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际电子商务立法到中国的电子商务政策法律环境
而对于产业界本身,虽然经历了近年来曲折的发展历程,经营的模式和重点一直在调整,但在法律领域的需求却基本没有改变,那就是要求有一整套的措施得以实现法律对于交易的确认、保护和救济。在此基础上,电子签章的有效性问题、电子合同的形式问题、电子交易的安全问题、电子商务的税收问题等也就成了所有电子商务经营者普遍关注的问题。除了这些问题之外,不同的电子商务经营者重点关注的法律问题也会有所不同,比如,国际电子商务经营者更重视法律管辖冲突、电子提单的法律问题;B2B电子商务经营者更重视交易的有效性和整体的法律环境;B2C电子商务经营者更重视隐私权和消费者保护的问题;交易平台则重视其法律责任的问题;信息服务商重视垃圾邮件、网络广告的法律问题;搜索引擎和技术服务商重视链接和软件的可专利性问题,等等。而随着国内外电子商务企业通过并购的方式展开合作并成为新的一轮电子商务发展壮大的契机,兼并收购所涉及的法律问题正被更多的电子商务经营者所关注。还有,值得一提的是,随着这几年电子商务经营模式的明确和企业经营经验的积累,产业界对于这些法律问题的关心已不仅仅停留在呼吁的表面,而是有了很多切实而具体的需求,这些需求直接与企业的经营和运作关联。
三、完善我国电子商务政策法律环境的具体措施的建议
通过上面对我国电子商务政策法律环境的总结和对国际电子商务立法最新动态的研究可以看出,虽然近几年来我国电子商务的政策法律环境有了较快的发展,但还是在立法、司法及法律环境等方面存在不足,甚至有些不足对于产业发展所带来的阻碍十分显著,尤其与世界各国电子商务立法近十年的活跃进程相比较,这种不足和差距就更明显。完善我国电子商务法律环境,是加快发展我国电子商务,推进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进程的需要,是完善我国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尤其是在我国电子商务面临又一次加快发展的重大机遇面前,这种需求就更緊迫。
针对目前我国电子商务政策法律环境的实际情况和具体问题,完善我国电子商务政策法律环境的工作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加快订立电子签章法等法律法规,解决电子商务的根本性的法律问题即电子签章、电子合同、电子交易的有效性、合法性的问题;明确立法规划,加强立法中的系统性和一致性,确定电子商务立法的步骤、重点和基本原则,协调法律、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地方法规,避免冲突,使其做到相辅相成,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强化法律法规的可操作,使具体规定与企业实际状况密切结合,把握不同类型电子商务企业的共性与个性的法律问题,针对产业发展的具体法律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形成良好的法制环境;研究电子商务领域适用的行政许可模式,提出切合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特点,宽严适中的管理模式;通过发展网上法庭、网上仲裁、网上公证、网上律师等司法辅助机制,建立灵活的法制环境,以弥补传统法律环境的灵活性不足的缺点;认可商业惯例在交易中的作用,使商业惯例成为法制的重要补充,将成熟的商业惯例及时上升为法律法规;协调管理、技术、法律、标准和商业惯例的关系,使其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互为补充、共同发展,为电子商务的运行和发展提供全面有效的保障。
《从国际电子商务立法到中国的电子商务政策法律环境(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