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部工作流程
5. 会议室使用费用按部门使用比例每季度摊销一次。
十三、 车辆管理
1、 公司现有车辆主要供公司重要活动及主要业务活动使用,公司人员如要用车,请遵循以下管理条例:
2、 公司车辆由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分别按车号设册登记管理。
3、 公司车辆的使用实行“派车单”制度。员工应认真填写“派车单”,交由所在部门一级部门经理签字。若有预计用车需要,应提前2—3天向行政部门提交“派车单”申请。
4、 “派车单”经行政部汇总后,由行政部经理负责车辆统一调度。
5、 车辆使用完毕,使用人员、驾驶人员须填写“车辆使用实际情况记录单”,交行政部备案。
6、 行政部门每月将耗油量及行驶旅程记录签报分管副总查核一次,以防浪费,如超过耗油标准时(指不正常)应送请调整修理。
7、 公司车辆内部使用费用如下:
①市内用车:普通轿车里程费1.5元/公里;面包车里程费2元/公里。
等候计费:等候时间在半小时内,免计费用,超过半小时部分,按0.5元/分钟计费。
②长途用车:普通轿车里程费1.0元/公里;面包车里程费2元/公里。
直接费用(如汽油费、过桥过路费、停车费等),由各用车部门自理。
③各部门车辆使用费每季度结算,并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后交财务部。
十四、设备维修流程
1.报修人员先将报修信息反馈给各部门的设备管理员;
2.部门设备管理员初步检查后,填写《设备报修单》(提供设备编号和故障现象),部门经理批准后送交行政部;
3.行政部设备管理员根据编号,联系厂商,组织及时维修;
4.通过暂借、调拨等方式,将暂时不用的设备给报修者使用;
5.机器设备维修完毕,行政部登记备案,发还给报修者使用;
6.涉及到的维修费用,由各部门承担。
十五、电子屏使用规范
(一)原则
电子屏是公司对内对外的信息传递载体。为更好的使用电子屏,做到使用主体合格,信息确认有效,发布时间合理等,特制定本使用规范。
一、 使用主体
1、行政事业部享有电子屏的操作及管理权。
2、行政事业部设专人负责电子屏的使用、维护、修理。
3、电子屏责任人的职责包括:及时实施公司信息发布,制定信息发布时间表,制定信息更新计划,电子屏信息发布的汇总整理,电子屏日常维护,电子屏故障排除,电子屏修理配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