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作风、强纪律、树形象”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
、好纪律、好形象常态化。
四、措施与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局成立“转作风、强纪律、树形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于建畅同志担任组长,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李紫红同志担任。各科室、各基层司法所要把这次教育实践活动列入重要日程,强力推进。
2、加强宣传,浓厚氛围。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简报等媒体加强宣传,宣传教育实践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为开展好活动,营造浓厚氛围。
3、注重环节,有机结合。此次作风整顿活动要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在工作中发现的苗头性问题,要立足于抓小,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提醒,正确解决。要经常排查队伍中存在的思想纪律作风问题,定期分析队伍现状,对发现的倾向性问题,要立足于抓早,切实做到见微知著、防微杜渐。
4、定期督导,确保效果。要加强对此次活动的督促检查,深入到各科室、各司法所逐阶段、逐项开展督导检查,确保活动取得扎实效果。凡发现活动不深入、不扎实,应付差事、走过场,甚至顶风违纪违规者,一律一查到底,严肃追究 《“转作风、强纪律、树形象”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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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措施与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局成立“转作风、强纪律、树形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于建畅同志担任组长,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李紫红同志担任。各科室、各基层司法所要把这次教育实践活动列入重要日程,强力推进。
2、加强宣传,浓厚氛围。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简报等媒体加强宣传,宣传教育实践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为开展好活动,营造浓厚氛围。
3、注重环节,有机结合。此次作风整顿活动要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在工作中发现的苗头性问题,要立足于抓小,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提醒,正确解决。要经常排查队伍中存在的思想纪律作风问题,定期分析队伍现状,对发现的倾向性问题,要立足于抓早,切实做到见微知著、防微杜渐。
4、定期督导,确保效果。要加强对此次活动的督促检查,深入到各科室、各司法所逐阶段、逐项开展督导检查,确保活动取得扎实效果。凡发现活动不深入、不扎实,应付差事、走过场,甚至顶风违纪违规者,一律一查到底,严肃追究 《“转作风、强纪律、树形象”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