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省委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
中国共产党XX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同志在首都各界纪念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5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发[2005]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支持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能,切实把我省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人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不断增强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在党的领导下,全体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管理国家事务的重要途径和最高形式,也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充分发扬民主、贯彻群众路线的最好实现形式,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鲜明的特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做好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必须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政治方向。我们一定要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发展社会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大意义,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2000年9月自治区党委人大工作会议以来,全区各级党委切实加强对人大工作的领导,积极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同级党委的工作部署,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有力地推动了我省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但同时必须看到,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越来越需要更加健全的民主、更加完备的法制和更加科学的政治制度作保证。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省各级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方式和工作机制还不能完全适应,民主法制建设还不够完备,人大监督机制还不够健全。这些问题影响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用的充分发挥,必须认真加以解决。
全区各级党组织、广大共产党员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各族人民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胡锦涛同志在首都各界纪念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5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中央关于转发(中国共产党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发挥全国人大伐表作用,加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发 [2005]9号文件),不断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坚定性,不断增强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坚定性,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势和特点更加充分地发挥出来,把全区各族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凝聚起来,推动全区“四项建设”取得更大的成绩。
二、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各项职权
积极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立法权。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对地方立法工作的领导,善于把党委的重大决策通过法定程序转变为地方性法规。对同级人大常委会党组报送的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及重大立法项目等请示,要及时研究批复,提出指导意见和立法建议,并主动协调解决立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自治区和 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严格执行立法法,努力做好法规的调研、起草、论证、听证、审议等各项工作,不断提高立法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要适应建设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强化我省的经济立法,推进经济法治建设。要从我省民族自治区的实际出发,认真行使好宪法和法律赋予民族自治地方的立法权,制定出与国家法律体系相适应的、具有民族地区特点的法规。要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坚持走群众路线,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增强法规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各级行政、审判、检察机关及有关部门,都要按照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认真做好法规草案的起草、报送、修改等工作。
积极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权。各级党委要积极支持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依法行使监督权,协调解决好监督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督促“一府两院”自觉接受监督。各级人 《XX省委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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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同志在首都各界纪念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5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发[2005]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支持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能,切实把我省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人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不断增强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在党的领导下,全体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管理国家事务的重要途径和最高形式,也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充分发扬民主、贯彻群众路线的最好实现形式,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鲜明的特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做好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必须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政治方向。我们一定要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发展社会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大意义,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2000年9月自治区党委人大工作会议以来,全区各级党委切实加强对人大工作的领导,积极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同级党委的工作部署,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有力地推动了我省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但同时必须看到,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越来越需要更加健全的民主、更加完备的法制和更加科学的政治制度作保证。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省各级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方式和工作机制还不能完全适应,民主法制建设还不够完备,人大监督机制还不够健全。这些问题影响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用的充分发挥,必须认真加以解决。
全区各级党组织、广大共产党员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各族人民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胡锦涛同志在首都各界纪念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5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中央关于转发(中国共产党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发挥全国人大伐表作用,加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发 [2005]9号文件),不断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坚定性,不断增强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坚定性,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势和特点更加充分地发挥出来,把全区各族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凝聚起来,推动全区“四项建设”取得更大的成绩。
二、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各项职权
积极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立法权。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对地方立法工作的领导,善于把党委的重大决策通过法定程序转变为地方性法规。对同级人大常委会党组报送的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及重大立法项目等请示,要及时研究批复,提出指导意见和立法建议,并主动协调解决立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自治区和 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严格执行立法法,努力做好法规的调研、起草、论证、听证、审议等各项工作,不断提高立法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要适应建设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强化我省的经济立法,推进经济法治建设。要从我省民族自治区的实际出发,认真行使好宪法和法律赋予民族自治地方的立法权,制定出与国家法律体系相适应的、具有民族地区特点的法规。要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坚持走群众路线,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增强法规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各级行政、审判、检察机关及有关部门,都要按照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认真做好法规草案的起草、报送、修改等工作。
积极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权。各级党委要积极支持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依法行使监督权,协调解决好监督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督促“一府两院”自觉接受监督。各级人 《XX省委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