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出租中的风险分析与防范
仓库出租中的风险分析与防范
李京
案例陈述
A公司(出租方)与B公司(承租方)签订仓库租赁协议,B公司承租A公司拥有产权的“部分仓库设施”,用于家电物流业务之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并未明确约定承租仓库出现事故后的责任分摊。B公司采取了封闭式的经营管理,A公司人员无法进入承租仓库区域。
后因承租仓库失火,造成货物损失约250万元,库房损失10万元。经过公安机关认定,事故因照明导线故障引发。在责任认定书中,消防部门认定B公司对火灾地发生、蔓延、扩大负有责任,但A公司对火灾的发生也负有连带责任。
A公司与B公司经过协商,达成口头约定:即A公司不向B公司追索仓库损失,B公司也不向A公司追索货物损失。
事隔两年,A公司接到法院传票及起诉书副本,货物保险人在赔偿被保险人货物损失后,依据代位求偿权向A公司提出诉讼,要求A公司支付全额赔款。
律师分析
不难发现,在签约时合同条款的约定就很模糊,这样的约定不能有效地维护双方权益。A公司在日常巡查方面放弃了应有的权利,导致出租仓库失控,在事故发生之后,缺乏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没有专业法务人员介入,仅与B公司达成口头“默契”,导致处于被动,不仅因超过诉讼时效失去了向B公司追索仓库损失的权利,而且还要支付巨额索赔。
如果出租仓库发生火灾,出租方首一先面临的就是财产损失。依据合同及相关法律规定,如火灾系承租方责任造成,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进行索赔。如火灾系出租方提供硬件设施不合格,或者出租方未能及时按照承租方要求,对事故隐患进行维修,那么出租方的损失就很难得到赔偿。还有一种情况是,当出租给承租方的仓库内储存了危险货物,且该货物未经出租方同意,即使承租方不知情,一旦发生财产损失,出租方都有权向责任方(承租方或货主)提出索赔。
承租方管理范围的火灾蔓延,导致其他货主(出租方自营区域)的货物受损,虽然,这些区域的货主与承租方不存在直接的合同关系,但是可以依据火灾责任认定书以侵权的方式提出索赔。
除了经济责任之外,重大事故还可能引发行政、刑事责任。公安部《火灾事故调查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火灾事故调查过程中,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一)涉嫌失火罪、消防责任事故罪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立案侦查;涉嫌其他犯罪的,及时移送有关主管部门办理;(二)涉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调查处理;涉嫌其他违法行为的,及时移送有关主管部门调查处理;(三)应当给予处分的,移交有关主管部门处理……”
依据以上分析,出租方有可能在没有过失的情况下对外承担责任。因此对仓库出租,出租方不能掉以轻心,认为可以稳获收益。如果在承租合同中缺乏明确的规定,或者承租方资信存在问题,完全有可能造成出租方为他人的过矢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发生,其单位可能遭受行政处罚,甚至负责人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律师提要
经过上述的责任分析,可以看到仓库出租经营中存在风险。因此,对仓储设施不能仅进行简单的资产管理,更应涉及具体的业务操作与监管。为了规避风险、降低损失,可在管理上采取一些措施予以防范。
完善口常管理记录。事故发生之后,日常管理记录将成为划分责任的重要依据,特别是涉及到承租双方责任交集的地方,规范日常管理、完善管理记录对于承租双方都是非常重要的。
如案例中,照明导线故障引发火灾,究竟是出租方维护不当,还是承租方使用不当,就存在很大争议。同时,行政执法部门在划分责任,甚至处罚时,也需要根据日常管理记录做出判断。
本案中,如果出租方日常记录完整,将很容易证明自己尽到监管义务,也可因此避免承担不必要的责任。
完善仓储合同。在出租合同中,应详细地划分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对出租仓库区域管理,及由此引发的赔偿责任都要明确规定。如果承租方采用封闭式管理,那么在合同中就应当将相应的责任明确为承租方承担。
此外,还应对仓储物品的种类进行限制,减少因货物特性导致的危险。
目前,业内常见的出租仓库合同版本比较简单,容易导致事后产生争议。因此,承租双方应参考大型物流地产公司的标准合同范本,并依据实际情况完善仓储合同细则。
调查承租方资信。承租方管理水平及偿付能力是仓库出租方首先要考虑的问题,需要在签署合同前就予以审查、确认。具备一定经营能力的承租方,其管理相对规范,出现重大事故的几率较小,在经营合法性方面也有保障。即便出现承租方过失造成的事故,偿付能力强的承租方也能赔偿相应损失。
对于那些资信能力较差的承租方,则需要他们提供必要的履约保证,甚至要求提交适当的保证金。
投保相关保险。仓库经营者不论是自营还是出租经营,最好能够投保相应的责任保险。通过保险的方式,分散经营产生的风险责任,减少经济损失。
作者系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部研究员
《仓库出租中的风险分析与防范》
本文链接地址:http://www.oyaya.net/fanwen/view/109889.html
李京
案例陈述
A公司(出租方)与B公司(承租方)签订仓库租赁协议,B公司承租A公司拥有产权的“部分仓库设施”,用于家电物流业务之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并未明确约定承租仓库出现事故后的责任分摊。B公司采取了封闭式的经营管理,A公司人员无法进入承租仓库区域。
后因承租仓库失火,造成货物损失约250万元,库房损失10万元。经过公安机关认定,事故因照明导线故障引发。在责任认定书中,消防部门认定B公司对火灾地发生、蔓延、扩大负有责任,但A公司对火灾的发生也负有连带责任。
A公司与B公司经过协商,达成口头约定:即A公司不向B公司追索仓库损失,B公司也不向A公司追索货物损失。
事隔两年,A公司接到法院传票及起诉书副本,货物保险人在赔偿被保险人货物损失后,依据代位求偿权向A公司提出诉讼,要求A公司支付全额赔款。
律师分析
不难发现,在签约时合同条款的约定就很模糊,这样的约定不能有效地维护双方权益。A公司在日常巡查方面放弃了应有的权利,导致出租仓库失控,在事故发生之后,缺乏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没有专业法务人员介入,仅与B公司达成口头“默契”,导致处于被动,不仅因超过诉讼时效失去了向B公司追索仓库损失的权利,而且还要支付巨额索赔。
如果出租仓库发生火灾,出租方首一先面临的就是财产损失。依据合同及相关法律规定,如火灾系承租方责任造成,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进行索赔。如火灾系出租方提供硬件设施不合格,或者出租方未能及时按照承租方要求,对事故隐患进行维修,那么出租方的损失就很难得到赔偿。还有一种情况是,当出租给承租方的仓库内储存了危险货物,且该货物未经出租方同意,即使承租方不知情,一旦发生财产损失,出租方都有权向责任方(承租方或货主)提出索赔。
承租方管理范围的火灾蔓延,导致其他货主(出租方自营区域)的货物受损,虽然,这些区域的货主与承租方不存在直接的合同关系,但是可以依据火灾责任认定书以侵权的方式提出索赔。
除了经济责任之外,重大事故还可能引发行政、刑事责任。公安部《火灾事故调查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火灾事故调查过程中,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一)涉嫌失火罪、消防责任事故罪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立案侦查;涉嫌其他犯罪的,及时移送有关主管部门办理;(二)涉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调查处理;涉嫌其他违法行为的,及时移送有关主管部门调查处理;(三)应当给予处分的,移交有关主管部门处理……”
依据以上分析,出租方有可能在没有过失的情况下对外承担责任。因此对仓库出租,出租方不能掉以轻心,认为可以稳获收益。如果在承租合同中缺乏明确的规定,或者承租方资信存在问题,完全有可能造成出租方为他人的过矢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发生,其单位可能遭受行政处罚,甚至负责人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律师提要
经过上述的责任分析,可以看到仓库出租经营中存在风险。因此,对仓储设施不能仅进行简单的资产管理,更应涉及具体的业务操作与监管。为了规避风险、降低损失,可在管理上采取一些措施予以防范。
完善口常管理记录。事故发生之后,日常管理记录将成为划分责任的重要依据,特别是涉及到承租双方责任交集的地方,规范日常管理、完善管理记录对于承租双方都是非常重要的。
如案例中,照明导线故障引发火灾,究竟是出租方维护不当,还是承租方使用不当,就存在很大争议。同时,行政执法部门在划分责任,甚至处罚时,也需要根据日常管理记录做出判断。
本案中,如果出租方日常记录完整,将很容易证明自己尽到监管义务,也可因此避免承担不必要的责任。
完善仓储合同。在出租合同中,应详细地划分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对出租仓库区域管理,及由此引发的赔偿责任都要明确规定。如果承租方采用封闭式管理,那么在合同中就应当将相应的责任明确为承租方承担。
此外,还应对仓储物品的种类进行限制,减少因货物特性导致的危险。
目前,业内常见的出租仓库合同版本比较简单,容易导致事后产生争议。因此,承租双方应参考大型物流地产公司的标准合同范本,并依据实际情况完善仓储合同细则。
调查承租方资信。承租方管理水平及偿付能力是仓库出租方首先要考虑的问题,需要在签署合同前就予以审查、确认。具备一定经营能力的承租方,其管理相对规范,出现重大事故的几率较小,在经营合法性方面也有保障。即便出现承租方过失造成的事故,偿付能力强的承租方也能赔偿相应损失。
对于那些资信能力较差的承租方,则需要他们提供必要的履约保证,甚至要求提交适当的保证金。
投保相关保险。仓库经营者不论是自营还是出租经营,最好能够投保相应的责任保险。通过保险的方式,分散经营产生的风险责任,减少经济损失。
作者系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部研究员
《仓库出租中的风险分析与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