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计划信息化重点专项规划介绍
务求实效,就是强调要以最终的应用成果作为判断信息化建设成效的标准,使信息化成为推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我们搞信息化,一定要讲求实效,立足国情和实际需要,避免形式主义、盲目发展和重复建设,不能搞铺摊子、花架子、形象工程,更不要相互攀比,坚决制止刮“电子风”、“信息风”。考虑到国家整体发展战略的需要和各方面的各种环境因素和条件,《专项规划》指出“‘十五’期间,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水平要迈上新台阶。”第一,电信运营业和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7%以上。第二,网络规模、容量位居世界第一,基本满足信息化发展的需要,普遍服务能力不断提高,为网络基础设施薄弱的中西部地区、广大农村地区和中低收入阶层参与信息化发展创造良好条件。第三,信息服务业仍将保持快速增长势头。第四,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水平和规模进一步提高。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结构不断向生产制造与运营服务相结合、硬件与软件相结合、物质生产与知识生产相结合、设备制造与系统集成相结合的方向发展,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3.3%。第五,信息化成为提高国民素质的重要手段,信息化成为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高教育质量和水平、繁荣民族文化的重要手段。第六,信息化人才队伍不断壮大。
三、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稳步推进信息化建设
《专项规划》指出:“十五”期间我国信息化发展必须明确方向,突出重点,努力完成信息技术推广应用、现代信息基础建设和加快发展电子信息产业三大任务。
首先是“推广信息技术应用,提高信息化水平”。一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加快农业、能源、交通、建筑和制造业等领域信息化建设,推进经济结构调整。二是大力推进政务信息化,促进政府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共享,按照《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的指导意见》精神,加强政府有效监管,提高行政效率和决策水平,提供广泛服务,推动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发展。三是积极发展电子商务,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强化政府宏观规划、指导和市场监管,在金融、外贸、税收、海关、民航、铁路、公路、水运、邮政、钢铁、石化、汽车、建材、农业等领域推广电子商务应用,促进企业信息化,推动电子商务健康发展,实现信息技术与传统产业结合。四是加快推进社会事业信息化,促进信息技术在科技教育、医药卫生、广播电视、社会保障和公共事业等领域的应用。五是促进信息服务业发展,加快培育市场主体,重点发展信息内容提供和各类专业信息咨询服务。
其次是“加强现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信息化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利用现有网络资源和社会资金,建设结构合理,高速宽带、面向未来的国家信息网络,大力发展高速信息网。现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是基础传输网和业务网,其中接入网是发展的瓶颈,需要加大建设和改造力度,大力发展以下一代互联网为代表的高速宽带信息网。
为满足信息技术应用的内在需求,必须“加快发展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着眼于信息化发展的需要,制定、完善和落实产业发展政策,加大资金、技术、人才、市场等资源整合力度,充分利用两个市场和两种资源,发挥信息化建设这一庞大市场对产业发展的有力拉动作用,重点发展集成电路、软件、新型元器件、通信产品、计算机和网络产品和数字视听产品六个领域,实现开放式、全方位、跨越式发展。
各地区、各部门必须从实际出发,对照《专项规划》,组织力量,调整本部门、本地区的信息化专项规划。要顾全大局,对未来的需求和发展趋势进行认真研究,明确各自发展的目标和实施的重点;要因地制宜,根据需要和可能,务求实效,把推进信息化建设与推进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与本部门的实际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要突出重点,在开发和利用信息资源、信息基础设施、信息化应用、信息产品开发等方面狠下功夫,稳步推进信息化建设。
四、完善政策,抓紧落实,保障信息化建设顺利实施
要实现信息化发展目标,要完成各项重点任务,必须有一系列政策措施来支撑。
《专项规划》指出要加快信息化立法进程。重点制定电信、广播电视、互联网、软件、信息安全等方面的法律以及相关实施措施。完善电子商务安全交易、网上知识产权保护、公共信息资源管理、网络管理、电子签名、数据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修订相关法律和相应程序法,预防和严厉打击计算机犯罪和网络犯罪。积极参加国际信息化组织,参与、促成信息化发展国际公约的谈判与制定。
《专项规划》指出要深化制度改革。顺应技术进步和市场需求,不断深化电信、广电体制改革;逐步形成新的资费监管体制,建立普遍服务的补偿机制;改革投资项目的审批制度;加快投融资体制改革步伐;健全企业现代企业制度;促进行业自律机制的形成,进一步开放市场,打破垄断,形成有序、有效的竞争性市场架构。
《专项规划》指出要扩大对外开放。扩大国际合作,努力提高国际竞争力。实施“走出去”的战略,积极创造条件,支持有实力的企业在境外建厂经营,鼓励企业进入国际信息通信服务市场。加强同世界著名信息技术企业的战略合作,提高对关键性技术、先进管理经验等方面的消化吸收能力,带动国内信息产业的成长。适应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和经济全球化,加快与国际接轨的步伐,应对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新形势,加快调整现有的贸易政策,完善进出口环节管理。
《专项规划》指出要加强人才培养。在各级各类学校积极推广计算机和网络教育,在全社会普及信息化知识和技能。加强对在职教师、各类在职人员、政府公务员等的信息技术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吸引高素质的信息技术和管理人才,鼓励海外留学人员回国创业。鼓励国内信息技术和信息管理人才走出国门,学习国际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经验。促进高技术人才的合理有序流动。
《专项规划》指出要加快标准制定。制定国家信息化指标体系、规范和标准,完善电信技术体制和广播电视技术体制,加强条码和代码等信息标准化基础工作。积极促进电信运营商、广电运行部门、系统集成商、电子产品制造商在标准
方面的协作与联合。鼓励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信息技术标准和系统,增强国家信息化可持续发展能力。
推进信息化是加快现代化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第三步发展目标的战略举措。我们要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深刻领会和落实“发展是执政兴国第一要务”的重要指示,充分利用各种有利条件,发挥各方面积极性,在《专项规划》的指导下,全面开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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