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居地震安全试点工程实施方案
农居地震安全试点工程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农居地震安全工程的重要部署,按照《海南省地震局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09年度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典型示范户指标及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琼震发〔2009〕29号)精神和《三亚市2008-2013年重点民生项目发展规划》的安排,市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决定在全市推进农居地震安全试点工程。为确保我市今年农居地震安全试点工程顺利有效实施,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政府引导、农民自愿、因地制宜、协调发展、经济实用、抗震安全的原则,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保障体系,充分发挥各级技术服务网络的作用,科学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试点工程,为全面推进我市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提前实现我市农居工程建设总体目标奠定扎实基础。
二、补助对象
三亚市各镇村(居)委会农户。
三、基本条件
(一)农户按照市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技术服务中心或各镇区农居地震安全工程技术服务站提供的农居抗震设防要求选择房屋地基,并按照农居抗震设计图施工建设;
(二)农民自筹建房资金,自建自住的建筑面积达70平方米以上的砖混、砖瓦和框架结构的房屋;
(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经济相对困难的农户。
四、审批程序
(一)建房农户申报审批程序
1、农户自愿申报建设农居地震安全工程;
2、村(居)委会作出审查意见;
3、所在镇人民政府作出审查意见;
4、市农居技术服务中心作出审核意见;
5、市地震局审批。
(二)建房补贴审批程序
1、农户自愿报名申请建房补贴,填写安居工程相关表格;
2、村地震群测群防联络员对申请农户所建房屋的抗震设防情况进行说明;
3、村(居)委会作出审查意见;
4、所在镇人民政府作出审查意见;
5、市地震局审批。
五、主要工作任务
(一)动员部署。组织召开三亚市农居地震安全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参加的工作会议,部署2009年农居地震安全试点工程工作。
(二)确定试点镇和试点户。按照省政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今年确定崖城镇、天涯镇、田独镇和海棠湾镇为试点镇,其他各镇、区采取试点户推进的办法。
(三)建房补贴资金安排。根据海南省地震局和海南省财政厅核定的标准,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市2009年农居地震安全试点工程补贴标准为每户5000元。地震安全农居补贴资金以及镇助理员和村联络员补助经费统一由市地震局管理,各镇试点户按抗震设防要求建房并按程序完成申报审批的,由市地震局将补贴资金直接转到试点户的个人账户,先做先补,后做后补。参照省里的要求,凡指导试点户完成任务的,按每户10元的标准给予镇一级助理员交通、通信补助;凡指导省典型试点户(全市共93户)完成建房任务的,按每户100元的标准给予村一级联络员误工、交通、通信补助。助理员和联络员的补助费在年中或年终统计后一次性支付。(凹丫丫范文网 fanwen.oyaya.net)
(四)技术培训。举办地震安全农居工程技术培训班,重点加强对各镇“两员”(防震减灾助理员和群测群防联络员)的房屋抗震技术培训,以提高“两员”的技术指导和监督审查等业务能力。
六、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农居地震安全工程是我市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重要举措,是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市地震、规划建设、财政等相关职能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切实加强对农居地震安全工程试点工作的领导,狠抓落实,立足于“三早一快”,即早部署、早组织、早行动、见效快,确保又好又快完成我市今年的农居地震安全试点工程工作任务。
(二)加强对农居工程抗震设防补助资金的管理,保证试点工程补贴款的发放落到实处。要严格审定农居工程试点户资格,按照“试点户备一点,政府补贴一点”的要求,如实掌握试点户的建房能力,按规定和标准拨付抗震设防补助金,做到符合要求的补助,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补助,做到先做先补,后做后补,不做不补。市财政部门要做好进度款项的批付和监督落实工作,保证建房试点户及时得到实惠。
(三)全力做好指导检查工作。各镇、区要安排农居技术服务站跟踪督导试点工程的建设,及时为农民建房提供抗震技术服务,使新建农居符合抗震设防要求,让农民住上抗震安全房屋。
(四)加强农居地震安全工程的宣传、培训和推广工作。要组织编写通俗易懂的房屋建筑防震知识宣传材料,通过开办学习班等形式,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进行广泛深入宣传,把防震知识普及到农村地区,做到家喻户晓,不断提高老百姓建设安全家园的意识,增强参与建设抗震房屋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市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地震局)要协助各镇、区组织开展农居抗震技术培训。要组织编写浅显易懂的农居抗震技术教材,结合试点工程实施,培训好村镇“三员”,作为实施农居地震安全工程的骨干技术力量。要及时宣传推广抗震安全试点农居,以点带面,促进我市农居地震安全工程规范化实施。
(五)总结经验。今年的农居试点工程完成后,市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地震局)要认真总结好的经验,为今后继续推进农居地震安全工程打下良好基础。
《农居地震安全试点工程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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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农居地震安全工程的重要部署,按照《海南省地震局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09年度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典型示范户指标及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琼震发〔2009〕29号)精神和《三亚市2008-2013年重点民生项目发展规划》的安排,市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决定在全市推进农居地震安全试点工程。为确保我市今年农居地震安全试点工程顺利有效实施,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政府引导、农民自愿、因地制宜、协调发展、经济实用、抗震安全的原则,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保障体系,充分发挥各级技术服务网络的作用,科学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试点工程,为全面推进我市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提前实现我市农居工程建设总体目标奠定扎实基础。
二、补助对象
三亚市各镇村(居)委会农户。
三、基本条件
(一)农户按照市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技术服务中心或各镇区农居地震安全工程技术服务站提供的农居抗震设防要求选择房屋地基,并按照农居抗震设计图施工建设;
(二)农民自筹建房资金,自建自住的建筑面积达70平方米以上的砖混、砖瓦和框架结构的房屋;
(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经济相对困难的农户。
四、审批程序
(一)建房农户申报审批程序
1、农户自愿申报建设农居地震安全工程;
2、村(居)委会作出审查意见;
3、所在镇人民政府作出审查意见;
4、市农居技术服务中心作出审核意见;
5、市地震局审批。
(二)建房补贴审批程序
1、农户自愿报名申请建房补贴,填写安居工程相关表格;
2、村地震群测群防联络员对申请农户所建房屋的抗震设防情况进行说明;
3、村(居)委会作出审查意见;
4、所在镇人民政府作出审查意见;
5、市地震局审批。
五、主要工作任务
(一)动员部署。组织召开三亚市农居地震安全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参加的工作会议,部署2009年农居地震安全试点工程工作。
(二)确定试点镇和试点户。按照省政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今年确定崖城镇、天涯镇、田独镇和海棠湾镇为试点镇,其他各镇、区采取试点户推进的办法。
(三)建房补贴资金安排。根据海南省地震局和海南省财政厅核定的标准,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市2009年农居地震安全试点工程补贴标准为每户5000元。地震安全农居补贴资金以及镇助理员和村联络员补助经费统一由市地震局管理,各镇试点户按抗震设防要求建房并按程序完成申报审批的,由市地震局将补贴资金直接转到试点户的个人账户,先做先补,后做后补。参照省里的要求,凡指导试点户完成任务的,按每户10元的标准给予镇一级助理员交通、通信补助;凡指导省典型试点户(全市共93户)完成建房任务的,按每户100元的标准给予村一级联络员误工、交通、通信补助。助理员和联络员的补助费在年中或年终统计后一次性支付。(凹丫丫范文网 fanwen.oyaya.net)
(四)技术培训。举办地震安全农居工程技术培训班,重点加强对各镇“两员”(防震减灾助理员和群测群防联络员)的房屋抗震技术培训,以提高“两员”的技术指导和监督审查等业务能力。
六、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农居地震安全工程是我市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重要举措,是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市地震、规划建设、财政等相关职能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切实加强对农居地震安全工程试点工作的领导,狠抓落实,立足于“三早一快”,即早部署、早组织、早行动、见效快,确保又好又快完成我市今年的农居地震安全试点工程工作任务。
(二)加强对农居工程抗震设防补助资金的管理,保证试点工程补贴款的发放落到实处。要严格审定农居工程试点户资格,按照“试点户备一点,政府补贴一点”的要求,如实掌握试点户的建房能力,按规定和标准拨付抗震设防补助金,做到符合要求的补助,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补助,做到先做先补,后做后补,不做不补。市财政部门要做好进度款项的批付和监督落实工作,保证建房试点户及时得到实惠。
(三)全力做好指导检查工作。各镇、区要安排农居技术服务站跟踪督导试点工程的建设,及时为农民建房提供抗震技术服务,使新建农居符合抗震设防要求,让农民住上抗震安全房屋。
(四)加强农居地震安全工程的宣传、培训和推广工作。要组织编写通俗易懂的房屋建筑防震知识宣传材料,通过开办学习班等形式,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进行广泛深入宣传,把防震知识普及到农村地区,做到家喻户晓,不断提高老百姓建设安全家园的意识,增强参与建设抗震房屋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市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地震局)要协助各镇、区组织开展农居抗震技术培训。要组织编写浅显易懂的农居抗震技术教材,结合试点工程实施,培训好村镇“三员”,作为实施农居地震安全工程的骨干技术力量。要及时宣传推广抗震安全试点农居,以点带面,促进我市农居地震安全工程规范化实施。
(五)总结经验。今年的农居试点工程完成后,市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地震局)要认真总结好的经验,为今后继续推进农居地震安全工程打下良好基础。
《农居地震安全试点工程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