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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化政府:发展及其前景


的电子化政府


英国在1994年进行“政府信息服务”的实验计划,1996年11月公布[Government. Direct] 计划,提出新型态的公共服务以符合未来社会的需求。并在 [Green Paper]中以电子型式传送政府服务给社会大众,不但拉近政府与民众的距离,更给予民众更多的与政府往来的管道,并经由策略性的规划将信息技术推广到整体政府结构,表达出将藉由信息技术的发展,揭开一场激烈且广泛的改变的企图。其目标包括:(1)提供更好更有效率的服务;(2)改善行政的效率与公开化;(3)替纳税人看紧钱包。强调电子化政府欲以电子化的型态传送政府服务,并建立起电子化政府的原则:

(1)选择机会。除了传统的以文书、面对面地接受政府服务外,电子化传送政府服务的新方式,给予政府的大多数顾客(包括民众与商业界)更多的选择机会。

(2)信任。政府在收集与民众自身或商业有关信息时,也必须遵守资料保护的法律与相关程序,以确保信息收集过程的正当性、信息内容的正确性与准确性,尽量维护资料的安全,并准许民众能够取得有关自身的资料或修正错误的内容。

(3)可取得性。除了通过信息技术联结政府各部门外,建立电子化的单一窗口、或以全天候二十四小时与快速服务、增加外语服务等方式尽可能地提供民众取得政府服务的管道,以达成民众利用政府的“可取得性”与“容易操作”两项重要特质。

(4)效率。强调政府必须通过信息技术增加行政效率并快速回应民众的需求,包括利用信息技术消弭政府各部门与机构间的界线并进行政府组织的简化与整合工作,使得民众不再对各部门间的界线而感到困惑,并针对政府例行的处理程序加以自动化与流程简化,以减少人工处理造成的问题并减少纸张的浪费。

(5)合理化。提供政府部门与机构间共享资源或组织功能重组的机会,以减少政府支出并简化系统。

(6)公开信息。公开信息的制度能够增加国家的竞争力与政府的开放性。除了部分受到法律规范不得公开的资料(包括国家安全、商业机密或个人隐私有关的资料)外,其它的政府信息,应该尽量以电子化形式并经过有系统的处理之后公开,让民众能够更容易地取得所需的信息。

(7)电子安全。电子环境中的安全是政府必须立即重视的问题,为了不让电子资料被他人不正当地截取与操纵,并保障电子交易过程的程序,政府必须采取相关的安全机制以维护电子环境中的安全与可靠性,例如由政府或具公信力的第三者建立个人身份与组织的认证制度,采取加密措施等。


日本的电子化政府


为了建构一个高度信息化的社会,日本政府在推进电子化政府方面均作了明确的规划。一方面是为了适应行政革新的新潮流,另一方面也是希望通过政府部门的信息化,唤起民间之需要与普及,从而担负起国家高度信息化之先导角色。1993年10月临时行政改革推进审议会,将政府信息化作为行政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并要求制定政府信息化的推动计划。1994年8月设置了[高度情报通讯社会推进总部],以内阁总理大臣为总部部长。1994年12月,由内阁会议议决通过了所谓的[政府信息化推进基本计划]。该计划的实施期程,以1995年度开始,为期五年。其重点是:(1)行政信息的电子化。(高度利用行政信息,作到公务人员一人一台电脑,建立各省厅区域网路。);(2)信息提供的高度化。(发展线上服务,提供电子信息,以达到信息的共享和充分利用);(3)信息流程的顺畅化。(建立政府机关的广域网路和部会之间的电子文件的交换系统。);(4)行政手续的便捷化。(逐步实现申请手续的电子化、线上化、窗口一元化等)。日本电子化政府主要目的就是要在行政所有领域上,普遍地用信息技术,以提高政府服务的品质和效能。在此理念下,政府信息化就被定位为:一个有效率、有统合力、有应变能力的政府;一个与国民建立相互和谐? 叵登夷芄宦?忝裰谛枨蟮恼???nbsp;日本政府信息化的计划目标是:依据信息技术的发展成果及政府财政状况,在所有的行政领域上,积极道入,并使信息技术的利用,成为行政组织活动所不可或缺的一环。通过政府内部之沟通顺畅、资源共享,达成政策制定的迅速、有效。在确保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实现从“纸张”之信息处理,转为通讯网络、资料电子化之信息处理。

日本政府信息化的推动基础与准备方针为:(1)行政信息的电子化及其高度利用。在政府行政领域,广泛实施电子化;视信息系统为组织活动所必不可少的东西,建立职员一人一台电脑或工作站的工作环境;建置能够活用外部信息的资料库;在固有的定型业务中,充分应用信息技术,积极推动业务信息化,并提升现有的系统。(2)行政信息流通之畅通与整体运用。为达到各省厅间的资源共享,应统一代码、资料项目等,并使之标准化;建立省厅间的电子文书交换系统;开发一致性的资料库,加强省厅间的共同运用。(3)公共服务品质之提升。建立整合性、超时空限制的信息服务系统;配合民众需求,建立信息查询目录;建立与民众有关的行政手续、案件审查业务等信息系统。如申请、申报、商谈等业务均予以电子化、线上服务化,提供电子查询、阅览。(4)信息系统及执行环境之高度化。充分利用信息技术的最新成果,如分散处理、多媒体等新技术的应用;跨省厅的信息系统,应使用国际标准化的产品,以适应系统

的开放性;配合承办员自行操作及网路广域化的进展,加强信息系统及设备方面的安全对策,并充实系统监查及评价功能;积极筹建智慧型办公环境。(5)通讯网路之高度化。积极推动省厅内通讯网路及主管机关与所属机关间通讯网路的建置;尽快完成省厅间广域网路之运用管理及接续方式;为实现资源的广泛交流,中央机关网路与地方公共团体、民间网路间,应确保最适当的信息交换方式。 

五、电子化政府的实现


电子化政府的建立和实现,并非是简单的引入和应用现代信息技术问题,而是涉及许多方面的变革,是建立在许多因素相互作用的基础之上。具体分析,电子化政府的实现与下列因素密切相关:


1、政府信息的公开


电子化政府的一个基本的前提在于政府信息的公开化。在现代社会中,不仅政府有获取信息的需求,人民也基于政治参与、经济活动和个人发展,强化了对政府信息的需求。一个国家的政府乃是该国最大的信息的收集、整理、生产、应用、扩散的机构,不仅如此,其拥有的信息也是与民众的政治、经济、社会生活息息相关,不可或缺。从民主政治的角度来看,向国家请求信息公开,乃属人民所拥有的基本权利,是谓之“知情权”(the right to know);反过来,公开信息乃是政府的义务和责任。是故,世界上许多国家均致力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制建设,制定「政府信息公开法」。从中国目前的情况来看,社会对政府信息的需求与政府的信息供给存在着巨大的差距。有很多信息不论就理论上还是实际利益衡量上,都应对外公开,但未能公开,造成政府资源取得上的困难;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成为一种制度性;公民缺乏整合性的获取政府信息的途径,人民要想获取一信息,并不知向哪一个单位索取。我国政府掌握了80%以上的信息,但因信息公开问题,许多信息得不到利用,从而导致信息资源的浪费。


2、发展公用电子资料库,推进其加值利用


政府信息化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政府所拥有的信息资源能够实现高度的共享,从而实现公共信息资源的加值利用。为此,发展公用资料库并促使其加值利用便成为中国政府信息化的基础工作之一。从此出发,需要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政府管理的需要和重点,加快建立经济、贸易、土地、科技、环境、人口、工商管理、社会保障与福利、新闻出版等政府部门主导的电子公共资料库。规划建置具有整合、示范性

《电子化政府:发展及其前景(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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