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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反腐倡廉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


别是财政、金融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纪律规范,不准超越职权规定插手经济项目和财政金融工作;要严肃群众工作纪律,加强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反对各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决不允许与民争利,以权谋私,侵犯人民群众的利益。对于这些纪律要求和规定,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坚决执行,做到令行禁止。当前,特别要刹住“五股歪风”,即向领导干部送钱的歪风,跑官要官的歪风,打着领导干部旗号办私事的歪风,党员干部参与赌博的歪风和借婚丧嫁娶之机收钱敛财的歪风。在狠刹“五股歪风”问题上,全体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头脑清醒,旗帜鲜明,自觉地同其作坚决斗争。党的纪律是全体党的组织和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具有强制性,同时又是建立在党员自觉遵守的基础上的。因此,每一个党员干部,要自觉加强纪律的自我教育,经常不断地反思自己,在纷繁复杂的社会生活中做到慎独、慎微、慎权、慎欲,从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管住自己的头,管住自己的嘴,管住自己的手,管住自己的脚,把纪律、法律以及他律,逐步转变为高度的自律,把外在的强制转变成内在的自觉,使遵纪守法不只是迫于对违纪违法必受惩治的恐惧,更重要的是出于内在的责任感,出于对人民赋予的权力的珍惜和自我人格的尊重,切实把好纪律条规关,做一名党组织放心、人民群众敬重的遵纪守法的模范。

(五)接受监督,永葆共产党员本色。腐败的本质和核心是权力的腐化和蜕变,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一些领导干部走上违法乱纪之路,固然有其自身思想水平、品德修养等方面的问题,但缺乏有效的监督也是一个重要原因。领导干部要做到清正廉洁,必须要有接受监督的意识。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实际上是对领导干部最有效的关心爱护。邓小平同志曾经说过,党员干部一要怕党,二要怕群众。这里所说的“怕”,就是对组织、对群众要有敬畏之心,要时刻将自己置于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不论资格有多老、职务有多高,都应该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尤其是在工作做出成绩、威信提高、权力增大时,更要注意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千万不能居功自傲、得意忘形、忘乎所以。各级党的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一定要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严格遵守各项监督制度。要自觉接受领导班子内部的监督,这是对领导干部最重要的监督。班子成员之间彼此最熟悉,最了解情况,这个监督搞好了,会收到比较好的效果。要通过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话、谈心等方式,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多听批评意见,多作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监督。广大党员要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按照《条例》要求,抓好党内监督各项制度的落实,积极争当执行监督条例的模范。同时,党员干部还要诚心接受党外群众的监督,真诚欢迎来自各方面的意见和批评,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言者有功、闻者受益,发扬成绩、纠正错误,更好地完成本职工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第三个问题,加大预防和惩治腐败力度,时刻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近年来,党中央高度重视预防腐败工作,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明确提出惩治腐败要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来抓,把反腐败寓于各项重要政策措施之中,通过深化改革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治标和治本,是反腐倡廉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两个方面。只有抓紧治标,严惩各种腐败行为,有效抑制腐败分子的猖獗活动,才能为治本创造前提条件。只有抓好治本,从源头上不断铲除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才能巩固和发展反腐败取得的成果,从根本上解决腐败问题。正确认识和把握治标与治本的关系,为我们制定反腐倡廉工作策略,确定工作思路和重点,提供了科学的理论依据。节前,中央和省、市纪委先后召开了全会,对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了全面部署。当前,结合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我市反腐倡廉工作总的要求是:紧紧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战略方针,积极构建惩防腐败体系,不断取得反腐倡廉工作新成效,为全市经济更快更好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工作中,重点把握好以下四个方面:

1、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服从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生产力。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尤其要把集中力量发展生产力摆在首要位置,各项工作都要服从服务于这个中心。反腐倡廉工作必须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来进行。反腐败是为了更好地发展经济,丢掉了经济建设,搞贫穷社会主义,反腐败就会偏离方向,就会有亡党亡国的危险。反腐倡廉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就要坚持“三个有利于”为根本判断标准,认真解决不利于生产力发展的、影响人民群众生活的、损害国家利益的问题,为发展经济创造良好环境。发展经济根本出路在于深化改革,反腐败与改革的目标是一致的,改革为反腐败创造良好的机制和条件,从根本上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反腐败一定要保证改革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把反腐败融于改革之中。同样,反腐败更要维护稳定,没有稳定什么事都干不成。如果只讲反腐败不讲稳定,不仅腐败问题解决不了,反而会搞乱我们的社会,到头来还是我们党、国家和人民遭受损失。反腐败为改革发展稳定服务,要看长远、识全局、讲大局,有组织有领导地进行,充分发挥保证和促进作用。近年来,特别是新一届市委、市政府上任以来,正确处理反腐败与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把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作为工作重点,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际成果取信于民,为实现全市超常规、跨越式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治环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把环境治理作为服务“第一要务”的最佳切入点和结合点,同反腐倡廉各项工作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全市经济发展环境大大改善,呈现出风正气顺心齐、团结和谐稳定、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好局面。今年我市的反腐倡廉工作,仍然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继续把环境治理作为服务第一要务的最佳切入点。通过加大查处力度,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监督制约,着力优化法制环境、政策环境和服务环境。要充分履行保护职能,大力保护和支持干事创业的党员干部。对那些政治上过得硬、光明磊落、表里一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肯干事、会干事、干成事、敢抓敢管的党员干部,坚决支持、热心帮助、倍加爱护。严肃追究不正派、不干事、不作为的干部。对自己不干事又对干事创业都说三道四、扰乱人心、闹不团结的,严肃批评直至追究责任;对诬告诽谤的,坚决予以查处,营造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良好氛围。

2、突出工作重点和难点,扎扎实实地抓好惩治腐败工作。我们党经过不断总结实践经验,逐步探索出了一条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反腐倡廉之路,这就是坚持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三项工作格局”一起抓。广大党员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要带头廉洁自律,集中力量查办一批大案要案,紧紧抓住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突出问题狠刹各种不正之风。抓好“三项工作格局”任务的落实,一要从领导干部抓起,自上而下,一级抓一级,直至延伸到基层和每一位党员干部;二要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一件一件地抓,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去解决;三要从严执纪,无论什么人只要违反了纪律,侵犯了群众利益,就要严肃处理。这三项工作,既是各自独立的单项工作,又有内在的联系。基本涵盖了当前反腐败的主要内容,体现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要求,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近年来,我市在惩治腐败工作方面,积累了不少成功的经验,取得了一些阶段性成效。今年,着力抓好四项工作:一要严肃党的纪律,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主要是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特别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维护党的团结统一;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在严肃执纪的同时加大组织处理力度,切实解决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二要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就是继续坚决纠正征收征用土地、城镇房屋拆迁、企业违法排污、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群众利益,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等突出问题;继续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等专项治理工作。三要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就是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权力、谋取非法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办利用审批权、人事权、司法权违纪违法的案件,重大工程项目中发生的案件,金融、土地管理、物资采购等领域中的案件,企业重组改制、破产和经营活动中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案件。严肃查办党政干部、司法人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四要深化改革,完善机制,深入推进源头治理工作。以反腐倡廉工作的实际成果取信于民,推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3、按照《实施纲要》要求,加大预防腐败工作力度。加大预防腐败的工作力度,是新形势下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客观要求。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要求出发,强调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抓紧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这是党中央在总结历史经验、科学判断形势基础上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反腐倡廉工作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更好地防治腐败的必由之路。近年来,特别是去年以来,我市在开展预防腐败工作方面,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和实践。诸如组织开展廉政教育进党校、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等活动,建立健全各项党风廉政制度规定,强化以党内监督为重要内容的监督措施等,一些地方、部门的工作很有特色,探索出了不少好的经验和做法,得到了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充分肯定。节前,中央颁布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明确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基本要求,体现了注重治本、加大预防腐败的工作力度的精神。我们要按照中央的部署和《实施纲要》的要求,既增强深入开展工作的紧迫感,又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既总结经验、坚持反腐倡廉的好做法、好经验,又与时俱进、不断探索新思路、新办法。当前,重点是抓好四项工作:一是加强反腐倡廉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拒腐防变,带头廉洁自律。要坚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通过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法律纪律教育和优良传统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打牢思想基础,筑严思想防线,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切实做到勤政为民、廉洁从政。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推动解决党员和党组织在思想、组织、作风以及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充分发挥各级党校的主阵地作用,利用好各种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搞好党风廉政教育。要把廉政文化建设作为反腐倡廉教育的重要内容,促进全社会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二是继续在完善制度上狠下功夫,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制度化、法制化,充分发挥法规制度的规范和保障作用。要围绕易于滋生腐败的重点环节和关键部位,健全权力约束制度,防止权力失控;健全重大决策监督制度,完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防止决策失误;健全规范从政从业行为制度,严格规范从政行为和从业行为,防止行为失范。要按照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与民主法制建设相统一、与反腐倡廉进程相协调的要求,完善反腐倡廉制度规定,适时地将那些经过实践检验、比较成熟的规定转化为法规制度。三是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规范权力的正确行使,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谋利益。要以决策和执行为重点环节,以人财物管理为重点领域,完善监督措施,逐步建立健全权力制约监督机制。要深入贯彻党内监督条例,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推动党内监督工作深入开展。要紧密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的实施办法,不断提高党内监督水平。要拓宽监督渠道,把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组织监督与法律监督、专门机关监督与社会监督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提高监督的整体效能。四是以改革统揽各项工作,通过深化改革、创新体制,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要加快推进和完善垄断行业改革,推进财税、金融和投资体制改革,规范和完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制度。要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依法执政水平。要推进国家政权机关的改革,规范公共权力动作。要逐步推进分配制度改革,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抓紧制定干部实绩考核评价标准,落实和完善党政领导干部辞职制度,进一步加大干部交流的力度。经过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共同努力,最终建立起思想道德教育的长效机制、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的监控机制,建成比较完善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健康发展。

4、努力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切实增强反腐倡廉整体合力。反腐倡廉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必须全党动手。在不断发展变化的国内外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必然会面临许多前所未有的新情况、新问题。这就要求我们不仅要切实做好各项实际工作,而且还要紧紧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这个问题,深入研究新形势下反腐倡廉的特点、规律和发展趋势,深入研究如何进一步提高拒腐防变、反腐倡廉能力,牢牢把握反腐倡廉工作的主动权。多年来,我们党在组织领导开展反腐倡廉工作方面,成功地探索出了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对调动全党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反腐败,打好反腐倡廉工作总体战,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首先是党委统一领导,反腐败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脱离党的领导,反腐败就会走偏方向。也只有党委统一领导,才能把握全局,把反腐败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级政府也要抓反腐败工作,把反腐败寓于政府的各项工作之中,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纪检监察机关要抓好组织协调,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协调有关部门抓好落实,同时要担负起监督检查的职能,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各部门要结合业务工作,负责抓好本领域及所管辖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发生的腐败现象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组织解决。反腐败还要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通过引导群众监督领导干部,认真受理群众举报,主动听取群众意见,调动和保护群众反腐

《增强反腐倡廉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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