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投资》指南 4
1996年4月1日以480000元投资B企业普通股,占B企业普通股的20%,B企业1996年度所有者权益变动如下(单位:元):
A企业按权益法核算对B企业的投资:
(1)投资时B企业所有者权益=900000+100000+400000+100000-100000+100000=1500000(元)
(2)A企业应享有B企业所有者权益的份额=1500000×20%=300000(元)
(3)投资成本与应享有B企业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480000-300000=180000(元)
(4)会计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B企业(投资成本)480000
贷:银行存款480000
借:长期股权投资——B企业(股权投资差额)18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B企业(投资成本)180000
(5)上述股权投资差额假设按10年摊销,每年摊销18000元,1996年应摊销13500元:
借:投资收益——股权投资差额摊销13500
贷:长期股权投资——B企业(股权投资差额)13500
例14:X企业1995年1月2日向H企业投出如下资产(单位:元):
X企业的投资占H企业有表决权资本的70%,其投资成本与应享有H企业所有者权益份额相等。1995年H企业全年实现净利润550000元;1996年2月份宣告分派现金股利350000元;1996年H企业全年净亏损2100000元;1997年H企业全年实现净利润850000元。根据资料(不考虑相关税费),X企业的会计处理如下:
(1)投资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H企业(投资成本)900000
累计折旧200000
贷:固定资产950000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150000
(2)1995年12月31日:
借:长期股权投资——H企业(损益调整)(550000×70%)385000
贷:投资收益——股权投资收益385000
(3)1995年末“长期股权投资——H企业”科目的账面余额=900000+385000=1285000(元)
(4)1996年宣告分派股利:
借:应收股利——H企业(350000×70%)245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H企业(损益调整)245000
宣告分派股利后“长期股权投资——H企业”科目的账面余额=1285000-245000=1040000(元)
(5)1996年12月31日:
可减少“长期股权投资——H企业”账面价值的金额为1040000(注)
借:投资收益——股权投资损失104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H企业(损益调整)1040000
[注:通常情况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零为限。备查登记中应当记录未减记长期股权投资的金额为430000元(2100000×70%-1040000)]
(6)1996年12月31日“长期股权投资——H企业”科目的账面余额为零。
(7)1997年12月31日:
可恢复“长期股权投资——H企业”科目账面价值=850000×70%-430000=165000(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H企业(损益调整)165000
贷:投资收益——股权投资收益165000
例15:A企业于1997年1月2日以520000元购入B企业实际发行在外股数的10%,另支付2000元税费等相关费用,A企业采用成本法核算此项投资。1997年5月2日B企业宣告分派现金股利。A企业可获得现金股利40000元。1997年7月2日A企业再以1800000元购入B企业实际发行在外股数的25%,另支付9000元税费等相关费用。至此持股比例达35%,改用权益法核算此项投资。如果1997年1月1日B企业所有者权益合计为4500000元,分派的现金股利为400000元;1997年度净利润为600000元,其中,1~6月份实现净利润为300000元。A企业和B企业的所得税税率均为33%,股权投资差额按10年摊销(不考虑追溯调整时股权投资差额的摊销对所得税的影响)。A企业的会计处理如下:
(1)1997年1月1日投资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B企业(520000+2000)522000
贷:银行存款522000
(2)1997年宣告分派股利:
借:应收股利4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B企业40000
(3)1997年7月2日再次投资时:
第一,对原按成本法核算的对B企业投资采用追溯调整法,调整原投资的账面价值
1997年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差额=522000-(4500000×10%)=72000(元)
1997年1~6月份应摊销的股权投资差额=72000÷10÷2=3600(元)
1997年1~6月份应确认的投资收益=300000×10%=30000(元)
成本法改为权益法的累积影响数=30000-3
借:长期股权投资——B企业(投资成本)410000
——B企业(股权投资差额)68400
——B企业(损益调整)3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B企业482000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26400
第二,追加投资
借:长期股权投资——B企业(投资成本)(1800000+9000)1809000
贷:银行存款1809000
(4)计算再次投资的股权投资差额:
股权投资差额=1809000-(4500000-400000+300000)×25%
=1809000-1100000=709000(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B企业(股权投资差额)709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B企业(投资成本)709000
股权投资差额按10年摊销,由于1997年1—6月份已经摊销了6个月,尚可摊销年限为9.5年,为114个月。
1997年7~12月份应摊销额=(68400+709000)÷114×6=777400÷114×6=40916(元)
借:投资收益——股权投资差额摊销40916
贷:长期股权投资——B企业(股权投资差额)40916
(5)计算1997年7~12月份应享有的投资收益:
投资收益=300000×35%=105000(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B企业(损益调整)105000
贷:投资收益——股权投资收益105000
六、长期投资减值
例16:A企业1997年 《《企业会计准则——投资》指南 4(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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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企业按权益法核算对B企业的投资:
(1)投资时B企业所有者权益=900000+100000+400000+100000-100000+100000=1500000(元)
(2)A企业应享有B企业所有者权益的份额=1500000×20%=300000(元)
(3)投资成本与应享有B企业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480000-300000=180000(元)
(4)会计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B企业(投资成本)480000
贷:银行存款480000
借:长期股权投资——B企业(股权投资差额)18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B企业(投资成本)180000
(5)上述股权投资差额假设按10年摊销,每年摊销18000元,1996年应摊销13500元:
借:投资收益——股权投资差额摊销13500
贷:长期股权投资——B企业(股权投资差额)13500
例14:X企业1995年1月2日向H企业投出如下资产(单位:元):
X企业的投资占H企业有表决权资本的70%,其投资成本与应享有H企业所有者权益份额相等。1995年H企业全年实现净利润550000元;1996年2月份宣告分派现金股利350000元;1996年H企业全年净亏损2100000元;1997年H企业全年实现净利润850000元。根据资料(不考虑相关税费),X企业的会计处理如下:
(1)投资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H企业(投资成本)900000
累计折旧200000
贷:固定资产950000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150000
(2)1995年12月31日:
借:长期股权投资——H企业(损益调整)(550000×70%)385000
贷:投资收益——股权投资收益385000
(3)1995年末“长期股权投资——H企业”科目的账面余额=900000+385000=1285000(元)
(4)1996年宣告分派股利:
借:应收股利——H企业(350000×70%)245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H企业(损益调整)245000
宣告分派股利后“长期股权投资——H企业”科目的账面余额=1285000-245000=1040000(元)
(5)1996年12月31日:
可减少“长期股权投资——H企业”账面价值的金额为1040000(注)
借:投资收益——股权投资损失104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H企业(损益调整)1040000
[注:通常情况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零为限。备查登记中应当记录未减记长期股权投资的金额为430000元(2100000×70%-1040000)]
(6)1996年12月31日“长期股权投资——H企业”科目的账面余额为零。
(7)1997年12月31日:
可恢复“长期股权投资——H企业”科目账面价值=850000×70%-430000=165000(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H企业(损益调整)165000
贷:投资收益——股权投资收益165000
例15:A企业于1997年1月2日以520000元购入B企业实际发行在外股数的10%,另支付2000元税费等相关费用,A企业采用成本法核算此项投资。1997年5月2日B企业宣告分派现金股利。A企业可获得现金股利40000元。1997年7月2日A企业再以1800000元购入B企业实际发行在外股数的25%,另支付9000元税费等相关费用。至此持股比例达35%,改用权益法核算此项投资。如果1997年1月1日B企业所有者权益合计为4500000元,分派的现金股利为400000元;1997年度净利润为600000元,其中,1~6月份实现净利润为300000元。A企业和B企业的所得税税率均为33%,股权投资差额按10年摊销(不考虑追溯调整时股权投资差额的摊销对所得税的影响)。A企业的会计处理如下:
(1)1997年1月1日投资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B企业(520000+2000)522000
贷:银行存款522000
(2)1997年宣告分派股利:
借:应收股利4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B企业40000
(3)1997年7月2日再次投资时:
第一,对原按成本法核算的对B企业投资采用追溯调整法,调整原投资的账面价值
1997年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差额=522000-(4500000×10%)=72000(元)
1997年1~6月份应摊销的股权投资差额=72000÷10÷2=3600(元)
1997年1~6月份应确认的投资收益=300000×10%=30000(元)
成本法改为权益法的累积影响数=30000-3
600=26400(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B企业(投资成本)410000
——B企业(股权投资差额)68400
——B企业(损益调整)3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B企业482000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26400
第二,追加投资
借:长期股权投资——B企业(投资成本)(1800000+9000)1809000
贷:银行存款1809000
(4)计算再次投资的股权投资差额:
股权投资差额=1809000-(4500000-400000+300000)×25%
=1809000-1100000=709000(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B企业(股权投资差额)709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B企业(投资成本)709000
股权投资差额按10年摊销,由于1997年1—6月份已经摊销了6个月,尚可摊销年限为9.5年,为114个月。
1997年7~12月份应摊销额=(68400+709000)÷114×6=777400÷114×6=40916(元)
借:投资收益——股权投资差额摊销40916
贷:长期股权投资——B企业(股权投资差额)40916
(5)计算1997年7~12月份应享有的投资收益:
投资收益=300000×35%=105000(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B企业(损益调整)105000
贷:投资收益——股权投资收益105000
六、长期投资减值
例16:A企业1997年 《《企业会计准则——投资》指南 4(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