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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文化空间理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化生存实践


文组织的相关“指导”为标准,这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因为忽略了各个国家、各个民族存在文化差异和制度建构差异,对“文化空间”的认识和理解势必不可能趋同。简单的例子,同样是民俗学学者,对“何为文化空间”的说辞都无法统一。事实证明,虽然中国没有明确的文化空间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但是对体现传统艺术价值、历史价值和人类学价值的传统节庆活动、民族村落、祭祀活动等都有保护意识,而且还采取了相关措施。如云南省公布的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类别中,有一类叫做“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区”,该提法首见于2000年5月26日的云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颁布的《云南省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区”的内涵及实践结果与此前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制定的《人类口头与非物质遗产代表作条例》中称为“文化空间”概念不谋而合。此外,国家从2003年开始实施的“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陆续在各省建立各种类型的“民族文化之乡”、“民族文化生态村”、“民间艺术之乡”、“特色文化之乡”、“生态博物馆”、“文化生态保护区”,2007年,“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建立标志着中国政府和学术界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又一进展,到目前为止,已经命名了闽南、徽州、热贡、羌族等4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
从以上各类“保护区”、“文化之乡”的建立可以看出,目前国内对“文化空间”的理解更多地倾向于“地域空间”,即体现一定文化特征的场所;而且对传统民俗文化的保护已经成为共同意识,相关的保护措施也在不断实施,但是问题的出现也在所难(凹丫丫范文网 fanwen.oyaya.net)免。仅就这类“文化生态保护区”为例,范围过大、内容庞杂、保护人才缺乏、资金不到位、管理不协调等问题层出不穷。这些名目繁多的“文化保护区”虽然关注到了当地民族文化特色,保护的意识值得赞许,但是这些“文化保护区”的建设缺乏具体的、连续性的、可操作性的措施而普遍流于形式,并没有取得实质性的保护效果。一句话,“静态保护”不是传承与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有效途径,急需符合时代特征的“动态保护”。
作为一种积极的“动态保护”手段,“旅游化生存”最早由山东大学管理学院王德刚教授提出。他认为旅游化生存是指借旅游之力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发展,是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一种旅游资源进行有效利用、开发成可供游客游览、体验、学习和购买的旅游产品,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现代社会中以一种新的方式进行生存和发展的模式。即在合理、有效地保护前提下,通过旅游开发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纳入经济体系,通过经济手段重塑生命力,与经济人类学理论中的“民族文化资本化”有着共同的目的,即以传承传统文化为己任。非物质文化有活态性、民族性、地域性、综合性、传统性等特点,其中,“活态”是基本,虽然目前保护的呼声此起彼伏,但书面记录、收藏实物都是静态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必须要寻求自身发展,只靠外界的帮助难以实现永久的“存活”。“旅游化生存”实际上就能达到传承与发展的平衡,寻得经济与文化的双赢。根据王德刚教授的观点,舞台化生存(舞台艺术或景区旅游模式)、生活化生存(社区旅游模式),是两种旅游化生存的具体形态。舞台化生存,是指经过艺术加工和提炼,将传统文化搬上“舞台”,使其转化为舞台表演艺术,定期或不定期向游客展示。例如我们所熟知的“云南映象”、“印象刘三姐”、“禅宗少林”等都是舞台化了的传统艺术,且随着规模的扩大,形成了一种全新的旅游演艺业。生活化生存则充分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性”的特点,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展现、使用、保护和传承完全融入当地民众的日常生活,让当地每个人都自然而然成为传统文化的传承者,如当地传统生活文化的保持、工艺品制作产业化发展中的“家庭作坊”和结合歌舞表演出现的其他类型的生活化生存,例如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表演所带动的“木卡姆乡村旅游”。
二、文化空间的旅游化生存路径分析
上文中我们谈到了非物质文化遗产静态保护的局限性。实践证明,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必须在建案、立档、记录和资金输入等静态保护手段的基础上,实行动态保护,即充分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性”的特点,通过“内源式”、“造血式”的自我发展手段,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永久生命力。在西方文化中心主义、趋同性、现代化、全球化等词语所体现的当代发展潮流下,追求绝对的“原汁原味”、“原真性”都显得不切实际。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永久生命力,唯有迎合时代特点,通过主动参与市场竞争、创造经济价值的方式实现传播,得到主流思想的认可,成为“潮流”的一部分,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保护与传承”。
“文化商品化”、“文化产业化”、“文化资本化”等词语在近几年的文献中频频出现,说明文化的市场化、产业化发展已经成为学者们较认可的“动态保护”手段。在后现代主义背景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美、异、奇、少”等特点迎合现代人的审美需求,积极参与主流文化的竞争,以获取经济利益的手段实现传承和发展。丽江束河“一把锥子走天下”的皮匠文化一去不返的重要原因就在于当地皮具没有与时俱进,缺乏时代性,相比之下,大理周城白族扎染技术的产业化发展使该村成为远近闻名的“小康村”,成为新农村建设、城乡统筹的表率,产业化发展使大理白族传统扎染技术获得广阔的生存发展空间,该村90%以上的人口都在从事这个传统技艺工作,经济利益保障了传统手工艺的传承。大理鹤庆新华村的传统银器加工的市场化、广西旧州壮族传统手工艺品绣球的产业化发展等都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资本化”运作带来的传统文化传承与发展的成功先例。

对于文化空间来说,与上文提到的工艺品制作等文化表现形式的区别在于,它没有一个明确的物质载体,其特有的空间性、时间性、参与性等特征决定其市场化运作必须借助一定的平台。旅游作为现代社会的重要产业,肩负着文化传播、文化交流的使命。文化空间是天然的旅游吸引物,通过旅游搭建“民族文化产业化”的平台,走旅游化生存道路。通过剖析文化空间的内涵我们可以看到,文化空间是特定群体周期性地在特定时间于特定场所或地点按照一个特定制度举行的集中体现该群体的传统习俗、价值观、信仰、艺术等文化特性的活动。其整体性、活态性和文化性的表征都意味着对文化空间的旅游产品设计要避免对其文化整体性的割裂。传统的舞蹈表演、旅游纪念品出售等文化商品化手段不能体现文化空间“整体性”特点。因此,文化空间的旅游化生存要注重体现其空间性、时间性、整体性、活态性、文化性

《基于文化空间理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化生存实践(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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