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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省统计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文章标题:在全省统计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维护党的纪律推进反腐倡廉为构建和谐社会与和谐统计提供有力保证
──在全省统计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08年4月)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省局党组研究决定召开的。
自去年全省统计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以来,我省统计纪检监察工作在国家统计局和省纪委、监察厅的领导下,在省和各市局党组的高度重视下,经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以及各有关职能部门的共同努力,较好地完成了上级赋予的各项任务,党风政风建设和预防腐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对全省统计建设、统计改革发挥了重要的促进、监督和保证作用,为我省统计事业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在此,我代表省局党组向工作在统计系统纪检监察战线的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表示深深的敬意和诚挚的问候。方才,登学同志的工作报告,我完全赞成。尤其是高常委的重要讲话,立意很高,针对性很强,各单位一定要认真学习,坚决贯彻落实。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增强对做好反腐倡廉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今年初,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这个重要讲话是指导党的建设的纲领性文件。胡锦涛同志的讲话,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党的先进性建设的战略高度,科学分析了当前国际国内形势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的形势,进一步明确了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要任务。我们一定要从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兴衰成败、党的生死存亡和国家的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进一步认识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扎扎实实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向深入。
(一)做好反腐倡廉工作,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迫切需要。胡锦涛总书记在十六届五中全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中进一步强调指出,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把反腐倡廉寓于各项重要政策措施之中,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坚决克服各种腐败现象,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胡锦涛总书记的讲话高屋建瓴,内容丰富,是注重治本、注重预防、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纲领性文件,对于我们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保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顺利进行,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切实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加深理解,提高认识,把反腐倡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省委徐光春书记在省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指出:腐败是腐蚀剂,它消磨党的意志,瓦解党的队伍,削弱党的战斗力,破坏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我们一定要增强忧患意识,做到居安思危,从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针对性,把统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到实处。我们一定要旗帜鲜明、毫不动摇地反对在统计数据上弄虚作假现象,自觉地与一切弄虚作假行为作斗争,始终把反腐倡廉作为一件大事来抓,时刻围绕提高党的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能力这两个历史性课题,以坚定不移的态度,坚持不懈的努力,进一步推进全省统计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做好反腐倡廉工作,是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的重要基础。新的中央领导集体高瞻远瞩,审时度势,根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经验,根据新世纪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问题新要求和我国社会出现的新趋势新特点,明确提出要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把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作为建设和谐社会的主要目标。和谐社会是社会的各种要素和关系扑素融洽的状态,是充满创造活力的社会,是各方面利益关系不断得到有效协调的社会,是社会管理体制不断创新、健全、稳定的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同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是有机的统一,随着和谐社会建设的不断推进,必将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腐败是社会存在的毒瘤,是导致社会不和谐、不稳定的重要因素,它直接影响着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认同度。因此,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要做好反腐倡廉工作,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全面发展。统计工作在建设和谐社会过程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充分发挥统计工作的职能作用,运用准确的统计数据资料和科学的统计研究分析,客观反映和谐社会发展的进程,是统计部门和广大统计人员责无旁贷的重要使命。
(三)做好反腐倡廉工作,是推进统计事业发展的坚实保障。统计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正确政绩观,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统计工作的真实性关系到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关系到干部队伍建设,关系到反腐倡廉。在统计上弄虚作假,不仅违反《统计法》,而且与科学的发展观、正确的政绩


        观,特别是与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背道而驰,与我们党一贯倡导的求真务实精神背道而驰。各级统计部门和广大统计工作者要从积极推进统计事业发展的长远利益出发,把对反腐倡廉的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精神上来,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坚持惩防并举,不断加大预防腐败的力度,结合统计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以更大的决心、更有力的措施、更扎实的工作,把统计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不断推向深入。把做好反腐倡廉工作与搞好统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正确政绩观,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和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之风,严格执行统计法,积极研究建立科学的政府绩效评估体系和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通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增强党性党纪观念,增强反腐倡廉的自觉性,增强统计调查工作的主动性,坚持实事求是,摸实情,报实数,求实效,坚决反对在统计上虚报浮夸和弄虚作假的现象,以实际行动确保统计工作不进假数,不出假数,真实可信。
二、明确任务,突出重点,扎实推进统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
为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去年中国共产党中央颁布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深刻阐述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大意义,总结了党的反腐倡廉基本经验,明确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是新形势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我们要结合统计工作的实际,逐步建立健全与统计工作相适应的惩防体系,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狠抓关键,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
(一)全面贯彻《实施纲要》。各地要以贯彻《实施纲要》为契机,逐步建立起与反腐倡廉要求相适应的内部管理制度体系。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党中央从完成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任务和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出发,在总结历史经验、科学判断形势基础上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要按照《实施纲要》的要求,修订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和实施办法,进一步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责任主体,完善考核办法,规范责任追究。进一步修订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理顺管理体制,改进管理方法,逐步建立起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的监控机制,使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得以完善,切实解决在统计工作中弄虚作假的行为。要加强对已经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对违反制度的要依纪严肃处理。
(二)坚决遏制“数字腐败”。统计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线。准确、及时的统计数据,对于正确分析国民经济的运行态势,科学有效地实施宏观调控,保障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所以说,在统计上弄虚作假,是一种严重的腐败行为。统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定要紧紧围绕统计中心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信来进行。全省各级统计部门要大力推进行风建设,把加强统计职业道德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作为行风建设的载体,把“求真务实”作为统计部门廉政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使之成为广大统计工作者共同信奉的核心价值观。基层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处于数据源头这一重要位置和重要环节,在反对和预防统计上弄虚作假行为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一定要严格遵守温家宝总理对统计工作提出的“约法三章”:一是讲真话,报实数,如实地提供统计资料;二是遵守职业道德,不编造虚假数据;三是坚持原则,敢于抵制和大胆揭发在统计上的弄虚作假行为。
(三)着力强化领导责任。要按照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实施和重在落实的要求,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统计工作总体规划中,统筹兼顾,全面推进。各级统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负总责,既要模范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又要充分发挥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在落实责任制方面负总责的作用,对反腐倡廉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要亲自过问和部署。各级统计部门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同志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与各方面的联系和沟通,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到统计业务工作之中。同时,切实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有问题不检查、有责任不追究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切实维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严肃性。
(四)加强重点部位监控。首先要加强对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根据国家统计局的部署,今年统计部门纪检监察工作查处案件重点一是统计人员在统计工作上的弄虚作假、以数谋私行为;二是在统计工作的组织上随意搭车、加码,损害基层利益的行为;三是在统计信息资源占有、开发上,违反财经纪律,为小集团和个人捞取好处的行为;四是私借公款、挪用公款或私设“小金库”、搞账外账的行为。其次要加强对人、财、物重点管理岗位的监督。要加强对干部任免、财务收支和政府采购以及大额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要经常对人、财、物管理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搞好人、财、物的管理部门内部权力分解和控制,特别是要加强对财务收支的审计监督。完善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坚持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管理干部、使用干部,杜绝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大力推进政务公开,要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把政务公开从办事层面向决策层面推进,从面向社会公开层面向面向机关内部层面推进。凡与干部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本机关秘密的,都要逐步实行公开,以推进依法行政,主动接受监督。
(五)切实抓好信访工作。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依靠群众对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实行民主监督的一项重要工作,是纪检监察部门获取信息和案件来源的主要渠道,也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第一道工序和基础工作。去年初国务院颁布了新修订的《信访条例》,这是顺应信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的客观要求,是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举措,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具体体现,我们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同志必须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切实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三、刻苦学习,勇于实践,不断加强统计系统纪检监察自身建设
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能力,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新时期对纪检监察部门自身建设提出的新要求。因此,全省统计系统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同志要认真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发扬公正无私、刚直不阿、不徇私情、敢于碰硬的精神,坚决同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同时,要深入研究新形势下反腐倡廉的特点、规律和发展趋势,深入研究如何进一步提高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能力,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有效监督的能力,依法执纪、依法办案的能力,发展党内民主、维护党员权利的能力,协助党组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能力,从而使我们的工作更加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
当前,统计系统纪检监察队伍要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全面履行职责,必须增强八种意识:一是增强全局意识,提高适应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和统计体制需要的能力。要善于把反腐倡廉的要求寓于统计改革和统计建设的各项政策措施之中,自觉适应“完善统计体制,健全经济运行监测体系”的需要,不断提高统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水平。二是增强监督意识,提高对主要领导干部和重点领域、重点岗位有效监督的能力。要针对政府机关的特点,工作中积极参与,不当“局外人”,发扬敢于碰硬的精神,不当“老好人”,加强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三是增强协调意识,提高组织协调能力。要把组织协调与督促检查结合起来,充分调动各职能部门的积极性、主动性,进一步形成纪检监察工作的整体合力。四是增强法制意识,提高依法执纪、依法行政能力。学会按法律办事,在法律的框架下面来解决问题。严格按程序和规范办事,保证案件查处的客观性、合法性和公正性。五是增强改革意识,提高创新能力。坚持把贯彻上级部署与本单位实际结合起来,用创新的思维和发展的眼光发现新情况、研究新问题,使纪检监察工作更加符合实际,更加富有成效,更能体现时代要求。六是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能力。主动参与重大经济和统计活动,在参与中服务,在服务中监督。七是增强学习意识,提高业务能力。我们不仅要懂纪检监察业务,而且要懂统计业务

《在全省统计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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