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上市公司中报看新会计标准的影响
整后公司的期末?2001年6月30日?未分配利润为-2099.9万元。根据证监会有关要求,广钢股份董事会已提出拟用盈余公积金弥补未分配利润的赤字,本期末的未分配利润变为0。当然,也有少数上市公司,对于较小的减值准备没有采用追溯调整法。例如,云铝股份135万元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未采用追溯调整法,而直接影响当期收益。
(2)对本期利润的影响。开办费处理办法等会计标准的变更,直接影响当期收益,对此深有感触的是清华紫光。清华紫光今年上半年仅净利润同比下降超过98%,而管理费用却同比激增300%多,其中一个主要原因就是,按照新会计标准,公司将前期科研开发费用等开办费由五年摊销改为一次性进入企业当期损益处理。
三、新会计标准对会计披露的挑战
尽管今年中报受新会计标准的影响较大,但中报也同样显示,上市公司执行新会计标准的情况并非尽如人愿。单就新四项计提而言,就表现为以下三点:
第一,计提公司的非普遍性。前文提及,只有近53%的上市公司进行了新四项计提,那么,这是否意味着另47%的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真的过硬到无可计提的地步﹖其实有相当一部分公司存在着应计提而并未计提的情况,这就是计提的非普遍性。
第二,计提比例的随意性。不可否认,对于资产减值准备,新会计标准为了与国际惯例接轨,没有规定具体的计提比例,但这并不意味着公司可以根据自身目的随意调节,而是应根据本公司资产质量的实际情况进行谨慎的职业判断。纵观今年上市公司中报,跨度超过37%?1%以内—38.04%?的计提比例差距,恰恰说明有的公司在确定计提比例时的随意性、目的性,而非职业谨慎性。
第三,计提数额的非对称性。从理论上说,计提数额与行业特征之间具有对称性。尽管新会计标准打破了行业分割的界限,但不同行业间的专业特征并没有因此而消除,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委托贷款等资产构成比例仍旧呈现出行业差异性,各行业的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比例各有其内在的客观规定性。因此,在一定的时期和一定的条件下,不同行业同等资产规模的减值计提数额不可能完全相同,它与其所在的行业是对称的。例如,对于基础性行业,由于固定资产占总资产比例较大,那么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数额就大。对于高新技术企业,由于无形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较大,那么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数额就大。可从今年中报来看,千余家上市公司基本上都是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的减值计提少之又少,委托贷款的减值准备几乎没有,不同计提项目计提数额之间的行业对称性无从体现。
另外,据报载,深沪千余家上市公司中报披露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1)部分公司未严格执行预警规定;(2)在执行新会计标准上,公司之间在把握尺度方面存在差异,有的存在较大差异;(3)不少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严重,但对其披露不理想;(4)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披露质量待提高;(5)不少公司未及时披露对外担保行为。有鉴于此,新会计标准对上市公司会计披露的挑战是严峻的,规范会计披露的任务仍然艰巨。为使中国上市公司在会计披露方面与国际惯例接轨,仍有许多工作要做:
1.接受业务上的挑战,在细化制度的同时,努力提高职业判断水平。在新会计标准的基础上,对于实际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或对于会计核算制度不合理的地方,应作出专门的补充规定或问题解答,作为贯彻执行会计核算制度的细化手段,以此减少会计操纵空间。与此同时,也必须承认,新会计制度必须带有较多的需要根据经验和所掌握的会计知识进行判断的规定,给予会计实务工作者以较大的空间,否则就不称其为新的会计标准。这就要求会计人员和注册会计师,应当认真学习和领会新会计标准的精神实质,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水平,以此来提高自身的职业判断水平。
2.接受职业道德上的挑战,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形成有法必依、违法必纠的会计氛围。目前,对违规违法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负责人,主要是道义上的谴责,或行政处分与罚款,难以真正起到警示作用。尤其是对上市公司的经济处罚,一方面数额不大,对违规违法者而言“风险—效益”比太小,作用难以显现。另一方面,违规是由责任人造成,而罚款则是由上市公司交纳,对广大投资者来说,是双重盘剥,是不公平的。从深圳原野、琼民源、红光实业、东方锅炉,到郑百文、康赛集团、大庆联谊、猴王股份,再到近期的银广夏、张家界、麦科特和三九医药,无不体现出会计作假的深深烙印。“公开、公平、公正、公信”是证券市场的“四公”原则,市场强烈呼唤着诚信,“不做假账”是会计职业道德“谨慎、客观、公正”的最起码要求。因此,只有加大对违法违规责任人的处罚力度,打假要从严,处罚要到人,建立民事赔偿制度,才能起到“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的作用,才能保护好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3.接受法人治理结构上的挑战,建立合理规范的运作机制,促使信息披露走向良性循环。目前我国证券市场上大多数上市公司是由国有企业改制而来的,母公司与上市公司在资产、财务、人员、管理等方面并没有彻底分开,上市公司时时处处受到母公司的干预,关联交易较普遍,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充分性和有效性受到严重影响。上市公司的内部人控制,已成为现阶段制约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的主要因素。因此,无论是经营业绩好的公司,还是经营业绩差的公司,都需要在法人治理结构方面狠下工夫,以此提高上市公司依法运作的自觉、自律,促使信息披露工作真正走上良性循环。
(作者:中央财经大学会计系 吴晓根)
来源:金融会计2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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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本期利润的影响。开办费处理办法等会计标准的变更,直接影响当期收益,对此深有感触的是清华紫光。清华紫光今年上半年仅净利润同比下降超过98%,而管理费用却同比激增300%多,其中一个主要原因就是,按照新会计标准,公司将前期科研开发费用等开办费由五年摊销改为一次性进入企业当期损益处理。
三、新会计标准对会计披露的挑战
尽管今年中报受新会计标准的影响较大,但中报也同样显示,上市公司执行新会计标准的情况并非尽如人愿。单就新四项计提而言,就表现为以下三点:
第一,计提公司的非普遍性。前文提及,只有近53%的上市公司进行了新四项计提,那么,这是否意味着另47%的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真的过硬到无可计提的地步﹖其实有相当一部分公司存在着应计提而并未计提的情况,这就是计提的非普遍性。
第二,计提比例的随意性。不可否认,对于资产减值准备,新会计标准为了与国际惯例接轨,没有规定具体的计提比例,但这并不意味着公司可以根据自身目的随意调节,而是应根据本公司资产质量的实际情况进行谨慎的职业判断。纵观今年上市公司中报,跨度超过37%?1%以内—38.04%?的计提比例差距,恰恰说明有的公司在确定计提比例时的随意性、目的性,而非职业谨慎性。
第三,计提数额的非对称性。从理论上说,计提数额与行业特征之间具有对称性。尽管新会计标准打破了行业分割的界限,但不同行业间的专业特征并没有因此而消除,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委托贷款等资产构成比例仍旧呈现出行业差异性,各行业的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比例各有其内在的客观规定性。因此,在一定的时期和一定的条件下,不同行业同等资产规模的减值计提数额不可能完全相同,它与其所在的行业是对称的。例如,对于基础性行业,由于固定资产占总资产比例较大,那么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数额就大。对于高新技术企业,由于无形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较大,那么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数额就大。可从今年中报来看,千余家上市公司基本上都是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的减值计提少之又少,委托贷款的减值准备几乎没有,不同计提项目计提数额之间的行业对称性无从体现。
另外,据报载,深沪千余家上市公司中报披露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1)部分公司未严格执行预警规定;(2)在执行新会计标准上,公司之间在把握尺度方面存在差异,有的存在较大差异;(3)不少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严重,但对其披露不理想;(4)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披露质量待提高;(5)不少公司未及时披露对外担保行为。有鉴于此,新会计标准对上市公司会计披露的挑战是严峻的,规范会计披露的任务仍然艰巨。为使中国上市公司在会计披露方面与国际惯例接轨,仍有许多工作要做:
1.接受业务上的挑战,在细化制度的同时,努力提高职业判断水平。在新会计标准的基础上,对于实际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或对于会计核算制度不合理的地方,应作出专门的补充规定或问题解答,作为贯彻执行会计核算制度的细化手段,以此减少会计操纵空间。与此同时,也必须承认,新会计制度必须带有较多的需要根据经验和所掌握的会计知识进行判断的规定,给予会计实务工作者以较大的空间,否则就不称其为新的会计标准。这就要求会计人员和注册会计师,应当认真学习和领会新会计标准的精神实质,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水平,以此来提高自身的职业判断水平。
2.接受职业道德上的挑战,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形成有法必依、违法必纠的会计氛围。目前,对违规违法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负责人,主要是道义上的谴责,或行政处分与罚款,难以真正起到警示作用。尤其是对上市公司的经济处罚,一方面数额不大,对违规违法者而言“风险—效益”比太小,作用难以显现。另一方面,违规是由责任人造成,而罚款则是由上市公司交纳,对广大投资者来说,是双重盘剥,是不公平的。从深圳原野、琼民源、红光实业、东方锅炉,到郑百文、康赛集团、大庆联谊、猴王股份,再到近期的银广夏、张家界、麦科特和三九医药,无不体现出会计作假的深深烙印。“公开、公平、公正、公信”是证券市场的“四公”原则,市场强烈呼唤着诚信,“不做假账”是会计职业道德“谨慎、客观、公正”的最起码要求。因此,只有加大对违法违规责任人的处罚力度,打假要从严,处罚要到人,建立民事赔偿制度,才能起到“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的作用,才能保护好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3.接受法人治理结构上的挑战,建立合理规范的运作机制,促使信息披露走向良性循环。目前我国证券市场上大多数上市公司是由国有企业改制而来的,母公司与上市公司在资产、财务、人员、管理等方面并没有彻底分开,上市公司时时处处受到母公司的干预,关联交易较普遍,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充分性和有效性受到严重影响。上市公司的内部人控制,已成为现阶段制约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的主要因素。因此,无论是经营业绩好的公司,还是经营业绩差的公司,都需要在法人治理结构方面狠下工夫,以此提高上市公司依法运作的自觉、自律,促使信息披露工作真正走上良性循环。
(作者:中央财经大学会计系 吴晓根)
来源:金融会计2001.11
《从上市公司中报看新会计标准的影响(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