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报记者一年的工作总结
所以,总结《国资委确定产交所》、《钢价暴跌》的成功,与其他几篇同类报道的失败,以及报社的要求与读者的评价,我觉得在独家选题的来源、以及这类报道的操作上给我们了几个很重要的启示:
首先,我想独家和抢先的报道对一份周报而言虽然不易,却并非完全不可能,它仍然是个非常值得追求、也有可能实现的目标,而我觉得今年的这些报道经验给我最大的启示就是,保持高数量的采访是获得高数量与高质量选题的前提。
虽然我们获得独家的消息更多都是出于阴差阳错的偶然,也并不是大量的采访就一定能收获独家的新闻。但记者如果不走出去、在各种场合、跟各种人交流沟通,而是仅仅坐在办公室通过网络了解世界的话,就只能做网络或者其他媒体的转载者,而不是一个自己独立发现真相、获知详情、然后及时准确的报道者。只有大量的采访才能提供给记者丰富的信息和选题,只有大量的采访才能提高记者获得独家消息的几率。所以,我觉得记者每周都应该争取和安排更多的与业内人士面对面交流的机会,即使并不是非常有针对性的正式严肃的采访。这样才能保证与你的报道领域的接近和熟悉程度、才能保证你的信息储备的不断积累和更新。虽然很多这样的采访都不能立即做出报道,但对长远的工作确实大有裨益。
其次就是,记者在自己的几个报道领域一定要有足够的耐心做持久而深入的关注和累积。因为宏观经济一些领域的报道,我觉得都有一定的门槛,就是说如果你在这个行业没有一定的积累、没有足够的认识,你在获知一些消息后,在很短的时间内是很难搞明白很多复杂的关系和逻辑的,甚至都很难去争取到采访。
我们在《大面积停电“应急预案”》与《煤电价格联动》上的失败报道都是因为如此,因为这些事件都涉及复杂的行业背景与专业知识,没有对这个行业的深入和准确的理解,不仅采访会非常的艰难和低效,而且写稿时保证最起码的准确、清晰地讲明白事情原由都会非常困难,更不必说要写成文字漂亮的稿子。
比如上周四我正在准备《煤电价格联动》稿子的时候,看到文件里决定上涨工业、商业电价平均7厘6。而当时的选题会上就有同事说,“不是已经有媒体报出来电价要上涨1毛2么?”我也看过了中国经济时报的那条新闻,我就觉得它的报道不对劲,至少跟我报道的不是同一件事。因为他的报道里说,是电监会与亚洲开发银行共同举办的一个论坛上面传出消息说,电监会与亚洲开发银行的人说电价要上涨1毛2 。而只要稍微对电力行业、电力体制、电力改革稍有了解的人都知道,电价的上调和下调,电监会是没有发言权的,电价的定价权在发改委。结果今天我就看到新闻说电监会专门出来辟谣,说那篇报道是失实报道。
我想主要就是因为这个记者编辑对电力行业缺乏基本的了解,而一般不了解电力行业的人都可能犯这样的错误,包括我们报社其他部门的同事不是也搞不清楚状况么。但作为负责这一领域报道的记者,是不能不越过这个门槛,保证报道起码准确的最低要求的。
还有我所从事的国资改革方面的报道也是如此,它牵扯的方方面面实在是太复杂太庞杂了。获知一点信息后写篇日报用的消息很容易,但要写一篇周报需要的深度报道,就一定需要对这个领域有清晰透彻的理解和认知,否则你的报道就很容易犯下牵强附会、自以为是、甚至基本概念都混淆的种种错误。周放生不是都说,研究国企改革的专家有大把,但真正头脑清楚理解这项改革的人其实屈指可数。确实是有个挺高的门槛在的。
所以对报道领域的持久而专注的积累,才能保证记者跨过报道领域的门槛、获得源源不断的选题与丰富的采访资源、才能保证报道的准确与深度、才能保证我们在偶尔获得一些珍贵的独家信息的时候,能在最短的时间里做出比较充分完备的报道。
二,报道时机和角度的选择
除了一些偶然的独家新闻之外,今年在三部法律修订方面的报道也给我留下了很多值得总结的经验,就是《外贸法重修 能否消解中国企业专利之痛?》、《新破产法呼之欲出 国企‘政策性破产’何时终结?》与《新公司法破题 ‘国有独资公司’去留存疑》这三篇报道。
三部法律都经历了漫长而曲折的修订阶段,也是与我国的经济活动关系非常密切的几部法律,所以备受各方瞩目,一直以来媒体的相关报道从来都没间断过。我们也一直都在关注这些法律的修订进展,比如《破产法》我们从去年就曾考虑做报道,但最终因为觉得没有更新更丰富的信息而作罢。
《经济观察报记者一年的工作总结(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