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治理公路水上“三乱”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治理公路水上“三乱”工作力度,实现我县治理公路水上“三乱”目标,根据《××省××年治理公路和水上“三乱”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落实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治理公路、水上“三乱”责任制度,规范上路下河执法部门的执法行为,遵章守纪,自觉抵制“三乱”歪风,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要求,积极探索从根本上解决公路、水上“三乱”问题的方法和措施,建立预防和治理公路、水上“三乱”的各项工作,确保我县公路水上交通畅通,为我县经济协调稳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年的工作目标:一是继续巩固治理公路水上“三乱”工作成果,严防反弹。二是做到机构不撤,人员不减,力量要加强,进一步完善集中检查制度。三是推进依法行政,促进源头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治理公路水上“三乱”工作的长效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现场查办案件。四是通过努力,使我县公路水上现实无“三乱”现象。
三、工作任务
以规范收费站点和执法人员上路执法行为为重点,加大治理力度,巩固治理成果。一是加强源头治理。进一步清理、规范检查站点,该撤销的撤销,该合并的合并;对新设检查站点要充分论证,从严控制,严格审批。在全县继续抓好省道和白云库区的“三乱”治理工作的同时,把工作重点放在清理县、乡道设置的检查站点上,严格规范有权上路部门的检查、收费行为,加强对省、县、乡道“三乱”现象反弹较严重的重点路段的督促检查。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要牢牢把握工作重点,结合各自的实际,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工作。
××年全县治理公路水上“三乱”工作要实现以下四个目标:
1、通过重点整治,把公路上未经省政府批准设立的检查站(卡)全部撤销,已经省政府批准设立检查站的规范化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坚决遏制非法上路下水检查。
2、通过健全监督约束机制,严格规范交通、公安、林业部门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坚决制止在公路和水上乱设站卡、乱收费、乱罚款的现象。确保水陆运输安全畅通,为县域经济的发展创造一个宽松的环境。
3、通过对××库区水上船舶的整治,严格规范经营和收费行为,为我县旅游事业的发展,为游客的休闲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四、具体措施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要按照国务院国发[1994]41号文件要求,加大从源头上治理公路、水上“三乱”的力度,创造经济发展良好环境,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维护社会稳定。
(二)继续严格落实治理公路、水上“三乱”工作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设站,谁监管”及“谁的人,谁管理”的原则,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
(三)严格依法行政,认真落实“七个严禁”规定。要抓好“七个严禁”规定的贯彻落实:严禁向执法部门下达罚款指标,按以收定支、以罚定支;严禁无权上路执法部门上路执法;严禁执法部门聘请人员,雇用人员、临时人员上路执法和协助执法;严禁未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擅自越权设站收费、检查,严禁省人民政府已宣布撤销的收费站继续收费,严禁检查站为其他部门搭车收费;严禁上路乱查、乱扣、乱收、乱罚,罚而不纠,罚而不处;严禁收费罚款单位与个人分成,公款私存,贪污、挪用罚没款;严禁徇私枉法,执法人员私了道路交通事故。
(四)正确处理治理公路“三乱”与治理超限超载运输的关系。超限超载严重危害公路、危害行车安全,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和治理公路“三乱”现象同时符合优化道路交通环境的要求。治理超限超载工作要严格按照中央有关部委的规定和省人民政府通告的要求精神,做到“依法行政,强化管理,科学检测,卸载放行。”
(五)进一步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完善查处公路、水上“三乱”案件备案制度。按照《××省公路水上基本无“三乱”考核标准》的要求,要坚持每月对本辖区内的公路、河段的监控和检查。对易于发生“三乱”行为的地段要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对易于发生“三乱”行为的部门和单位,要有针对性地加大教育力度,常敲警钟,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六)建立高效率的绿色通道。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确保“绿色通道”运输车辆的畅通。对“绿色通道”运输车辆,经过我县境内的不得随意设卡检查。要保障“绿色通道”运输车辆在我县辖区内的畅通。
《××年治理公路水上“三乱”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