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重要性原则与会计报表真实性审计 - 会计论文,经济类论文网 - 就在世上无难事
就报表项目的公允真实性审计评价而言,审计人员必须同时采用重要性的性质标准和金额标准,才能作出正确的审计评价。具体评价时,应区分下列两种情况来进行:
其一,当审计人员通过抽查某报表项目,发现各项错报或漏报在性质上都不重要时,如果根据查出的各项错报或漏报推断的该报表项目的错报或漏报总额没有超过其重要性限额,则审计人员可以初步认定该报表项目是公允真实的;如果根据查出的各项错报或漏报推断的该报表项目的错报或漏报总额超过或等于其重要性限额,则审计人员不能认定该报表项目是公允真实的,应要求被审单位对该报表项目中的错报或漏报进行全面的调整,以达到再次抽查时能认定其是公允真实的程度。
其二,当审计人员通过抽查某报表项目,发现各项错报或漏报中有的在性质上是重要的,则审计人员不能认定该报表项目是公允真实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根据查出的各项错报或漏报推断的该报表项目的错报或漏报总额低于其重要性限额,则审计人员应要求被审单位对已发现的各项性质重要的错报或漏报进行调整;如果根据查出的各项错报或漏报推断的该报表项目的错报或漏报总额高于或等于其重要性限额,则审计人员应要求被审单位对该报表项目中错报或漏报进行全面的调整,以达到再次抽查时能确认其是否公允真实的程度。
就报表总体的公允真实性验证而言,审计人员也需要将所有报表项目抽查推断的错报或漏报金额汇总起来,与报表层次的重要性限额进行比较,以认定报表总体是否公允真实。因为全部报表项目的重要性限额合计数与报表层次的重要性限额并不相等,而且审计人员在抽查完所有报表项目的公允真实性后,往往会因为对被审单位的情况有了新的了解,而对报表层次的重要性限额作出调整。因此,审计人员初步查明全部报表项目是否公允真实后,仍有必要将所有报表项目的错报或漏报金额汇总起来,与报表层次的重要性限额比较,才能认定报表总体是否公允真实。这一验证过程也应区分以下两种情况下进行:
其一,如果所有报表项目都被初步认定是公允真实的,或在被审单位作出适当调整后,经重新抽查认定为都是公允真实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所有报表项目的错报或漏报汇总数低于报表层次的重要性限额,则审计人员可以认定会计报表总体是公允真实的,可以发表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如果所有报表项目的错报或漏报汇总数高于或等于报表层次的重要性限额,则审计人员应首先审计已执行的审计程序是否充分,如果充分,则审计人员应直接要求被审单位全面调整会计报表。如果被审单位作了适当调整,审计人员重新审查后,所有报表项目的错报或漏报汇总数低于报表层次的重要性限额,审计人员仍可发表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如果被审单位拒绝调整,或拒绝作适当调整,经审计人员重新审查后,所有报表项目的错报或漏报汇总数仍超过或等于报表层次的重要性限额,则审计人员可认定报表总体是不公允真实的,应发表否定意见审计报告。
其二,如果审计人员不能认定有些报表项目是公允真实的,且被审单位拒绝调整,或拒绝作全面适当的调整,则审计人员可认定这个或这些报表项目是不公允真实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所有报表项目的错报或漏报汇总数低于报表层次重要性限额,则说明这些或这个不公允真实报表项目的影响是局部的(一般这样的项目也是个别的或极少数的),并不妨碍报表总体的公允真实性,则审计人员仍可认定报表总体是公允真实的,可以发表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如果所有报表项目的错报或漏报汇总数高于或等于报表层次的重要性限额,则说明这些不公允真实的报表项目的影响是全面的(一般其项目较多),已妨碍了报表总体的公允真实性,审计人员应认定报表总体是不公允真实的,可发表否定意见审计报告。
[作者单位:山西财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