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 民 工 作 报 告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三峡移民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市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一、2004年三峡移民工作回顾
2004年是三期移民工作的全面实施年。过去的一年,在中国共产党重庆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库区各级政府坚持移民搬迁、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统筹抓好移民搬迁安置和安稳致富,移民工作取得了新成就。全年完成移民投资33亿元,搬迁安置移民11.38万人,复建各类房屋287万平方米,搬迁调整工矿企业200户,全面完成了市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年度移民任务。
移民搬迁安置整体推进。完成农村移民出市外迁安置2.42万人,占国家下达计划的103%,累计完成外迁安置13.98万人;完成农村移民后靠安置0.7万人,累计完成13.46万人。完成城集镇房屋复建176万平方米,累计复建1339万平方米,搬迁安置城集镇人口8.4万人,累计搬迁安置53.2万人,旧城功能恢复、公路、港口码头等移民工程建设进度加快。完成搬迁调整工矿企业200户,累计完成1236户。
移民后期扶持正式启动。市政府制发了《重庆市三峡工程库区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和《重庆市三峡工程库区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管理办法》,审批了《重庆市三峡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大纲》,首批478个后期扶持基金项目已上报待批。在库区9个区县建成2.28万亩移民高标准柑橘示范园并通过国家验收,建成5个草食畜牧业项目基地。开展“移民培训年”活动,完成技能培训3万人,完成订单式劳务输出培训0.87万人,完成致富带头人培训992人,输出移民劳务工2万人。建立了300户农村移民家庭和400户城镇移民家庭生活状况的定期监测和抽样调查制度。
扶持库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力度加大。国务院批准了《三峡库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三峡水库周边绿化带建设工程规划》和《长江三峡区域旅游发展规划纲要》。市委、市政府召开了三峡库区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会议,围绕把库区建设成为新型生态经济区,研究部署了推动库区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解决产业空虚问题。制定了贯彻三峡库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实施意见,编制了重庆库区产业发展首批指导项目,初步选定73个项目,总投资387亿元,预计新增就业岗位14.4万个。制定了三峡水库重庆库区周边绿化带建设工程实施方案,规划在22个区县的202个乡镇实施绿化带建设工程132.3万亩,云阳试验段工程已正式实施。制定了长江三峡区域旅游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把旅游业建成库区支柱产业的目标任务和措施。对口支援工作向纵深发展,国家要求每一个省市每年至少落实一个对口支援好项目、接收一批库区移民劳务、交流培养一批库区干部。在三峡库区经济发展暨对口支援工作会议和重庆市三峡库区对口支援暨经贸洽谈会上签约的62个项目,已到位11.7亿元,已投产18个项目,已开工建设26项目。库区经济持续增长,社会事业全面进步,预计2004年库区移民区县(自治县、市)国内生产总值比上年增长14%,地方预算内财政收入比上年增长19%。
三峡水库管理得到加强。依据国务院对建设期三峡水库管理的通知精神,市政府制发了《关于加强三峡工程建设期三峡水库管理的意见》,对三峡水库综合管理、水环境质量管理、生态保护建设、消落区土地使用、水库资源开发利用、突发事件处置等作了明确规定,确定了市移民局增挂市三峡水库管理局牌子,负责三峡水库的综合管理。库区二期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通过国家初步验收,三期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正在审批,规划实施崩滑体治理255处、搬迁避让263处,库岸治理341段143公里、搬迁避让29段20公里,高边坡治理2296处,建立监测点1704处。为做好三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建立了市级专家库,完善了项目管理制度,制定了技术评审管理办法和防治项目工作方案,发布了项目法人组建规定,并提前启动了三期规划的91个高切坡项目。库区有20座污水处理厂和14座垃圾处理场已投入运行,有16座污水处理厂和14座垃圾处理场正在抓紧建设。严格新建项目环境管理,全面推行污染物总量控制和申报登记及许可证制度,对重点污染源安装了自动监控系统。开展库区次级河流环境综合整治。加强船舶污染治理,完成了12艘不同类型船舶的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船舶废弃物接收工程和化学危险品船舶洗舱基地工程已完成项目可研报告。全面开展三峡水库漂浮物清捞工作,三峡水库二期蓄水后共清捞处理漂浮物7万余吨。加强了长江干流水质断面监测,设立17个断面监测点,长江干流水质常年保持二类和三类。
移民政策进一步配套完善。国务院决定从2004年到2009年,每年从三峡工程建设基金中提取5亿元,总额30亿元,设立三峡库区产业发展基金。国家出台了移民后期扶持政策,明确从三峡电站电价收入中每度电提取5厘作为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和移民专项资金,重庆库区可累计使用后期扶持资金26.8亿元。国家同意三峡库区进口自用物资关税返还政策执行时间延长两年,从2003年底延长至2005年底。国务院批准增加重庆库区移民补偿静态投资18.7亿元,用于解决农村移民安置的遗留问题。
移民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强。按照三峡建委2003年度移民稽察整改核查报告的要求,市、区县严肃认真地进行了进一步整改,除少数历史遗留问题外,多数稽察问题已整改到位,库区带共性的问题和政策性问题已向三峡建委反映。严格移民规划和移民迁建用地管理,开展三峡水库提前蓄水至156米水位移民工作问题的专题调查,提出了我市实施意见。制定了移民资金使用“七不准”的规定, 《移 民 工 作 报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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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三峡移民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市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一、2004年三峡移民工作回顾
2004年是三期移民工作的全面实施年。过去的一年,在中国共产党重庆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库区各级政府坚持移民搬迁、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统筹抓好移民搬迁安置和安稳致富,移民工作取得了新成就。全年完成移民投资33亿元,搬迁安置移民11.38万人,复建各类房屋287万平方米,搬迁调整工矿企业200户,全面完成了市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年度移民任务。
移民搬迁安置整体推进。完成农村移民出市外迁安置2.42万人,占国家下达计划的103%,累计完成外迁安置13.98万人;完成农村移民后靠安置0.7万人,累计完成13.46万人。完成城集镇房屋复建176万平方米,累计复建1339万平方米,搬迁安置城集镇人口8.4万人,累计搬迁安置53.2万人,旧城功能恢复、公路、港口码头等移民工程建设进度加快。完成搬迁调整工矿企业200户,累计完成1236户。
移民后期扶持正式启动。市政府制发了《重庆市三峡工程库区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和《重庆市三峡工程库区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管理办法》,审批了《重庆市三峡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大纲》,首批478个后期扶持基金项目已上报待批。在库区9个区县建成2.28万亩移民高标准柑橘示范园并通过国家验收,建成5个草食畜牧业项目基地。开展“移民培训年”活动,完成技能培训3万人,完成订单式劳务输出培训0.87万人,完成致富带头人培训992人,输出移民劳务工2万人。建立了300户农村移民家庭和400户城镇移民家庭生活状况的定期监测和抽样调查制度。
扶持库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力度加大。国务院批准了《三峡库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三峡水库周边绿化带建设工程规划》和《长江三峡区域旅游发展规划纲要》。市委、市政府召开了三峡库区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会议,围绕把库区建设成为新型生态经济区,研究部署了推动库区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解决产业空虚问题。制定了贯彻三峡库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实施意见,编制了重庆库区产业发展首批指导项目,初步选定73个项目,总投资387亿元,预计新增就业岗位14.4万个。制定了三峡水库重庆库区周边绿化带建设工程实施方案,规划在22个区县的202个乡镇实施绿化带建设工程132.3万亩,云阳试验段工程已正式实施。制定了长江三峡区域旅游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把旅游业建成库区支柱产业的目标任务和措施。对口支援工作向纵深发展,国家要求每一个省市每年至少落实一个对口支援好项目、接收一批库区移民劳务、交流培养一批库区干部。在三峡库区经济发展暨对口支援工作会议和重庆市三峡库区对口支援暨经贸洽谈会上签约的62个项目,已到位11.7亿元,已投产18个项目,已开工建设26项目。库区经济持续增长,社会事业全面进步,预计2004年库区移民区县(自治县、市)国内生产总值比上年增长14%,地方预算内财政收入比上年增长19%。
三峡水库管理得到加强。依据国务院对建设期三峡水库管理的通知精神,市政府制发了《关于加强三峡工程建设期三峡水库管理的意见》,对三峡水库综合管理、水环境质量管理、生态保护建设、消落区土地使用、水库资源开发利用、突发事件处置等作了明确规定,确定了市移民局增挂市三峡水库管理局牌子,负责三峡水库的综合管理。库区二期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通过国家初步验收,三期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正在审批,规划实施崩滑体治理255处、搬迁避让263处,库岸治理341段143公里、搬迁避让29段20公里,高边坡治理2296处,建立监测点1704处。为做好三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建立了市级专家库,完善了项目管理制度,制定了技术评审管理办法和防治项目工作方案,发布了项目法人组建规定,并提前启动了三期规划的91个高切坡项目。库区有20座污水处理厂和14座垃圾处理场已投入运行,有16座污水处理厂和14座垃圾处理场正在抓紧建设。严格新建项目环境管理,全面推行污染物总量控制和申报登记及许可证制度,对重点污染源安装了自动监控系统。开展库区次级河流环境综合整治。加强船舶污染治理,完成了12艘不同类型船舶的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船舶废弃物接收工程和化学危险品船舶洗舱基地工程已完成项目可研报告。全面开展三峡水库漂浮物清捞工作,三峡水库二期蓄水后共清捞处理漂浮物7万余吨。加强了长江干流水质断面监测,设立17个断面监测点,长江干流水质常年保持二类和三类。
移民政策进一步配套完善。国务院决定从2004年到2009年,每年从三峡工程建设基金中提取5亿元,总额30亿元,设立三峡库区产业发展基金。国家出台了移民后期扶持政策,明确从三峡电站电价收入中每度电提取5厘作为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和移民专项资金,重庆库区可累计使用后期扶持资金26.8亿元。国家同意三峡库区进口自用物资关税返还政策执行时间延长两年,从2003年底延长至2005年底。国务院批准增加重庆库区移民补偿静态投资18.7亿元,用于解决农村移民安置的遗留问题。
移民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强。按照三峡建委2003年度移民稽察整改核查报告的要求,市、区县严肃认真地进行了进一步整改,除少数历史遗留问题外,多数稽察问题已整改到位,库区带共性的问题和政策性问题已向三峡建委反映。严格移民规划和移民迁建用地管理,开展三峡水库提前蓄水至156米水位移民工作问题的专题调查,提出了我市实施意见。制定了移民资金使用“七不准”的规定, 《移 民 工 作 报 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