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侨情调查实施方案
7日~30日) 由县外事侨务办公室在12月30日前按要求将侨情调查资料汇总报市重点侨情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几点要求 (一)认真组织实施。各乡(镇)、村、社区居委会要严格按调查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要确保调查工作人员有固定办公地点、专项经费和办公设备。各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责任到人,分工协作,形成合力,确保重点侨情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注意方式方法。调查员在入户调查时,要讲究工作方法,向入户对象讲清调查的目的、意义,消除疑虑,取得理解、配合和支持。向海外乡亲和社团传真、发函调查的有关侨情调查表格,须经县外事侨务办公室审核后报市调查办审查。 (三)确保调查质量。各乡(镇)、村、社区居委会要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把好摸底、调查、录入、汇总等各个环节的质量关,把握好工作进度与质量的关系,保证侨情调查资料的真实可靠。 (四)依法开展调查。各乡(镇)、村、社区居委会及县调查办全体工作人员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严格履行保密义务,特别是对入户调查表和重点对象的有关资料要严格保密,严禁外传外泄
《重点侨情调查实施方案(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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