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现象的经济学分析与思考
有根本性的原因。治标就是惩治腐败现象,治本就是消除腐败现象产生的基本原因,铲除其得以滋生的土壤。治标和治本,二者相辅相成、互为促进。
而在治标与治本的着力点上,又存在着几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认为,应加大治本力度,以“预防为主”;第二种观点认为,应根据腐败现象的特点与反腐败斗争的形势,确定治标与治本的对策以及各工作机构的任务,做到各有侧重;第三种观点认为,在当前腐败还没有得到根治及治本措施力度不够的情况下,要继续着重治标,同时,要加大治本力度,并使两者紧密结合。
(三)“国际反腐败协议公约”说
由于腐败问题正在国际化,所以一些人士指出,要在国际上采取有力的反腐败措施,达成国际反腐败协议,对成员国国内企业贿赂外国政府官员也要进行惩罚。而持反对观点的学者则认为,虽然谁都明白腐败在全世界造成的有害后果,但国际社会难以采取共同行动,因为在国际性腐败中存着一种经济学家所说的“囚徒困境”,所有有关方面都可以从没有腐败的世界得到好处,但是,促使一个国家单方面采取反腐败措施的刺激却非常小。
追本溯源,中国社会现阶段寻租活动的猖獗,从制度上讲,主要是源于资源分配权掌握在各级政府手中。与真正的市场经济体制相比,资源配置不是由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来承担,而是由各级政府代行市场功能来进行资源配置,从而使权力这只严重变形的手介入国家资源配置,导致腐败现象丛生,寻租活动蔓延。
基于此,本文认为,应当通过“制度创新”途径来遏制、削化腐败。这里的‘制度创新”包含五个层面:一是经济制度创新,即推进市场化改革,创造机会均等、公平竞争的经济环境;二是政府行为改革,即政治权力从经济活动中退却,或者如哈耶克所讲,社会与国家应分开;三是法律体系的健全与完善,即加强法制建设,真正朝“依法治国”方向迈步;四是构建强有力的权力制衡机制和新闻监督体系,对寻租活动说“不”;五是国民意识创新,即全力提高民族整体素质,树立、倡导国民“纳税人”意识、民主意识、忧患意识。
作为现代化与现代市场经济的后来者,中国可以学习和借鉴发达国家花费上百年时间,付出巨大代价不断发展完善的制度创新经验,包括制度框架、经济体系和法律规范,为我所用,发挥所谓的“后发优势”。
六、创立“腐败经济学”的紧迫性
在当今文明社会,贪污腐败现象被人们视为公敌,称作“灰色瘟疫”。环顾全球,无论是发展中国家,还是在发达国家,也无论是在哪一种社会制度下,腐败现象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严重地危害着社会和公众利益。
当中国政府高举“反腐倡廉”大旗向腐败现象毫不妥协宣战的时候,世界上其他国家一些有识之士也开始惊呼“狼来了!”。德国《经济周刊》曾以“贿赂风行全球”为题向世人警示——腐败问题正在国际化。面对腐败的滋生与蔓延,国外的经济学家们不无堪忧地指出,腐败现象妨碍私人投资和经济增长,会在全世界造成有害后果。因此国际社会应当采取强有力的反腐败措施,进而达成国际反腐败协议,向腐败这种病态(Unhealth)经济现象举起“达摩克利斯剑”。
腐败,危及政府形象,影响经济政策的执行、实施,是政府的掘墓人,成为社会经济不安定因素。腐败的滋生与蔓延,成为最大的社会经济污染,严重恶化社会经济环境。正如投资风险具有不可避免性一样,腐败作为一种经济现象亦不可能完全消除,只可能最大限度地遏制、削化,将其控制在最小范围、最低程度之内,使社会经济资源在市场化、规范化基础上得到较为公正、合理配置。因此,经济学界应该像医生那样,对处于病态的社会机体及时进行治疗,使之早日恢复健康。
由此看来,从经济学的角度对腐败这一人类社会的共存现象进行分析、研究,已势在必行,而作为研究腐败现象产生根源、表现形式、造成危害、治理途径的新型经济学科——“腐败经济学”的创立,应该真正被提到议事日程上来了。
参考书目:
1、《现代化的陷阱》,何清涟著,今日中国出版社,1998年。
2、《经济学与人类关怀》,何清涟著,广东教育出版社,1998年。
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学》,陈东琪、李茂生主编,经济科学出版社,1997年。
4、《西方经济学》,余永定、张宇燕、郑秉文主编,经济科学出版社,1997年。
5、《中国下一步》,胡鞍钢著,四川人民出版社,1996年。
6、《社会学教程》,吴方桐主编,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0年。
7、《社会学教程》本书编写组,北京大学出版社,1990年。
8、《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1988年以来)
9、《中国统计年鉴》(1991年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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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治标与治本的着力点上,又存在着几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认为,应加大治本力度,以“预防为主”;第二种观点认为,应根据腐败现象的特点与反腐败斗争的形势,确定治标与治本的对策以及各工作机构的任务,做到各有侧重;第三种观点认为,在当前腐败还没有得到根治及治本措施力度不够的情况下,要继续着重治标,同时,要加大治本力度,并使两者紧密结合。
(三)“国际反腐败协议公约”说
由于腐败问题正在国际化,所以一些人士指出,要在国际上采取有力的反腐败措施,达成国际反腐败协议,对成员国国内企业贿赂外国政府官员也要进行惩罚。而持反对观点的学者则认为,虽然谁都明白腐败在全世界造成的有害后果,但国际社会难以采取共同行动,因为在国际性腐败中存着一种经济学家所说的“囚徒困境”,所有有关方面都可以从没有腐败的世界得到好处,但是,促使一个国家单方面采取反腐败措施的刺激却非常小。
追本溯源,中国社会现阶段寻租活动的猖獗,从制度上讲,主要是源于资源分配权掌握在各级政府手中。与真正的市场经济体制相比,资源配置不是由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来承担,而是由各级政府代行市场功能来进行资源配置,从而使权力这只严重变形的手介入国家资源配置,导致腐败现象丛生,寻租活动蔓延。
基于此,本文认为,应当通过“制度创新”途径来遏制、削化腐败。这里的‘制度创新”包含五个层面:一是经济制度创新,即推进市场化改革,创造机会均等、公平竞争的经济环境;二是政府行为改革,即政治权力从经济活动中退却,或者如哈耶克所讲,社会与国家应分开;三是法律体系的健全与完善,即加强法制建设,真正朝“依法治国”方向迈步;四是构建强有力的权力制衡机制和新闻监督体系,对寻租活动说“不”;五是国民意识创新,即全力提高民族整体素质,树立、倡导国民“纳税人”意识、民主意识、忧患意识。
作为现代化与现代市场经济的后来者,中国可以学习和借鉴发达国家花费上百年时间,付出巨大代价不断发展完善的制度创新经验,包括制度框架、经济体系和法律规范,为我所用,发挥所谓的“后发优势”。
六、创立“腐败经济学”的紧迫性
在当今文明社会,贪污腐败现象被人们视为公敌,称作“灰色瘟疫”。环顾全球,无论是发展中国家,还是在发达国家,也无论是在哪一种社会制度下,腐败现象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严重地危害着社会和公众利益。
当中国政府高举“反腐倡廉”大旗向腐败现象毫不妥协宣战的时候,世界上其他国家一些有识之士也开始惊呼“狼来了!”。德国《经济周刊》曾以“贿赂风行全球”为题向世人警示——腐败问题正在国际化。面对腐败的滋生与蔓延,国外的经济学家们不无堪忧地指出,腐败现象妨碍私人投资和经济增长,会在全世界造成有害后果。因此国际社会应当采取强有力的反腐败措施,进而达成国际反腐败协议,向腐败这种病态(Unhealth)经济现象举起“达摩克利斯剑”。
腐败,危及政府形象,影响经济政策的执行、实施,是政府的掘墓人,成为社会经济不安定因素。腐败的滋生与蔓延,成为最大的社会经济污染,严重恶化社会经济环境。正如投资风险具有不可避免性一样,腐败作为一种经济现象亦不可能完全消除,只可能最大限度地遏制、削化,将其控制在最小范围、最低程度之内,使社会经济资源在市场化、规范化基础上得到较为公正、合理配置。因此,经济学界应该像医生那样,对处于病态的社会机体及时进行治疗,使之早日恢复健康。
由此看来,从经济学的角度对腐败这一人类社会的共存现象进行分析、研究,已势在必行,而作为研究腐败现象产生根源、表现形式、造成危害、治理途径的新型经济学科——“腐败经济学”的创立,应该真正被提到议事日程上来了。
参考书目:
1、《现代化的陷阱》,何清涟著,今日中国出版社,1998年。
2、《经济学与人类关怀》,何清涟著,广东教育出版社,1998年。
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学》,陈东琪、李茂生主编,经济科学出版社,1997年。
4、《西方经济学》,余永定、张宇燕、郑秉文主编,经济科学出版社,1997年。
5、《中国下一步》,胡鞍钢著,四川人民出版社,1996年。
6、《社会学教程》,吴方桐主编,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0年。
7、《社会学教程》本书编写组,北京大学出版社,1990年。
8、《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1988年以来)
9、《中国统计年鉴》(1991年以来)
《腐败现象的经济学分析与思考(第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