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以人为本的改革观
人而工作。而前者又是后者的基础。这就是说,发展的目的是为了人,应该围绕人的需要,人的自由来推进发展,同时选择发展的内容和道路。但如何能够实现发展,实现有益于人的发展的发展,毫无疑问要靠一套体制,而这不是一般的体制,是能够激活人,有利于人的体制。建立这种体制,需要靠改革,但不是一般的改革,是立足于激活人、有利于人发展的改革。所以,改革的目的是为了人,而以人为本的改革,才能受到人民的拥护,才能历经曲折而不败。如果说以人为本的发展是目的,那么以人为本的改革是手段。从这个意义上说,以人为本的改革观可能比以人为本的发展观更具基础性,也更有针对性。
2、改革措施的制定与选择要立足于关怀人。改革是通过一系列改革措施体现的。改革要以人为本,核心是使改革措施以人为本,而其中的关键是关怀人,即从现阶段的人的特点或实际出发,提出有利于增进人的物质利益需求和精神需求的措施。换句话说,所提出的改革措施,要体现人性,要考虑人情,要尊重人权,不能超越人的发展阶段,不能忽视人的需要。比如说,现阶段的人还是利益人、经济人,我们不能脱离这个实际去搞改革,去制定改革措施。我们一定要学雷锋,如果没有雷锋精神的召唤和雷锋式的行动,社会就不能进步。但我们不能把社会上所有的人都看作或定义为雷锋,如果人人都是雷锋,或都被定义为雷锋一样的人,那学雷锋就没有必要了。我们现阶段的绝大部分人既不是雷锋,也不是坏分子。这就是人的实际。要从这个实际出发来进行制度设计,来推出和选择改革措施。有一点特别重要,就是要学会用利益机制来激励人、约束人。与此相联系的另一点,就是改革措施的推出,要适当考虑现阶段的利益格局。不同的人群有不同的利益格局,应该适当考虑所有人的既有利益基础,尽量通过增量改革来解决利益差别上的不合理悬殊,这样有利于改革的顺利推进,并最终解决难以解决的问题。制定改革措施时要充分考虑并适当照顾既得利益,并不是不要剥夺不合理的既得利益。这两者是不矛盾的。
3、改革的重点应是束缚人发展的体制和滥用权力管人的人。既然改革的目的是为了人的自由的全面的发展,那么很自然,束缚人的发展的一些体制都应该根据现实条件及时或逐渐进行改革。而那些滥用权力管人的人不仅在滥用着人民的权利,而且很可能是束缚人的体制的构建者和维护者。因此,坚持和落实以人为本的改革观,同时也应该通过改革,用制度和法律去约束那些滥用权力管人的人。按照以人为本的要求推进改革,解决束缚人的发展的体制和权力的滥用,这样三个方面的体制建设很重要:一是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这种所有制结构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既能够充分发挥人的积极性、自主性和创造性,又能有效摆脱外部力量的不合理约束,是一种体现以人为本要求的经济成份。二是努力构建公正的规则体系。规则是约束人的,但是没有规则看似每个人都不受约束,实际上却是少数强势者对大部分弱势者的约束,是少数人的自由。公正、公平的规则看似人人都受了约束,但真正受约束的是少数希望行使特权的人,是实现了大部分人的自由。所以,公正的规则体系是人们自由的全面的发展的条件,在改革中,要大力加强规制建设,形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规则体系,这里的关键在于体现的公正性。三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构建服务型政府。政府部门,政府官员不应高高在上,其真正合理的职能是为社会、为人民服务。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它涉及到很多重要的改革。但只有把热衷于管、审、批的管制型政府真正转变成为致力于扶、帮、助的服务型政府,则以人为本的发展观才能真正落实,也才能最大限度地激发人的活力,最高程度地构建社会和谐,使各方面都积极充分调动起来,最终实现人的自由的全面的发展。
赵晓:
“以人为本”的改革观和“以人为本”的发展观是没有任何矛盾的。因为改革是为发展服务的。“以人为本”的改革观有两个特质。一是为所有的人服务,而不是为部分人服务。二是满足人所有需求,而不是部分需求。
“以人为本”的改革观有四大突破:
第一,“以人为本”改革观的建立,有利于我们从执政党变为革命党。执政党首要的任务就是分清谁是我们的敌人,谁是我们的朋友。它只为朋友服务,只作为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为一部分阶级服务。而另外一部分是专政的对象。但在“以人为本”的改革观下,执政党要向革命党转变,不再有原来简单敌人和朋友的两重划分。包括犯人也不再是我们的敌人。
第二,从过去注重效率或者效率优先的改革,转向以公平为目标的改革。
第三,由过去只注重人的物质需求的改革转向满足人全面需求的改革。
第四,使制度平台,从专制的权力架构转向公权与私权界定清晰的新的制度平台。
“以人为本”改革观可能蕴涵两大问题:
第一,现在所谓的“以人为本”还是官本位下的“以人为本”,而不是民本位下的“以人为本”。这种官本位下的“以人为本”,很可能会扩大政府的作用。比如最近提出制定最低工资法,这是非常荒唐可笑的。
第二,我们的改革一直是以扩张人的需求为取向的,而不是适当约束人。我们过去只讲人的物质需求,把人当成动物来看,认为老百姓的需求就是物质需求,导致的结果就是大家追求金钱,从个人崇拜到金钱崇拜。我们现在除比较注重人的物质需求之外,还注重政治需求,包括话语权、知情权等等,但没有注重满足人的精神需求。如果你把百姓当成动物看待,那么百姓也会那你当动物看待。在西方,政治、法律和文化是一脉相承的。我们现在的改革是经济改革突起,这是非常重大的问题。我一直研究西方文化、道德、信仰问题。有一个结论就是不要把市场经
丁元竹:
从“以人为本”的新发展观进入到“以人为本”的改革观,是一个很大的进步。现在回过头来看看,“九五”我们提出两个转变,但从“九五”到“十五”并没有从根本完成这两个改变。为什么?原因在哪里?仔细看一看,这与当时的改革指导思想有关。当时提出实现体制改革和增长模式的根本转变,起中把体制改革的目的定义为保证企业的稳定性,增长模式的转变是为了增加效益和提高企业的质量,都是见物不见人。目前又提出新的转变,即发展模式的转变,内容更丰富,这个发展模式的转变包括制度创新。因此提出“以人为本”的改革观,又是一个进步。没有以人为本的改革观,就不能实现发展模式的转换。
我觉得推进中国现代化进程,第一就是靠发展,发展是硬道理,包括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这是实现现代化的手段之一。第二是靠改革。第三是靠开放。发展应该是“以人为本”,改革也应该“以人为本”。那么需要进一步考虑的问题是开放以什么为本?是以人为本还是以国家基本的战略利益为本?如果以基本的国家战略利益为本的话,中国的基本国家战略利益是什么?是建设惠及大多数人民的小康社会?如果是,这个基本的国家战略利益与发展观和改革观中的以人为本是什么样的内在逻辑关系?我们需要深入研究。在这三者联系之中,找出一些具体的措施,这对于推动中国的现代化是有重要意义的。所以今天中改院提出“以人为本”的改革观是把我们的思维大大推进了一步,非常有意义。
“以人为本”的改革涉及的重要问题。在谈发展问题、改革问题时,我们都没有注意到的一个问题,就是关于社会改革和社会创新的问题。我们可以以就业为例看看这个问题,我们现在的就业模式,建立在几十年前全球人口总量30亿左右的前提下的。人类发展到现在,已经有六、七十亿人口,现在不光是就业模式的问题,劳动力绝对过剩,仅仅靠扩大就业恐怕不能解决问题,需要研究社会创新的问题。我们不能仅仅就就业谈就业。
历史证明,我国的经济体制创新释放了巨大的经济增长能量。几乎经济的每一次经济的巨大飞跃,都伴随经济体制的巨大变革。社会创新,也是如此,社会的不断创新将缓解人类面对的若干压力,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处于积极、合理状态。在中国当前形势下,面对人口不断增长和环境恶化的巨大的压力,如果不进行某些程度的社会创新,要真正解决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问题是根本不可能的。所以推动以人为本的社会政策,不断解决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社会问题,在发展中不断开展社会创新是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基本途径和方向。
社会改革还很大一块,我们都没有触及到。现在没有一个组织为农民说话,我们必须进行社团改革,社团改革应有一个进步,在经济组织发育的同时,社会组织要有一个发育和完善。
政府要研究和修改现有社会组织,特别是非营利组织管理的法规和法律,保证非营利部 《树立以人为本的改革观(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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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改革措施的制定与选择要立足于关怀人。改革是通过一系列改革措施体现的。改革要以人为本,核心是使改革措施以人为本,而其中的关键是关怀人,即从现阶段的人的特点或实际出发,提出有利于增进人的物质利益需求和精神需求的措施。换句话说,所提出的改革措施,要体现人性,要考虑人情,要尊重人权,不能超越人的发展阶段,不能忽视人的需要。比如说,现阶段的人还是利益人、经济人,我们不能脱离这个实际去搞改革,去制定改革措施。我们一定要学雷锋,如果没有雷锋精神的召唤和雷锋式的行动,社会就不能进步。但我们不能把社会上所有的人都看作或定义为雷锋,如果人人都是雷锋,或都被定义为雷锋一样的人,那学雷锋就没有必要了。我们现阶段的绝大部分人既不是雷锋,也不是坏分子。这就是人的实际。要从这个实际出发来进行制度设计,来推出和选择改革措施。有一点特别重要,就是要学会用利益机制来激励人、约束人。与此相联系的另一点,就是改革措施的推出,要适当考虑现阶段的利益格局。不同的人群有不同的利益格局,应该适当考虑所有人的既有利益基础,尽量通过增量改革来解决利益差别上的不合理悬殊,这样有利于改革的顺利推进,并最终解决难以解决的问题。制定改革措施时要充分考虑并适当照顾既得利益,并不是不要剥夺不合理的既得利益。这两者是不矛盾的。
3、改革的重点应是束缚人发展的体制和滥用权力管人的人。既然改革的目的是为了人的自由的全面的发展,那么很自然,束缚人的发展的一些体制都应该根据现实条件及时或逐渐进行改革。而那些滥用权力管人的人不仅在滥用着人民的权利,而且很可能是束缚人的体制的构建者和维护者。因此,坚持和落实以人为本的改革观,同时也应该通过改革,用制度和法律去约束那些滥用权力管人的人。按照以人为本的要求推进改革,解决束缚人的发展的体制和权力的滥用,这样三个方面的体制建设很重要:一是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这种所有制结构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既能够充分发挥人的积极性、自主性和创造性,又能有效摆脱外部力量的不合理约束,是一种体现以人为本要求的经济成份。二是努力构建公正的规则体系。规则是约束人的,但是没有规则看似每个人都不受约束,实际上却是少数强势者对大部分弱势者的约束,是少数人的自由。公正、公平的规则看似人人都受了约束,但真正受约束的是少数希望行使特权的人,是实现了大部分人的自由。所以,公正的规则体系是人们自由的全面的发展的条件,在改革中,要大力加强规制建设,形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规则体系,这里的关键在于体现的公正性。三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构建服务型政府。政府部门,政府官员不应高高在上,其真正合理的职能是为社会、为人民服务。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它涉及到很多重要的改革。但只有把热衷于管、审、批的管制型政府真正转变成为致力于扶、帮、助的服务型政府,则以人为本的发展观才能真正落实,也才能最大限度地激发人的活力,最高程度地构建社会和谐,使各方面都积极充分调动起来,最终实现人的自由的全面的发展。
赵晓:
“以人为本”的改革观和“以人为本”的发展观是没有任何矛盾的。因为改革是为发展服务的。“以人为本”的改革观有两个特质。一是为所有的人服务,而不是为部分人服务。二是满足人所有需求,而不是部分需求。
“以人为本”的改革观有四大突破:
第一,“以人为本”改革观的建立,有利于我们从执政党变为革命党。执政党首要的任务就是分清谁是我们的敌人,谁是我们的朋友。它只为朋友服务,只作为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为一部分阶级服务。而另外一部分是专政的对象。但在“以人为本”的改革观下,执政党要向革命党转变,不再有原来简单敌人和朋友的两重划分。包括犯人也不再是我们的敌人。
第二,从过去注重效率或者效率优先的改革,转向以公平为目标的改革。
第三,由过去只注重人的物质需求的改革转向满足人全面需求的改革。
第四,使制度平台,从专制的权力架构转向公权与私权界定清晰的新的制度平台。
“以人为本”改革观可能蕴涵两大问题:
第一,现在所谓的“以人为本”还是官本位下的“以人为本”,而不是民本位下的“以人为本”。这种官本位下的“以人为本”,很可能会扩大政府的作用。比如最近提出制定最低工资法,这是非常荒唐可笑的。
第二,我们的改革一直是以扩张人的需求为取向的,而不是适当约束人。我们过去只讲人的物质需求,把人当成动物来看,认为老百姓的需求就是物质需求,导致的结果就是大家追求金钱,从个人崇拜到金钱崇拜。我们现在除比较注重人的物质需求之外,还注重政治需求,包括话语权、知情权等等,但没有注重满足人的精神需求。如果你把百姓当成动物看待,那么百姓也会那你当动物看待。在西方,政治、法律和文化是一脉相承的。我们现在的改革是经济改革突起,这是非常重大的问题。我一直研究西方文化、道德、信仰问题。有一个结论就是不要把市场经
济认为是“以人为本”,市场经济做不到“以人为本”。
丁元竹:
从“以人为本”的新发展观进入到“以人为本”的改革观,是一个很大的进步。现在回过头来看看,“九五”我们提出两个转变,但从“九五”到“十五”并没有从根本完成这两个改变。为什么?原因在哪里?仔细看一看,这与当时的改革指导思想有关。当时提出实现体制改革和增长模式的根本转变,起中把体制改革的目的定义为保证企业的稳定性,增长模式的转变是为了增加效益和提高企业的质量,都是见物不见人。目前又提出新的转变,即发展模式的转变,内容更丰富,这个发展模式的转变包括制度创新。因此提出“以人为本”的改革观,又是一个进步。没有以人为本的改革观,就不能实现发展模式的转换。
我觉得推进中国现代化进程,第一就是靠发展,发展是硬道理,包括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这是实现现代化的手段之一。第二是靠改革。第三是靠开放。发展应该是“以人为本”,改革也应该“以人为本”。那么需要进一步考虑的问题是开放以什么为本?是以人为本还是以国家基本的战略利益为本?如果以基本的国家战略利益为本的话,中国的基本国家战略利益是什么?是建设惠及大多数人民的小康社会?如果是,这个基本的国家战略利益与发展观和改革观中的以人为本是什么样的内在逻辑关系?我们需要深入研究。在这三者联系之中,找出一些具体的措施,这对于推动中国的现代化是有重要意义的。所以今天中改院提出“以人为本”的改革观是把我们的思维大大推进了一步,非常有意义。
“以人为本”的改革涉及的重要问题。在谈发展问题、改革问题时,我们都没有注意到的一个问题,就是关于社会改革和社会创新的问题。我们可以以就业为例看看这个问题,我们现在的就业模式,建立在几十年前全球人口总量30亿左右的前提下的。人类发展到现在,已经有六、七十亿人口,现在不光是就业模式的问题,劳动力绝对过剩,仅仅靠扩大就业恐怕不能解决问题,需要研究社会创新的问题。我们不能仅仅就就业谈就业。
历史证明,我国的经济体制创新释放了巨大的经济增长能量。几乎经济的每一次经济的巨大飞跃,都伴随经济体制的巨大变革。社会创新,也是如此,社会的不断创新将缓解人类面对的若干压力,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处于积极、合理状态。在中国当前形势下,面对人口不断增长和环境恶化的巨大的压力,如果不进行某些程度的社会创新,要真正解决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问题是根本不可能的。所以推动以人为本的社会政策,不断解决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社会问题,在发展中不断开展社会创新是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基本途径和方向。
社会改革还很大一块,我们都没有触及到。现在没有一个组织为农民说话,我们必须进行社团改革,社团改革应有一个进步,在经济组织发育的同时,社会组织要有一个发育和完善。
政府要研究和修改现有社会组织,特别是非营利组织管理的法规和法律,保证非营利部 《树立以人为本的改革观(第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