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政府采购的实施及特点
实施过程中的存在的问题
由于政府采购法的相关细则还没有出台,因此在实施的过程中必然存在一些问题。首先从《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来看,值得注意的就是对本国货物的界定问题,《政府采购法》没有界定何为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只是说“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其二,是对政府采购机构和监督管理部门的界定,法中将各级财政部门定位为“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部门”,同时其他部门也可以依法履行其监督管理职责。这种监督体制可以说是一种过渡的阶段。但是从以后发展趋势来看,中国的政府采购管理机关应是多元的和各司其职的,有许多政府部门现在正在参与政府采购的管理。
其三,是对采购代理机构的限定排除了财政部门作为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的选择,也确定了集中采购机构仅为采购人的代理人。另外也说明集中代理机构只在中央、省一级和设区的市及自治州设立。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有下几种:
在政府机关事务管理机关直属设立集中采购机构
依附于政府机关事务管理机关的集中采购机构
财政部门另设集中采购机构
由一级政府出面另行结合现有的机构组建集中采购机构
因此,针对厂商来说在集中采购模式下,必须熟悉集中采购代理机构的组成背景以及采购办法。
在实际操作中,一般的集中采购情况大多数是各级政府委托采购中心进行集中采购;部门的集中采购比较杂乱,如在中央各部委中除了海关、税务总局利用自己部门的采购中心进行部门集中采购以外,其它部委大多通过中介机构(如中国国际招标公司、中技国际招标公司、中国机电设备招标公司、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对外进行招标。
其四,是对政府采购流程的界定,政府采购以后的基本流程,与以前的分散采购与自行采购相比较,最大的改变就是财政资金的统一出口问题。从已推行政府采购的地区来看,支付采购资金的主要方式是由财政直接支付给供应商,由财政直接列支,而以前主要是预算资金层层下拨,由采购单位直接支付给供应商。这就大大节约了各级政府的财政预算。
重要部委系统的采购现状及特点
水利部政府采购现状
水利部采购模式主要分为两大类:项目采购与办公需要采购。项目采购方面,重大项目都将会成立项目办公室,其下设的技术管理处一般进行总体设计和提出需求,项目办公室报批国务院,再委托专业的招投标公司进行招投标,财务处进行资金运作。办公需要采购方面,金额较低的,按照年度预算,把采购需求上报信息中心,由水利部信息中心提交水利部办公厅批准后,自主购买。金额较大的,由水利部信息中心负责汇总各司、局级事业单位的采购需求,提交给水利部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再报批国务院,由国务院核准后,再下达到水利部信息中心,由信息化处统一负责招标。
农业部政府采购现状
农业部采购模式主要是金农工程采购与办公需要采购。
金农工程采购方面,一般是由国家发改委要求农业部进行规划,然后上报国务院,由国家计委进行审批立项,再由政府采购中心委托第三方专业公司(中计、国投以及中电)进行集中采购招标。
办公需要采购方面,各司局年度报了预算的,把采购需求上报信息中心,由农业部信息中心提交农业部财务司审核后,由发展规划司批准,不超过50万的,由信息中心自行采购。超过50万的,由农业部信息中心找第三方具有政府采购代理权的机构,负责统一招标采购。
交通部政府采购现状
交通部采购模式主要是项目采购与办公需要零星采购。
项目采购方面,交通部中央机关90%以上采用项目立项,进行招标采购。由综合规划司提出各个司局以及直属事业单位的采购需求,报财务司进行批准,然后由财务司委托信息中心进行采购招标,信息中心对较小的项目自己进行招标,较大的项目委托第三方招标公司进行招标。
办公需要采购方面,按照年度预算,把采购需求上报信息中心,由交通部信息中心提交交通部财务司批准后,由信息中心统一负责招标采购。
铁道部政府采购现状
铁道部PC类产品采购模式主要分为两大类:项目采购与办公需要采购
项目采购方面,重大项目都由铁道部信息化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总体规划,其办公室报批国务院,再委托专业的招投标公司进行招投标,信息技术中心进行相关的事务配合。
办公需要采购方面,按照年度预算,把采购需求上报信息技术中心,由铁道部信息中心提交铁道部办公厅批准后,自主购买或者信息技术中心统一负责招标采购。
国家安全生产监管局政府采购现状
自2003年开始,不论何种采购都要经政府采购中心。(办公需要和小型项目经过部内采购中心,大型项目通过国管局政府采购中心)。对于办公需要和小型项目,各司局将各自需求报给通信信息中心,通信信息中心汇总需求后交办公室审批,转国管局政府采购办,批复后,由政府采购中心统一采购。
如果有大型IT项目,则由办公室上报高新技术司批准立项,然后经国管局政府采购办转交国管局政府采购中心进行采购。
《2004年政府采购的实施及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