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及教师考试考评工作方案
市教育局直属中小学(幼儿园)领导干部及教师考试考评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充分调动我市广大教育工作者为教育改革发展服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管理水平高的校级干部和教师队伍,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考试考评引导、激励校级干部和广大教师加强理论学习和专业研究,提升校级干部的理论素养、现代专业水平和科学治校本领,搭建干部学习交流的平台,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强化学习与研究意识。以考促学,以考鉴优,增强校级干部办好学校的责任心、紧迫感和钻研业务的自觉性,促进干部健康快速成长。
二、考试考评对象:
市教育局直属中小学校(幼儿园)副科级以上干部及教师。
参加笔试人员为中小学校(幼儿园)副科级以上干部及所有教师;面试答辩为中小学校(园)长。
三、考试考评方式、方法
1、此次考试考评主要采取笔试和面试答辩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面试答辩采取校(园)长述职和抽签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答辩时间为20分钟。
3、每位演讲者演讲答辩结束后评委针对演讲内容和答辩情况进行打分,群众对演讲者进行划票测评。
四、考试考评内容
(一)校(园)长及校级班子成员的考试考评
1、演讲。校(园)长演讲主要内容包括办学理念、定位和设想,办学特色、学校管理、校园文化、社会声誉等方面。要求简明扼要、语言精练、主题突出、办学特色和实效突出、反映班子整体面貌。演讲时间每人不超过13分钟。
2、答辩。校(园)长演讲结束后随机抽签确定答辩题目,然后就答辩问题演讲者给予解答或工作陈述,答辩时间不超过7分钟。
3、笔试。校(园)长及校级班子成员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基本理论、课程改革理论、教育时政分析(教育政策、高端中心建设、教育均衡发展)、教育心理学、实践问题分析等内容。笔试题型包括简答、论述和策论等。
(二)教师的考试考评
教师的考试考评主要采取笔试方式进行,主要内容包括教育基本理论、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心理学、实践问题分析等内容。考试题型包括简答、论述、问题分析、典型案例分析、策论等。
五、考试时间、地点
此次考试考评将分阶段分层次进行。
1、校级班子成员的考试考评时间、地点
(1)笔试时间:7月28日14:00-15:30分;
笔试地点:第一中学南校区电教室;
(2)述职演讲、答辩时间:7月29日8:30分开始;
述职演讲、答辩地点:教育局五楼会议室。
2、教师的考试考评时间为8月底前完成,具体时间另定。
六、考试考评结果的运用
此次考试考评的结果将作为 “十、百、千工程”评选活动,职称评定、绩效工资分配等方面的重要参考依据,列入校级干部、教师业务考核档案。各学校(幼儿园)的综合考试成绩将张榜公布。
七、具体要求
1、市直各中小学(幼儿园)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肃、认真的对待这次考试考评,主动做好准备,积极配合,把这次考试考评作为干部教师学习充电的一个极好机会,使大家在短时间内有一个比较大的收获和提高,自觉接受市教育局党委的检验。
2、市直各学校(幼儿园)班子成员在7月26日至30日期间应考答辩,期间不要外出。如有特殊情况,本人写出书面申请,主要领导签字后报考试考评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市直各学校教师在8月底开学前要接受市教育局组织的业务培训和考试,期间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需向考试考评工作领导小组请假批准。教师的考试时间由各学校(幼儿园)负责通知教师本人,因故请假外出的校级领导和教师要参加补考。不参加本次考试考评人员取消近期市教育局组织的各项评比资格。
3、要严格遵守考试考评工作纪律。考试考评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参考人员和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考试考评工作纪律,不发生违反考纪的问题,参考人员考前不准向有关人员打招呼、拉选票,做到不该问的不问,不该做的不做。有关部门要严密组织,精心安排,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坚决杜绝跑题、泄题的问题发生,发现有泄漏考题和不公正的行为要严肃处理,参考人员有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取消此次考试成绩。
八、组织领导
考试考评工作在市教育局党委领导下进行,并成立考试考评领导小组。
组 长:颜 忠
副组长:娄艳颖 马 迪
成 员:班子其他成员 督导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 徐明利 崔世仁
办公室由市教育局党群工作部、人事科、师资培训与管理科、监察室、市教育研究院组成。办公室主要负责考试考评工作日常事务的统筹安排、组织协调和统计工作等。
领导小组下设专家评审委员会,具体组成人员另定。
本方案由考试考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中国共产党佳木斯市教育局委员会
2009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