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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重组中的债务问题


请欣赏:《上市公司重组中的债务问题》

 
 

    在上市公司重组过程中,债务问题往往是最大的障碍,尤其是在使公司重获融资能力或上市资格的"挽救性重组"中表现得更为突出。由于大部分需要重组的公司存在经营难以为继、现金流短缺甚至枯竭的状况,而对于新业务或资产注入的需求又十分迫切,在时间和资金上的缓冲余地非常有限。因此,如何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解决债务问题几乎成为许多上市公司重组中首当其冲的任务。

    可以说,债务问题是许多上市公司形成重组内在需求的主因,同时也成为了重组最主要的障碍。

    重组中债务问题的典型案例 

    与资产同时剥离或置换

    将债务与相关资产捆绑同时与另一方进行置换是最为常用的一种债务解决方案之一,尤其是对于那些原业务经营难有起色的公司。因此,这种方法常见于企业卖壳上市、公司业务完全改变的操作中。公司进行部分资产连同债务的置换也有,但总体上属于少数,而且大多数是与大股东的关联交易。

    如果是整体置换,则公司债务问题的解决将较为彻底,上市公司几乎成为一个全新的业务主体,财务状况也将发生根本的改变,通常财务质量大大提高。若是进行部分置换,由于多数属关联交易,往往只能短期改善公司的账面财务状况和资产质量,公司本质难有改变。

    从理论上来说,债务与资产同时剥离或置换是一种操作较为简便的解决方案:整体置换,新进入的资产、业务与过去完全没有关联,几乎不存在日后纠缠不清的遗留事项;如果是部分置换,关联交易的性质使得此间协商、操作的过程更为简易。在当前实际运作中,由于国内经济、政治环境的特殊性,如上市公司大股东往往是国有性质、公司对当地利益具有较大影响力等一些非经济因素成为股权转让的制约。随着各种环境的改变、市场化程度的提高,这些非经济影响的影响呈弱化趋势。

    案例分析:中讯科技(000669)

    债务形成原因及时间:原吉诺尔电器业务经营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债务,包括长、短期借款、应付款、应付工资、预收账款、预提费用等等。

    涉及金额:约4.4亿元,几乎为全部债务。

    参与各方:吉林万德莱通讯设备公司、吉诺尔电器(集团)。

    1999年11月,将吉诺尔股份公司与冰箱生产相关的资产与负债向吉诺尔电器集团公司出售并将剩余的部分资产与吉林万德莱通讯设备有限公司进行置换。吉诺尔股份公司冰箱生产资产价值与其债务的差价作为吉诺尔电器集团对吉诺尔股份公司的应付款。

    经过此次重组,股份公司的财务状况得到了很大的改善。

    对重组后经营的跟踪看,重组使股份公司的业绩和资产得到了较大的改观。

    中讯科技(000669)的资产置换应该说是较为成功的一个案例。但是,现实中出现了不少用意不善的资产置换,如ST亿安(000008)、中科创业等就是突出的代表,大股东为了种种目的通过只产置换的关联交易达到粉饰上市公司财务报表的情况也不鲜见。

    无论如何,就本身来说,通过资产置换改善上市公司的负债状况以改善其经营,还是一种较好的问题解决方案。如何使之在实际运用中不偏离正常的目的是另一个需要谈到的问题。

    担保责任和债务转移

    理论上说,为任何企业担保都具有潜在的财务风险,都有造成直接承担债务的可能。当被担保方到期无力偿还债务时,就会造成担保方的债务问题,此时作为担保方的上市公司要么直接偿还,要么只能转移担保责任,两个必要的条件是,一、债权人同意。二、必须要有人来承接。由于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和治理结构的特殊性,这个承接人往往就是与上市公司有密切利益关系的大股东。同时,其它债务也可以用这种方式解决。

    案例分析:ST白鸽

    债务问题成因:1993年8月8日,公司前身第二砂轮厂为兆峰陶瓷彩釉砖(河南)有限公司向中行郑州分行借款550万美元出具了不可撤销担保书,兆峰陶瓷彩釉砖(河南)有限公司到期未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诉至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该院判决:公司对上述550万美元及利息、罚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截至1998年9月20日,本息合计7,338,494.05美元。(摘自公司2000年年报)

    债务问题的解决:2001年4月,原债权人和债务人和白鸽集团有限公司达成和解协议:同意将原债务人的担保债务转由白鸽集团有限公司承担,清偿金额按7,776万元计算,履行期间为2001年5月20日至2002年11月30日,白鸽集团有限公司经郑州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同意将持有本公司的国家股3900万股作为上述债务履行的保证。(摘自公司2001年年报)

    问题得到解决的关键因素:

    ●大股东白鸽集团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

    首先,2000年,白鸽集团获批进行"债转股",一次性解决了34775万元的债务,偿债能力加强。其中还包括从上市公司转移过来的15174万元债务。

    其次,白鸽集团持有上市公司的国有股,可以作为还款保证。

    ●债权人银行是国有商业银行。

    ●法院在达成和解协议过程中的作用。

    效果:实际上这笔债务的转移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公司的债务负担,仅仅是将可能为公司造成债务的风险转移给大股东,而且如果大股东以国有股抵债,公司势必发生股权的转

移和进一步的震荡,失去大股东的支持,ST白鸽其余债务问题的解决可能发生相当大的困难。但为债务问题的解决提供了一个思路。

    ST白鸽的债务重组过程给我们的启示是,通过大股东债转股和债务转移来解决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债务问题是一个可资借鉴的手段,必要条件是:

    ●股东债务的相关债权已由国有商业银行转让给资产管理公司。

    ●获得国家相关部门审批通过的可能性较大。

    ●大股东本身须具备一定的偿债能力。

    ●上市公司的债权人是国有商业银行。

    同时我们看到,在ST白鸽的债务重组中,还结合了债务延期、分期支付的手段,由于这种方式完全取决于债权人

《上市公司重组中的债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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