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
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
第五个五年规划
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根据《中国共产党中央 国务院关于转发〈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中发〔2008〕7号)精神和省、市“五五”普法规划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依法治国方略的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理,为加快建设“平安永嘉”和“法治永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提前基本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总体目标。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增强全民法律意识,提高全民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公务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
(三)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法制宣传教育必须贯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原则,加强党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通过普法工作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确保法制宣传教育的正确方向。
——坚持服务大局。法制宣传教育必须始终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保障和促进我县“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顺利实施,保障和促进“平安永嘉”、“法治永嘉”等重大战略部署的深入实施,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坚持以人为本。法制宣传教育必须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群众实际需要出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
——坚持求实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适应人民群众接受能力和需求的变化,在认真总结以往普法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创新理念,丰富内容,改进手段,完善机制,切实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
——坚持普治并举。法制宣传教育必须注重学以致用,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大力推进地方、基层和行业依法治理,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活动,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努力提高全体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宪法意识;进一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培养民主法制观念、爱国意识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进一步在广大公务员尤其是行政执法人员、司法人员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理念,保证宪法和法律在我县的贯彻实施。
(二)加强与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围绕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加强契约自由、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和制度的宣传教育,促进经济主体依法生产经营和管理;加强有利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促进和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加强人口、资源、环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推进节约型社会建设;加强有关开展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促进社会事业进步。
(三)加强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劳动和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和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意识。大力开展民事、诉讼、合同、婚姻、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提高公民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能力。大力开展妇女、儿童、残障等弱势群体权益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形成尊老爱幼、济困助残的良好氛围。大力开展城镇房屋拆迁安置、农村土地征用和承包地流转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
(四)加强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围绕关系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和社会危害严重的问题,深入开展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农资等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以打击建筑市场规避招标、假招标、转包和违法分包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以打击偷税、骗税、非法减免税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以治理商业贿赂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以整顿出版物市场、文化娱乐市场、信息网络市场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切实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五)加强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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