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工作例会实施办法
办公室工作例会实施办法
一、为了进一步规范办公室工作,推动办公室工作有序开展,提升办公室工作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二、办公室工作例会原则上每周一次,时间为周一上午。
三、参加办公室工作例会人员为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秘书科科长、综合科科长,主持人认为需要参会的有关人员。
四、办公室工作例会由办公室主任召集,主任外出期间由常务副主任召集,主任和常务副主任外出期间由副主任召集。
五、在办公室工作例会上,由综合科科长通报上周工作情况和本周工作安排,告知需要办公室人员限时完成的工作,秘书科科长作好记录。
六、工作例会议题责任人作好上会议题的有关准备工作。
七、综合科科长负责工作例会的归档工作。
八、办公室主任一个季度对工作例会的情况进行一次通报。
攀枝花学院办公室
二○○九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