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局2007年普法工作计划
为了进一步提高全县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和法制化管理水平,增强全社会国土资源国情、国策和法制意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为全县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确保“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顺利进行和目标任务的实现,根据市国土资源局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县国土资源法制意识不断强化,资源保护的基本国策意识和节约集约用地观念明显增强,全县土地、矿产、测绘市场秩序稳定、规范,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明显下降;全县国土资源系统依法行政深入推进,国土资源管理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制度框架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国土资源管理法治环境明显改善。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和宣传《宪法》及《行政许可证》、《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观念,自觉用法律法规规范行政行为。全面推行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重点学习和宣传《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测绘法》及国土资源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增强全社会资源保护意识,提高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能力,大力开展与国土资源管理利用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公民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和遵守法律的自觉性。
(三)深入学习和宣传《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土资源管理系统依法行政五年规划》和《山东省国土资源系统第四个依法行政规划》,进一步转变国土资源管理职能,完善国土资源管理体制,规范国土资源管理行为,确保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正确实施。
(四)积极开展乡(镇)土地利用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在村庄和集镇建设中,宣传以建设促保护,特别是对耕地和基本农田的保护。按照乡(镇)土地利用的规划,在坚持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和保护的原则下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培育规范土地市场的需要,加强土地权利的法制宣传,激发土地权利人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创造物质财富的动力。
(五)大力宣传国家关于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重大意义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重点在矿山企业。规范矿产资源开发活动,推进资源整合,建立和维护良好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六)继续实施以“五进”为主要内容的“送法工程”。结合开展“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公民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动法制宣传教育“五进”(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活动。根据社会不同群体的需求,采取多种多样的形式,把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送到农村、矿山、企业、学校,宣传到县、乡政府领导、基层干部、农村村民、矿山企业负责人等不同群体。
(七)继续搞好法制宣传教育宣传活动。在日常宣传的基础上,集中利用“3.19”矿法颁布纪念日、“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安全生产月”、“8.29”测绘法宣传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大法制宣传教育节日,有组织地开展大规模、丰富多彩的国土资源法律法规集中宣传,扩大宣传教育覆盖范围,营造守法学法护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充分利用国土资源法制集中宣传、典型案件分析、法律知识竞赛等各种宣传形式,大力开展群众性法制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等有利时机,大力普及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知识,增强系统内干部职工和广大依法行政行为相对人的安全生产意识,让平安意识深入人心,推进平安创建工作向深入开展。
三、基本要求
(一)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重点了解和掌握宪法、国家赔偿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和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测绘法、国土资源管理听证以及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法律知识和配套法规,努力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在学法、用法、守法、护法方面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保证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在我县全面准确地贯彻实施。
(二)努力提高全社会遵守和执行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和资源保护意识,广大人民群众和国土资源管理相对人要了解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树立基本国策观念,能够做到知法、守法、护法,合理利用和保护好国土资源。
四、普法对象
普法的主要对象为全县国土资源系统全体干部、职工,重点是在审批、登记、发证等岗位上的工作人员;国土资源行政管理相对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重点是农村村民、村委会干部、房地产开发商、矿山企业负责人等;全县各级政府,重点是乡(镇)政府领导和农村基层干部。
《国土资源局2007年普法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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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县国土资源法制意识不断强化,资源保护的基本国策意识和节约集约用地观念明显增强,全县土地、矿产、测绘市场秩序稳定、规范,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明显下降;全县国土资源系统依法行政深入推进,国土资源管理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制度框架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国土资源管理法治环境明显改善。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和宣传《宪法》及《行政许可证》、《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观念,自觉用法律法规规范行政行为。全面推行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重点学习和宣传《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测绘法》及国土资源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增强全社会资源保护意识,提高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能力,大力开展与国土资源管理利用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公民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和遵守法律的自觉性。
(三)深入学习和宣传《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土资源管理系统依法行政五年规划》和《山东省国土资源系统第四个依法行政规划》,进一步转变国土资源管理职能,完善国土资源管理体制,规范国土资源管理行为,确保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正确实施。
(四)积极开展乡(镇)土地利用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在村庄和集镇建设中,宣传以建设促保护,特别是对耕地和基本农田的保护。按照乡(镇)土地利用的规划,在坚持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和保护的原则下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培育规范土地市场的需要,加强土地权利的法制宣传,激发土地权利人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创造物质财富的动力。
(五)大力宣传国家关于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重大意义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重点在矿山企业。规范矿产资源开发活动,推进资源整合,建立和维护良好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六)继续实施以“五进”为主要内容的“送法工程”。结合开展“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公民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动法制宣传教育“五进”(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活动。根据社会不同群体的需求,采取多种多样的形式,把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送到农村、矿山、企业、学校,宣传到县、乡政府领导、基层干部、农村村民、矿山企业负责人等不同群体。
(七)继续搞好法制宣传教育宣传活动。在日常宣传的基础上,集中利用“3.19”矿法颁布纪念日、“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安全生产月”、“8.29”测绘法宣传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大法制宣传教育节日,有组织地开展大规模、丰富多彩的国土资源法律法规集中宣传,扩大宣传教育覆盖范围,营造守法学法护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充分利用国土资源法制集中宣传、典型案件分析、法律知识竞赛等各种宣传形式,大力开展群众性法制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等有利时机,大力普及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知识,增强系统内干部职工和广大依法行政行为相对人的安全生产意识,让平安意识深入人心,推进平安创建工作向深入开展。
三、基本要求
(一)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重点了解和掌握宪法、国家赔偿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和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测绘法、国土资源管理听证以及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法律知识和配套法规,努力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在学法、用法、守法、护法方面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保证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在我县全面准确地贯彻实施。
(二)努力提高全社会遵守和执行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和资源保护意识,广大人民群众和国土资源管理相对人要了解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树立基本国策观念,能够做到知法、守法、护法,合理利用和保护好国土资源。
四、普法对象
普法的主要对象为全县国土资源系统全体干部、职工,重点是在审批、登记、发证等岗位上的工作人员;国土资源行政管理相对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重点是农村村民、村委会干部、房地产开发商、矿山企业负责人等;全县各级政府,重点是乡(镇)政府领导和农村基层干部。
《国土资源局2007年普法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