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电脑化与工商所监管模式改革实例
“管理电脑化”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信息化建设的主要目标之一。基层工商所作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工商部门与人民群众最紧密联系的窗口,从某种意义上说,其职能的到位和形象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整个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能否身体力行“三个代表”,能否适应经济全球化和经济信息化的要求,能否在履行职能中创新监管模式并更好地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自今年以来,宜春市袁州区城北工商所勇于创新,冲破传统观念束缚,加强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利用电脑进行业务管理,大大提高了监管效率,改变了传统的监管模式。城北工商所的经验对基层工商所不失为一种良好的启迪。
一、城北工商所实施电脑收费及管理的投资
1、购置一台电脑,不到5000元;
2、研究开发应用软件。
袁州区工商分局晏江、城西工商所赵晓鸿同志自行开发了一套以基层工商所收费为主的、适应工商所使用的软件。该软件同时在城北工商所等四个工商所推广,由于种种原因(主要是观念问题),只有城北工商所使用较好并取得良好效果。
可以看出,一个工商所要实现“管理电脑化”,其投资并不大。
目前,省局正在研究开发一套工商所使用的“经济户口”监管软件。
二、管理电脑化与监管模式的改革
实现管理电脑化后,城北工商所在监管模式上有以下改变:
1、变“上门收费”为“上门缴费”,有利于实行规费送交制。
在电脑管理以前,自觉上门缴纳规费的经营户为20~30%。今年以来,由于实现了计算机收费管理,在定费问题上做到了公平、公正和公开,减少了随意性,上门缴费的经营户上升到90%以上。这种变革产生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①用技术手段杜绝了收费中的腐败现象,树立了良好的工商形象。
收费系统有严格的程序管理。更改内容需程序管理员才能操作,而收费另有其人。就是说,既使所长要减免规费,也必须通过程序管理员和收费工作人员,这就使监督和制约机制得到加强。该所实行的是“外勤”巡查核报、所长把关、集体决定的定费制度,一经定费,执行中不易再作更改,减少了上门收费时的“弹性”。电脑收费系统的应用有力地杜绝了“人情费”甚至用收费权与经营户做交易的腐败现象的发生。
②提高了应收规费上缴率,基本上做到了“应收尽收”。
今年1--6月,该所规费收入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幅达48%,实收规费 104万元。近两个月来,经营户一般在每月1--10日主动上门,极少数未上门的,再上门催缴。有效地堵塞了人为因素造成的规费流失。
2、变“定任务、下指标”为统一窗口收费,有利于市场巡查制的到位。
一般而言,工商所收费是将有关收费目标分解到组室(按业务分组)甚至个人,并将完成任务的情况与个人利益挂钩。如:个体、市场收费有稳定的“费源”且因经营户及其经营状况的不同,使定费有一定的不确定性,任务完成较容易;注册登记、商标广告、经济合同的收费规定比较确定,变通余地不大;查办案件相对较难、较辛苦而又无法与收费挂钩……。由此造成容易完成收费任务的岗位大家抢,反之则互相推。这种矛盾牵制了所长相当大的精力,同时也不利于监管效率的提高。在实行电脑收费管理以前,该所人员的大部分精力集中在“上门收费”上,使工商行政管理的主要职能无法到位。
实行电脑收费,一个窗口对外后,改变了原有的“定任务、下指标”方式,使工商所的分工模式更加合理,市场监管效率大大提高。城北工商所将全所人员21名分为“内勤”和“外勤”两大块:“内勤”负责市场主体登记、规费征收、财务、消费者投诉、文书档案、来信来访、后勤服务以及信息收集整理等工作。“外勤”的职责是市场巡查,依据工商行政管理各项职责并结合当前的重点工作,对市场和经营主体实施监督、管理、服务,查办案件,并全面实行执法责任制。由于收缴规费的效率提高了,使工商所有条件集中力量实行市场巡查制。
3、变“人脑记忆”及书式查询为“电脑查询”,提高了管理效率和服务效能。
将市场主体的基本信息及管理信息输入电脑,可以及时调阅经营者的基本情况及几年来执行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情况,其意义在于:
①便于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
②便于向经营者提供相关信息查询服务;
③有利于实现局所“监管联动”。
城北工商所的经验告诉我们:工商所实行管理电脑化,是促进基层监管模式改革的根本途径。
《管理电脑化与工商所监管模式改革实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