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8年局级干部和青年干部培训班上的讲话
文章标题:在2008年局级干部和青年干部培训班上的讲话
同志们:
为了全面提高年轻领导干部的政治素质、思想道德水平,增强年轻领导干部的实际工作能力,经县委研究决定,举办这次全县局级干部培训班、青年干部培训班。根据课程安排,今天由我向大家作反腐败形势报告。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是大家十分关注的问题。去年中央纪委在北京、黑龙江、江苏、广西、广东、四川等10个省、区、市开展了党风廉政问卷调查。调查显示,32.20%的受访者表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这一问题最为关注,在5大热点问题中排名第三,这是一件好事,说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已深入人心。而如何看待反腐败形势则因此显得十分重要,这不仅仅是一个工作评估问题,也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作为一名领导干部,我们必须有一个清醒和正确的认识。
一、正确认识反腐败斗争中存在的问题
我们说反腐败斗争正在向好的方向发展,态势良好,并不回避当前反腐败斗争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而这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当前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及其公职人员的腐败问题仍然比较严重,人民群众反映仍比较强烈,仍不够满意。
(一)充分认识到我国当前存在的腐败问题仍然比较突出
1、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比较严重。从1992年开始到2002年,前后两个五年的案件统计资料来看,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呈易发多发和趋于严重的态势。一是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数量增加。1992年10月至1997年6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平均每月立案12825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平均每月11740人。其中,县处级干部、厅局级干部、省部级干部平均每月处分的人数分别是356、29.4、1.37人。而从1997年10月至2002年9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平均每月立案14365件,同比增长12;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平均每月14102人,同比增长20。其中,县处级干部、地厅级干部、省部级干部平均每月分别为483人、40.4人和1.63人,分别增加了35.7、37.4和19。二是违纪违法的金额趋于增大。前五年,腐败分子个人违纪违法金额过百万的比较少;但后五年,违纪金额过百万超千万的不少。三是违纪违法的性质趋于严重。湛江、厦门两大走私案,涉案金额数百亿元,国家税收损失超过百亿元,卷入的党员干部分别达到数百人。沈阳团伙腐败案仅涉及的厅局级主要领导干部就有17人。四是领导干部腐败出现了新动向。(1)有些腐败分子已经基本完成“原始积累”,在一些地方一些部门,已经形成程度不一的“既得利益集团”。(2)一些腐败分子的手段更狡猾、更隐蔽。主要有3种形式:一是权力的“期权化”。二是权力的“假借”和“转让”。三是赃款“漂白”,资本增值。(3)不少腐败分子的“抗药性”在提高。在我们研究打击腐败分子的手段的同时,腐败分子也在研究反打击的手段。他们往往把自己粉饰为“廉洁”干部,迷惑群众。(4)一些腐败分子正从个体腐败向群体腐败发展,甚至与某些黑恶势力勾结,形成腐败团伙“窝案”,加大了我们的查处难度。
2、部门、行业乱收费、乱开价问题突出。一些部门、行业“三乱”的问题,群众强烈反映的热点问题。有的医院医生开“大处方”、乱检查,群众看不起病;有的地方中小学提高标准、自立项目收费,高校提高标准收取住宿费、专科升本科教育补偿费等,一些民办高校收费高且乱。农村电价和农网改造搭车收费问题屡禁不止。此外,一些行政执法部门的乱收费问题,也是社会热点问题。
3、奢侈浪费问题屡禁不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公车使用、公款接待等职务消费中的不正之风,基层干部以权谋私、与民争利,党政机关及其人员欺上瞒下、弄虚作假、虚报浮夸,司法机关及其人员贪赃枉法、知法犯法等问题依然存在。
(二)正确看待我国当前存在的腐败问题。
1、当前腐败现象仍然十分严重的原因。
当前我国腐败现象仍然十分严重的主要原因是:
(1)历史和世界环境的因素。由于我国长期处于封建社会,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官场历史,是一部以贪官污吏为主、腐朽思想盛行的历史。新中国成立仅仅55年。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封建社会的腐朽思想自觉不自觉残留在相当部分思想觉悟较差的党员干部的意识中,这种意识在一定的气候和环境中,便会转化为腐败行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引进资本主义先进经验和技术发展经济的同时,不可避免带进了资产阶级的腐朽思想,加上部分地方党委政府对腐败现象的危害性认识不足,不重视反腐败,反腐败的措施不力,使得解放以后一度销声匿迹的腐败现象死灰复燃,并愈演愈烈。特别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的反腐败斗争遇到了新的挑战。我们既置身于世界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的时代潮流之中,又面临西方发达国家在经济科技军事等方面占优势的压力和敌对势力对我实施“西化”、“分化”的图谋。同时,我国正
处在政治、经济体制改革和转轨的关键时期,诸多社会矛盾相互交织。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国的对外开放进一步扩大,在更大范围和更深程度上参与国际竞争。这些因素的存在,给解决腐败问题增加了复杂性,致使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土壤和条件在可预见的一段较长时期内难以消除,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仍然严峻。
(2)市场经济的负效应因素。从历史经验来看,社会变革和体制转轨阶段,是腐败现象高发易发的时期。美国、英国、新加坡、香港等发达国家和地区,都曾出现了这种现象。这种现象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和发展过程中,同样不可避免出现。主要表现为:第一,新旧体制交换过程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客观上为一些消极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提供了土壤和条件。第二,市场经济带来的影响和冲击,导致一些人的思想、信念发生了动摇,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出现了迷惘,市场经济的负效应渗透到党和国家的政治生活,成为诱发违纪违法行为的主要成因。第三,分配不公问题带来人们心理上的失衡。不同地区之间以及同一地区不同部门(行业)之间公务人员收入存在差距,是改革开放以来一直存在着的现象,并且这种差距正在不断拉大。这种状况导致很大一部分公务人员不同程度的心理失衡,已成为公务人员腐败高发易发的一大诱因。
(3)监督乏力的因素。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监督乏力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一是监督机制不完善。由于我国的监督机构缺乏相对的独立性,致使监督经常不到位,甚至缺位。在党内监督方面,存在着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的现象。尤其是作为党内专门监督机关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监督同级党委,特别是对“一把手”进行监督的难度十分大。龙泉区同安镇党委书记朱福忠之所以能贪污受贿上千万,也是由于缺乏有效的党内监督。人大对政府及其部门的监督,也没有真正发挥作用。二是各种监督机关关系不够协调,没有形成监督制约的合力,存在监督的空白点和盲区,监督的力度和效果都不甚理想。三是领导体制设置不尽合理,不利于监督。有些部门和单位,党政主要职务一肩挑,权力过于集中,容易造成一人说了算的局面,内部监督、民主监督难以有效实施。五是监督者和被监督者的监督意识不强。
(4)管理体制和制度因素。包括对行政审批事项、人事、财政管理的体制和制度,都存在着很大的缺陷和漏洞。就拿财政管理体制来说,近几年来,国家审计署每年都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结果,每年的审计报告都揭露了一些触目惊心的部门和行业腐败问题。根据2001年审计工作报告估算,中央有关部委的预算违法资金约189.6亿元人民币,有关预算执行单位在使用国债专项资金、公路建设资金、天然林保护资金以及科技经费和中国农业银行、国有企业负债损益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资金约1756多亿元。在2004年6月23日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审计署的2003年审计工作报告披露了所调查的10大案例和24部门40亿糊涂账,再次掀起“审计风暴”。为什么这些掌管国家财政资金大权的单位和个人,从国库掏钱,如从自家囊中取物一样容易呢?又是什么原因使得一些国家机关和官员胆大包天违法违纪?这些都充分我们的体制问题。
(5)法制不健全和滞后性因素。法制建设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保障。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四大以来,我国廉政法规制度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制订颁布了一系列廉政法规制度。但廉政法制不健全和滞后的问题仍比较严重,一些地方、部门、领域无法可依和法律不完善的问题仍然存在。
2、正确认识我们党开展的反腐败斗争和当前的腐败问题,以及干部的主流问题。
一是既要看到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了重大成效,形势正在向好的方向发展;也要看腐败问题的严重性,尤其是滋生腐败的条件和土壤依然存在,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竣。看不到主流,悲观失望,是错误的;看不到问题的严重性,丧失警惕,不下大力气加紧解决,是危险的。对于我们的党员干部包括领导干部的看法,我们应客观地去看,从主流去看,绝对不能因为出了少数腐败分子,就将我们的党员干部看作“一团黑”,进而全盘否定我党领导的反腐败斗争的成果,否定社会主义制度。原全国政协主席李瑞环同志曾指出:“对于当前党的作风,应当讲两句话,一是总体上是好的,绝大多数党员干部是勤政为民、廉洁奉公的,不这样看就不能理解我们所取得的巨大成就;一是确实存在不少问题,有些问题还十分严重,不这样看就是头脑不清”
二是要看到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反复性。看不到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反复性,期望通过几场大的斗争运动、采取几种措施就解决腐败问题,是不现实的,甚至是有害的。尤其要看到腐败不是静态的,它是动态的、发展的,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并以各种形式依附在新生事物上。
三是要坚定信心。我国当前的反腐败斗争是在错综复杂的国际政治背景下开展的,西方敌对势力攻击中国目前存在的腐败问题是“制度性问题”,共产党解决不了自身的腐败问题,其目的是妄图动摇干部群众对我们党领导的反腐败斗争的信心,动摇对社会主义制度和共产党领导的信心。我们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坚定相信我们党和国家一定能够解决腐败问题。
大量的事实表明,腐败不是社会主义国家的“专利”,而是人类社会共同面临的社会丑恶现象。据总部设在德国柏林的公益性非政府组织“透明国际”2002年8月月公布的《全球腐败感觉指数》数字,在2002年参评的102个国家和地区中,有70个国家的分数低于5分,腐败比较严重的国家包括印度尼西亚、肯尼亚、安哥拉、马达加斯加、巴拉圭、尼日利亚和孟加拉国,得分不到2分,而这些国家实行的都是资本主义制度。香港在1974年成立廉政公署之前,腐败盛行,很多警察都出来直接向市民收取保护费,这种状况一直到20世纪80年代才得到有效遏制。这表明,腐败并不专门选择社会主义制度。从当前的形势来看,我们对党领导的反腐败斗争是充满信心和希望的。1996年以来,中央纪委研究室连续8次的随机抽样调查显示,广大群众对反腐败斗争的满意率逐年上升,2003年51.92的干部群众对反腐败斗争表示满意,比1996年增加了19.12个百分点,比2002年增加了3.74个百分点。总部设在德国的透明国际组织在近年公布的《全球腐败报告》中认为:“中国政府采取的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的措施,‘使人们对有效地反腐败抱有信心’。”
(三)要清除一些错误观点
在反腐败斗争不断推进并取得实际成效的同时,社会上出现了一些错误的观点,这些错误的观点,甚至存在于我们的党员干部包括一些领导干部之中。比如,最近一段时期,我们党查处的腐败案件越来越多,级别也越来越高,于是就有人说“腐败越反越多”了。这种说法是缺乏科学分析的。查处的腐败案件逐年增加,并不等于腐败越反越多,而是说明我们反腐的力度在逐渐加大。大家可以看到,目前暴露出的很多腐败案件,都是上世纪90年代初、中期发案的。又如,国内外有人对我国的反腐败斗争的评价有意无意地采取双重标准。韩国查处了全斗焕、卢泰愚的腐败问题,有人说“体现了法治精神”;我们处决了贪官胡长清、成克杰等人,一些人却说“共产党连高官都腐败了”。未查处腐败的高官时,有人攻击共产党只打“苍蝇”不打“老虎”;查处了陈希同、成克杰等位高权重的腐败分子,他们又说这些腐败分子是政治斗争的牺牲品。还有一种观点是反腐败会影响经济发展。对此,我们用事实说话:在全国,中央查处了厦门特大走私案、湛江特大走私案、沈阳“慕马”案并没有影响当地的发展,其中,厦门在查案的当年,经济比上一年增长了15;中央查处湛江特大走私案的第二年,全国海关关税收入比上年增加了700个亿。我国近年来,每年国内生产总值都保持在9左右,经济增长率是世界最高的国家之一。在四川,查处了省交通厅、国土局等腐败案也没有影响我们四川的发展。新津县这些年来,查办的案件也逐年上升,但也没有影响成都市和新津的发展。相反,如果我们不反腐败,任由腐败滋生蔓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会受到破坏,社会就会动荡,生产力就会削弱,那才会影响和破坏经济的发展。对于这些错误的观点,作为领导干部,我们应明辨是非,站稳立场,要理直气壮地肯定我们党反腐败的指导思想和方针政策是正确的并取得明显成效的,理直气壮地阐明我国现阶段出现的腐败绝不是根本制度的腐败,理直气壮地驳斥各种有关反腐败的错误思潮和谬论,理直气壮地肯定我们党和干部队伍的主流是好的,我们党完全有能力解决腐败问题。
二、加强廉洁自律,切实履行职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既是党和人民对你的最基本要求,也是你爱护好自己的法宝。中国有一句古话:“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从查处的许多案件分析看,一些本来很有作为的领导干部被钱害死了,因为钱的问题而违纪,最终丢了前程,去坐牢、被杀头。为钱的原因很多,这里归纳为十个方面。第一,从来没有想到去弄钱犯法,就因为穷,最后不自觉就犯了错。第二,被老板们的“好心好意”害了。老板们不会无缘无故给你钱,好心好意都是假的,目的是想利用你手中的权。第三,生活的攀比,心理不平衡。第四,为了不是妻子的女人。不少男性领导干部犯经济错误,就是为了女人。养情人也好,包二奶也好,没钱是不行的!还有的是美人计,你占有她,她就把你当摇钱树,叫你批地批项目给她捞钱,上了贼船,你不敢不给。第五,错误判断形势。以为全世界都腐败了,不捞白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