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金融体制改革 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深化金融体制改革 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对深化金融企业改革、健全金融调控机制和完善金融监督体制等提出了明确的目标、任务和要求,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对金融工作的内在要求。结合我州实际,深化金融改革,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我们认为必须抓好三方面工作。
一、围绕中心,改善服务,金融要努力成为湘西经济发展的“助推器”
经济工作是党的工作中心。当地政府拓展经济的基本思路是什么,重点支持的是什么,大力发展的是什么,这是我们金融部门必须要明确的。如果我们不清楚,与政府的立场不吻合,就谈不上支持经济的发展。因此,我们要围绕政府经济工作的基本着眼点和工作基本目标,积极调整金融工作思路,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实现金融服务与支持的重心转移,助推地方经济发展。
(一)人民银行要积极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渠道,助推我州经济发展
第一,在制定货币信贷政策指导意见时,要强化四个支持。以支持龙头企业为重点,推进农业产业化;以支持支柱企业为重点,推动工业化;以支持交通、电力、通信建设为重点,解决经济发展瓶颈,促进城镇化;以支持发展生态旅游为重点,推进第三产业发展。不断完善小额农贷,进一步解决农民贷款难的问题;大力发展消费信贷,努力实现信贷品种和数量增加;积极推行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支持扩大再就业。
第二,在加强金融服务时,要立足三个投入。一是建“窗口”,指导投入。结合我州实际制定贯彻执行货币信贷政策指导意见,指导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加大筹资、项目资金争取和国债项目贷款配套、金融新产品开发、信贷营销力度,切实加大信贷投放。灵活有效运用货币政策工具,管好用活央行资金,加强宏观调控。积极运用再贷款手段支持银行和信用社扩大信贷投放能力,引导金融机构在地区、产业间合理投放信贷资金,加大对朝阳产业和有市场、有效益、有信用企业的资金供给。积极推广票据业务,多渠道融资。引导金融机构发展票据业务,鼓励中小企业在商品交易中广泛使用票据,探索发展企业利用票据融资的途径,改变企业过度依赖银行贷款的单一融资方式。二是抓沟通,促进投入。要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组织金融机构做好上下沟通、银企沟通、银政沟通工作,增进政银企各方的理解和支持,利用银企恳谈、项目洽谈、行长联系会等形式,促进金融机构增加有效信贷投入。三是树典型,引导投入。积极推广和宣传银行、信用社改善经营管理、加强信贷营销、改善金融服务、促进经济发展以及企业诚实守信等方面好的作法和经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入,确保每年贷款新增20%以上。
(二)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要选准信贷支持载体,多角度支持我州经济发展
一是大力支持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加速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突出支持重点产业、商品基地建设。通过信贷资金的倾斜引导农民以市场为导向,因地制宜地实行产业化经营模式,促进农业生产区域化、专业化、商业化。突出支持龙头企业,培育市场主体。要突破所有制、区域、行业、部门界限,广泛吸纳产业链各环节资金,通过资金重组、兼并联合、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培育一批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加大对农业基本建设的信贷投入,增强农业抗灾保收的能力。农行要在近3年内从中央扶贫贴息组织3亿元,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及其基地建设;信用社力争2年内农村中长期信贷投入达2亿元,全面推进信贷扶贫产业开发工作。
二是着力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加快我州工业化步伐。要在企业提高自身经营业绩、提升信用程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信贷管理体制和授权授信管理办法,调整现行贷款审批方式,积极向上级行争取信贷优惠政策,建立有效的贷款发放及奖惩机制,充分调动基层金融机构贷款营销的积极性,满足中小企业合理资金需求。
三是支持城乡市场体系建设,拓宽我州商品流通空间。积极配合地方政府进行小城镇建设,围绕住房供水、供电、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给予信贷支持,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使其成为农副产品的集散地。大力支持实施迁徙式扶贫开发,加速小城镇扩容提质和生态建设。针对城乡居民对消费贷款需求,尤其是住房贷款、助学贷款等资金需求欲望强烈,商业银行要增加消费贷款品种和比例,支持激活农村消费市场,加快我州小城镇建设步伐。
四是增加教育信贷投入,开发人力资源。尤其是针对我州劳务输出多的实际,大力支持开展职业教育培训,发展教育信贷业务,推进信贷与科教开发的结合,提高外出务工人员的素质,推动我州教育、科技的发展。积极开展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促进扩大再就业。探索外出务工人员小额贷款联保方式,促进劳务经济发展。
(三)完善政策性金融功能,促进我州经济发展 进一步完善农发行的机制和功能,调整其经营范围,更多地赋予其农业政策性金融功能,充分发挥其在支持农副产品收购、支持农业开发、退耕还林、小城镇建设、农田基本建设、乡村道路建设、农业科技投入等方面的应有作用。
二、深化改革,形成活力,金融要努力成为湘西经济发展的“加速器”
(一)人民银行职能调整和监管局分设。今年底,金融监管职能从人民银行分离,成立银监局。人民银行要正确把握职能重心,理清工作思路,找准工作定位,创新工作方法,更好地发挥中央银行在宏观调控和防范与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中的作用。银监局要根据自身的职责,强化金融监管,维护金融稳定。人民银行与银监机构要建立密切的联系机制,相互协调、相互配合,共同维护金融稳定,促进经济发展。
(二)商业银行要整合资源,优化配置。一是商业银行要用发展的观念、长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