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奖励晋级工作方案
龙坪中心学校
2004、2005年度奖励晋级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各中小学: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龙坪中心学校实际,为妥善搞好2004、2005年度奖励晋级工作,充分发挥奖励晋级的积极作用,极大限度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积极性,激活竞争机制,经中心学校集体研究,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各校要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宣传奖励晋级政策,制订相应的方案和措施,依据有关制度,体现人性化管理的原则,高标准、严要求,从稳定、和谐多角度出发,搞好这次奖励晋级工作,为推动今后的各项工作作好导向作用。
二、建议与要求:
1、各校推荐对象年龄截止2006年10月1日,男年满55岁,女年满50岁以上者,必须04、05两年优秀以上资格,其余对象必须具备04、05年两优一模(市级表彰及以上模范),对不具备条件的对象,一律不予上报。
2、各中小学要召开全体教师大会,宣传有关奖励晋级政策,让教师人人知晓;推荐结果出来后,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将名单予以公示。
3、要动员年轻同志把指标让给老同志,特别是年龄偏大,即将退休且坚持在教学一线的老同志。
4、在本次晋级中,对于那些调资幅度不是很大且与今后职称挂钩发生冲突的少数同志,也可动员他们让一让。
三、指标分解:
1、总体原则。各校以2004、2005年年均学生人数为基数,按中学1:16.8和小学1:21.6测算编制,再按年终编制数3%予以计算奖励晋级指标。中心学校一次性将指标分解到各中小学,由各中小学按顺序报晋级名单。
2、为鼓励、支持偏远、薄弱、困难、缺编小学教师安心工作,指标适当可以予以倾斜。
四、资格审定:
1、上报对象除符合上级文件规定条件之外,同时兼顾中心学校“八个必备条件” 的规定和有关一票否决的规定。
2、对于中小学上报对象资格审定,由中心学校杜会计牵头,会同李银舟、胡定丰、胡望兵、董茂才、付思远依据政策负责把关,对不具备条件者审落不补,指标收回。
3、要求各中小学负责做好稳定宣传、解释工作,各校存在问题内部消化,中心学校概不负责。推荐名单在规定时间内上报,不得超报,逾期不办。
4、中心学校成员及其他人员奖励晋级,依据本方案另行研究决定。
二00六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