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佐:论物流产业研究—兼论物流企业的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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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物流服务市场还处于初级阶段
现阶段我国物流管理运作的绝大部分还是货主企业自营的。同时,第三方物流企业的力量还非常弱小。据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和美国美智管理咨询公司2002年初对我国第三方物流市场进行的联合调查发现:2002年我国的第三方物流市场规模估计约400亿人民币,且市场相当分散。目前还没有一家3PL企业拥有超过2%,即年物流服务收入8亿元人民币的市场份额。同时,只有约15%的国内企业外包物流服务。
必须指出,目前理论界对我国物流市场规模的估计有超大之嫌。这在某种程度上对政府的产业政策和企业的抽奖决策产生误导。就如同餐饮业对市场的估计总不能把老百姓在自己家里吃饭的开动都算作餐饮业的市场规模吧。即使算作潜在的市场都是不合理的。
2、旧体制的结构和思维定势
我国目前对物流产业发展和物流企业的运作同时有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交通部、铁道部、外经贸部、民航总局、邮政局,甚至包括财政部,信息产业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等部委的参与和管理,更不要说地方政府的五花八门的发挥了。由于现行体制的原因,有关各方对物流产业的认识和所实施的管理必然采取不同的视角,在许多情况下具有部门利益的背景。除了各部门分口设定有关的物流市场准入门槛外,最典型的就是货代企业和无船承运人分属外经贸部和交通部审批。
应当说,有关既得利益各方在经济体制转轨时期对未来的结构和利益调整预期做出反应是情理之中的事。这种反应如果引导得当是能够产生物流管理新思维并形成推进我国物流产业发展之强大动力的。
3、物流企业的标准定义过于宽泛
实际上,我国《物流术语》国家标准对“物流企业”有一个专门的定义。但这个定义不仅不能为我们理解物流企业的特征提供充分的信息,反而更加使人感到物流企业的确定性和难以把握。标准第12条给出的“从事物流活动的经济组织”就是物流企业的定义,无疑是要把所有的企业组织都收偏到物流产业的旗帜下来。物流产业的边界在无意中被无限扩大了。
众所周知,从事物流管理活动是任何企业与生俱来的基本功能。甚至在还没有物流概念的时候,企业就在从事物流活动。原先的那些管理运作,如货运管理和运输、仓储和存货管理等都是企业日常的经营管理工作(可能管理运作的水平比较低)。物流管理理念的出现,只不过使得企业能够从客户服务、发展战略和市场竞争的新视角来重新认识物流活动并更有效的组织物流运作,以进一步降低成本,提高客户服务水平和增强企业竞争优势。从来还没有因为企业自营车队和仓库,而要被划入运输业或仓储业的。
试想:连国民经济的基础设施——交通和通讯设施——都已经作为“物流基础设施”被纳入了物流产业的范畴,那至少从事仓库建造的建筑企业也会在不远的将来被纳入物流的范畴。按照这样的理解方式,为计算机制造机箱的金属加工企业和显示器制造塑料外壳的塑料加工企业也应被纳入信息技术产业的范畴。虽然这都是不可能的,但现有对物流企业的定义给人们留下的联想空间实在是太大了。
4、六部委的《意见》影响广泛
国家经贸委等六部委在2001年3月发布的《关于加快我国物流发展的若干意见》中认为:现代物流泛指原材料、产成品从起点至弱点及相关的有效流动的全过程。它将运输、仓储、装卸、加工、整理、配送、信息等方面有机结合,形成完整的供应链,为用户提供多功能、一体化的综合性服务。该《意见》的影响是广泛的。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常务副长丁俊发先生在《中国物流》一书中将共列为“改革开放以来最有影响的物流政策性文件”之首。
5、“物流配送”属于“批发和零售贸易业”
国家在2002年3月公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把“物流配送”和“代理公司(船舶、货运、外轮代理、广告等)”至少是暂时寄存和零售贸易名下。一些来自高层的以“发展现代流通业”为主题的讲话或题材,实际讲的却是发展“现代物流业”的内容,或者反过来。因此也就呈现出一种要用现代流通来来融合物流的趋势。这就为物流业属于商贸流通业或现代物流产业的说深圳股市,提供了间接的依据。
6、原产业分类结构的影响
我国原第三产业第三层次的流通部门中就包括交通运输业、邮电通讯业、商业饮食业、物资代销和仓储业等。而其中至少是交通运输业,物资代销和仓储业是与物流产业直接相关的。
显然,一个无所不包的产业肯定不是一个独立的产业。
三、物流产业的“立业”
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物流产业能不能算作一个独立的产业和物流产业是否得到了官方的体制性承认——是否纳入了国民经济产业分类目录,是否纳入高校招生专业目录,是否纳入了国民经济的统计序列等——是两个完全不同性质的问题。
应当说“物流产业能不能算作一个独立的产业”这个问题是一个伪问题。因为物流服务企业已经是客观的存在。愈来愈多的生产制造和批发零售企业为了降低物流服务总成本,提高客户服务水平和获得市场竞争优势愿意把属于非核心业务的物流运作外包出去。物流管理的功能对宏观(对GDP的贡献)和微观经济的作用已经获得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物流产业已经是一个客观的存在。
实际上,这个问题实质要问的是物流产业为什么还油脂内入国民经济产业分类目录里去。这是一个在政府主导型的经济体制中,新生产业为谋求更好更快的发展必然会提出的一个典型的问题。
其次,不能因为现有物流企业的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与国际领先水平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不能因为在我国现有的经济体制框架内物流服务运作分散在不同的行政部门管理,不能因为我国物流服务市场还存在严重的条块分割,不能因为我国的第三方物流的规模还很小就不论我国物流产业的客观存在。事实上,随奋斗目标我国经济体制市场化进程的加快和分工协作关系体系的发展,原有产业分类的重新调整是不可避免的。
至于政府现阶段如何进行宏观的产业结构分类和是不是进行物流行业的分类统计,那是政府的事情。倒是物流管理行业协会的作用对物流产业的发展非常关键。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行业协会是沟通企业与政府的有效通道。从为物流企业服务的角度来看,这也是一个种第三方服务。当然,支持行业协会的工作,提高行业协会的市场地位,增强行业协会的沟通话语权也是我们所有致力于发展物流产业应当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2、“立业”不要急于求成
我们是不是因为急于要确立物流产业政府宏观经济管理体系中的
众所周知,产业分类的调整肯定落后于产业本身的发展。随着社会经济技术的发展,一些老的行业消失了,一些新的行业产生了。
如美国于2001年开始实施]《北美产业分类系统》就新增加了光缆制造业、蜂窝通讯业、计算机软件复制业、环境咨询业、床上早餐旅馆业、仓储俱乐部业和信用卡保险业等新产业。毫无疑问,灾些新的产业在被列入独立的分类目录之前肯定是隶属于或包含在老的产业或行业之中的。
我国于2002年10月1日正式实施的《国家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则考虑了已经加入WTO的背景,新增了大量服务业方面的经济活动类别。如“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业”、“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住宿和餐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制造业则减少了26个门类。取消了“邮政通讯业”门类,并将“邮政业”并入“社会服务业”,其余的则并入“信息技术产业”。城市公共交通被归入交通运输业。新设“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运输代理服务”,“移动通信服务”,“足底按摩和泡脚服务”,等等。显然,这些新行业的出现要早于它们被列入《国家经济行业分类》目录的时间。
《王佐:论物流产业研究—兼论物流企业的界定(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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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物流服务市场还处于初级阶段
现阶段我国物流管理运作的绝大部分还是货主企业自营的。同时,第三方物流企业的力量还非常弱小。据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和美国美智管理咨询公司2002年初对我国第三方物流市场进行的联合调查发现:2002年我国的第三方物流市场规模估计约400亿人民币,且市场相当分散。目前还没有一家3PL企业拥有超过2%,即年物流服务收入8亿元人民币的市场份额。同时,只有约15%的国内企业外包物流服务。
必须指出,目前理论界对我国物流市场规模的估计有超大之嫌。这在某种程度上对政府的产业政策和企业的抽奖决策产生误导。就如同餐饮业对市场的估计总不能把老百姓在自己家里吃饭的开动都算作餐饮业的市场规模吧。即使算作潜在的市场都是不合理的。
2、旧体制的结构和思维定势
我国目前对物流产业发展和物流企业的运作同时有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交通部、铁道部、外经贸部、民航总局、邮政局,甚至包括财政部,信息产业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等部委的参与和管理,更不要说地方政府的五花八门的发挥了。由于现行体制的原因,有关各方对物流产业的认识和所实施的管理必然采取不同的视角,在许多情况下具有部门利益的背景。除了各部门分口设定有关的物流市场准入门槛外,最典型的就是货代企业和无船承运人分属外经贸部和交通部审批。
应当说,有关既得利益各方在经济体制转轨时期对未来的结构和利益调整预期做出反应是情理之中的事。这种反应如果引导得当是能够产生物流管理新思维并形成推进我国物流产业发展之强大动力的。
3、物流企业的标准定义过于宽泛
实际上,我国《物流术语》国家标准对“物流企业”有一个专门的定义。但这个定义不仅不能为我们理解物流企业的特征提供充分的信息,反而更加使人感到物流企业的确定性和难以把握。标准第12条给出的“从事物流活动的经济组织”就是物流企业的定义,无疑是要把所有的企业组织都收偏到物流产业的旗帜下来。物流产业的边界在无意中被无限扩大了。
众所周知,从事物流管理活动是任何企业与生俱来的基本功能。甚至在还没有物流概念的时候,企业就在从事物流活动。原先的那些管理运作,如货运管理和运输、仓储和存货管理等都是企业日常的经营管理工作(可能管理运作的水平比较低)。物流管理理念的出现,只不过使得企业能够从客户服务、发展战略和市场竞争的新视角来重新认识物流活动并更有效的组织物流运作,以进一步降低成本,提高客户服务水平和增强企业竞争优势。从来还没有因为企业自营车队和仓库,而要被划入运输业或仓储业的。
试想:连国民经济的基础设施——交通和通讯设施——都已经作为“物流基础设施”被纳入了物流产业的范畴,那至少从事仓库建造的建筑企业也会在不远的将来被纳入物流的范畴。按照这样的理解方式,为计算机制造机箱的金属加工企业和显示器制造塑料外壳的塑料加工企业也应被纳入信息技术产业的范畴。虽然这都是不可能的,但现有对物流企业的定义给人们留下的联想空间实在是太大了。
4、六部委的《意见》影响广泛
国家经贸委等六部委在2001年3月发布的《关于加快我国物流发展的若干意见》中认为:现代物流泛指原材料、产成品从起点至弱点及相关的有效流动的全过程。它将运输、仓储、装卸、加工、整理、配送、信息等方面有机结合,形成完整的供应链,为用户提供多功能、一体化的综合性服务。该《意见》的影响是广泛的。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常务副长丁俊发先生在《中国物流》一书中将共列为“改革开放以来最有影响的物流政策性文件”之首。
5、“物流配送”属于“批发和零售贸易业”
国家在2002年3月公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把“物流配送”和“代理公司(船舶、货运、外轮代理、广告等)”至少是暂时寄存和零售贸易名下。一些来自高层的以“发展现代流通业”为主题的讲话或题材,实际讲的却是发展“现代物流业”的内容,或者反过来。因此也就呈现出一种要用现代流通来来融合物流的趋势。这就为物流业属于商贸流通业或现代物流产业的说深圳股市,提供了间接的依据。
6、原产业分类结构的影响
我国原第三产业第三层次的流通部门中就包括交通运输业、邮电通讯业、商业饮食业、物资代销和仓储业等。而其中至少是交通运输业,物资代销和仓储业是与物流产业直接相关的。
显然,一个无所不包的产业肯定不是一个独立的产业。
三、物流产业的“立业”
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物流产业能不能算作一个独立的产业和物流产业是否得到了官方的体制性承认——是否纳入了国民经济产业分类目录,是否纳入高校招生专业目录,是否纳入了国民经济的统计序列等——是两个完全不同性质的问题。
应当说“物流产业能不能算作一个独立的产业”这个问题是一个伪问题。因为物流服务企业已经是客观的存在。愈来愈多的生产制造和批发零售企业为了降低物流服务总成本,提高客户服务水平和获得市场竞争优势愿意把属于非核心业务的物流运作外包出去。物流管理的功能对宏观(对GDP的贡献)和微观经济的作用已经获得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物流产业已经是一个客观的存在。
实际上,这个问题实质要问的是物流产业为什么还油脂内入国民经济产业分类目录里去。这是一个在政府主导型的经济体制中,新生产业为谋求更好更快的发展必然会提出的一个典型的问题。
其次,不能因为现有物流企业的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与国际领先水平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不能因为在我国现有的经济体制框架内物流服务运作分散在不同的行政部门管理,不能因为我国物流服务市场还存在严重的条块分割,不能因为我国的第三方物流的规模还很小就不论我国物流产业的客观存在。事实上,随奋斗目标我国经济体制市场化进程的加快和分工协作关系体系的发展,原有产业分类的重新调整是不可避免的。
至于政府现阶段如何进行宏观的产业结构分类和是不是进行物流行业的分类统计,那是政府的事情。倒是物流管理行业协会的作用对物流产业的发展非常关键。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行业协会是沟通企业与政府的有效通道。从为物流企业服务的角度来看,这也是一个种第三方服务。当然,支持行业协会的工作,提高行业协会的市场地位,增强行业协会的沟通话语权也是我们所有致力于发展物流产业应当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2、“立业”不要急于求成
我们是不是因为急于要确立物流产业政府宏观经济管理体系中的
地位而忽视了某些基本的原因呢?
众所周知,产业分类的调整肯定落后于产业本身的发展。随着社会经济技术的发展,一些老的行业消失了,一些新的行业产生了。
如美国于2001年开始实施]《北美产业分类系统》就新增加了光缆制造业、蜂窝通讯业、计算机软件复制业、环境咨询业、床上早餐旅馆业、仓储俱乐部业和信用卡保险业等新产业。毫无疑问,灾些新的产业在被列入独立的分类目录之前肯定是隶属于或包含在老的产业或行业之中的。
我国于2002年10月1日正式实施的《国家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则考虑了已经加入WTO的背景,新增了大量服务业方面的经济活动类别。如“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业”、“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住宿和餐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制造业则减少了26个门类。取消了“邮政通讯业”门类,并将“邮政业”并入“社会服务业”,其余的则并入“信息技术产业”。城市公共交通被归入交通运输业。新设“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运输代理服务”,“移动通信服务”,“足底按摩和泡脚服务”,等等。显然,这些新行业的出现要早于它们被列入《国家经济行业分类》目录的时间。
《王佐:论物流产业研究—兼论物流企业的界定(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