种媒体的宣传作用,加大对网吧管理和整治的宣传力度,为专项整治行动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广泛发动全社会特别是家庭、学校参与网吧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专项整治行动和日常管理,聘请学生家长、老师和热心教育的社会各界人士作为网吧义务监督员,建立起良好的社会监督机制;文化、公安、工商等部门要在新闻媒体、网吧经营场所、中小学校及人员相对密集的场所设立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 (三)建立健全责任制。在专项整治工作中,文化、工商、公安、教育、法制、文明办、共青团等部门(单位)要切实落实建立起对于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的责任制,确保综合执法工作顺利进行,建立网吧管理的长效机制,保持对违法违规的高压态势,防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反弹。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完不成整治任务的要逐级追究责任,确保任务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处罚到位。本着“一手抓整顿和规范,一手抓改造和提高”的原则,引导我区网络文化市场健康发展。 附:1、河东区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名单 2、河东区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
《网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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