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地税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三、贯彻反腐倡廉战略方针,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大预防腐败工作力度
年初,中央颁布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在前不久省局召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也讨论了《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全省地税系统建立惩防体系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基本框架和总体要求。我们要充分认识《实施意见》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学习,并按照省局《实施意见》的目标要求,明确我局2005年关于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点工作和具体任务。
(一)狠抓宣传教育,建立健全有效的教育机制
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我们要紧密结合地税系统的工作实际和党员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的思想实际,丰富教育的内容,改进教育的方式方法,拓宽教育的领域,不断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要以制度建设保证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落实。建立健全反腐倡廉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反腐倡廉理论制度;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讲廉政党课制度;要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领导干部的必修课,纳入培训计划,定期进行培训;新任领导干部必须进行廉政培训;要坚持和完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结合民主生活会主题,认真学习反腐倡廉有关规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要遵循思想道德教育规律,进一步改进方式方法。要坚持以人为本,因人施教的原则。可以围绕一些热点、难点问题组织研讨、举办论坛,从而使党员干部从思想深处真正解决问题。要注重运用正反典型开展教育。不仅要深刻剖析反面典型,使党员干部引以为戒,更要大力宣传勤廉兼优的先进典型,使党员干部学有榜样,真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要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组织广大党员继续深入学习党章、党内监督条例、党纪处分条例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内容,强化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引导干部算好政治、经济、人生、家庭四笔账。同时,要善于运用互联网等新技术,拓展阵地,构建反腐倡廉教育新的平台。
要探索建立党员干部参加反腐倡廉学习教育情况测评机制,着力提高教育的有效性。结合不同部门和不同层级党员干部的特点,制定科学的测评办法,定期对党员干部参加反腐倡廉教育情况作出较为全面客观的评价,同时也对教育活动效果作出评估,不断推进反腐倡廉教育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二)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严格的制度保证机制
要把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贯穿于税收工作的各个方面,体现到反腐倡廉工作的各个环节,用制度规范权力运行、约束干部的从政行为,有效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
一是建立健全税收执法管理制度。依托信息化建设,逐步建立人机结合的税收执法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减少执法随意性,防止不廉洁行为的发生。二是建立健全税务行政管理制度。完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制度和税务人员廉洁从政制度,结合征管改革、干部人事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改革,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三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配套措施。系统各部门、处室间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加强调查研究,从具体问题着手,制定相互配套的具体措施。
要把抓落实作为制度建设的重中之重。近年来,全市各级地税机关在市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各项工作保持强劲的发展势头,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显著成绩,应该肯定的说,抓制度的落实功不可没。但是,不可否认,我们的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小到工作效率不高,大到越权行使,政令不畅。这些问题如果不及时解决,就会积少成多,小错酿成大错,甚至影响税收事业的发展。我们系统就存在这样一些干部,他们的心思不是放在工作上,而是想尽办法要逃避制度约束,绕过制度规定,为个人谋取私利。因此,强调制度落实,就是要最大限度的制止和消灭这些问题,就是要在制度的落实上较以往花更大的力气,下更大的功夫,做更多的工作,使我们现有的各项制度和规定,体现在实际行动上,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规定,对制度的落实情况要加强监督检查,逐步完善惩处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违反制度,破坏制度的行为,切实加强管理,真正形成 “令行禁止、违者必究”的有效机制,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
(三)深化监督、建立健全严密的监督制约机制
加强监督是建立健全惩防体系的关键。要结合税收工作实际,明确权力监督制约的重点,抓住易于滋生腐败的环节和部位,综合运用各种监督方式,防止权力滥用和以权谋私。
一要明确监督的重点对象。系统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一把手是监督的重点对象。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强化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健全议事规则,完善议事程序,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防止个人说了算。要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进行整改,整改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通过对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谈话诫勉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监督。
二要进一步健全监督体系,形成监管合力。系统纪检监察部门、税收业务部门要相互配合,加强协作,相互利用检查成果,减少重复检查,形成监督合力。要服务税收中心工作,围绕重点项目,有计划地开展执法监察和审计调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改进工作。充分发挥审计的监督作用,抓好市局《内部审计工作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健全相关配套制度,使审计成果进入选人用人决策程序、党政纪惩处程序和干部教育程序。对违反税收政策,积压、截留、挪用、转引税款;违反财经纪律设立“帐外帐”、“小金库”;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超标准购置交通工具等问题,按照规定从重处罚,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是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拓宽监督渠道。对与纳税人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只要能公开的,都要主动向社会公开。要采取纳税人便于接受的方式和途径,公开有利于纳税人实现其权利的信息资源,允许其通过查询、阅览、复制、下载、抄录等多种形式,依法利用政务信息,确保纳税人依法享有的知情权。要畅通群众监督的渠道。凡本单位的重大决策、干部选拔任用和财务支出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情况,都要以有效的形式予以公开。
200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如何,关键在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否落实到位,措施是否有力。两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始终抓住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个龙头,紧扣“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推进制度创新,保证责任落实。重视和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工作,定期听取纪检组工作汇报,协调解决纪检监察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实际困难。要继续抓好领导班子“五个一”要求的落实。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安排部署;对分管范围的党员干部讲一次廉政教育课;听一次所管部门领导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汇报;对新任干部和群众有反映的干部进行一次廉政谈话;对群众反映突出的一两个不正之风问题进行调研,提出纠正措施。今年要把这“五个一”的要求作为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来进行衡量,做到了就是合格的领导干部,做不到就是不合格。要加强纪检监察力量,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要确保本单位纪检监察工作的需要。
各纪检组要切实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创新工作机制,加强组织协调,形成反腐倡廉工作的整体合力。要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建设一支“思想端正靠得住、业务精通拿得起、公正廉明立得牢”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纪检监察干部要自觉融入税收工作中去,及时发现和解决党风政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在参与中熟悉,在参与中监督,在参与中服务。使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提出、工作部署与市局的重点工作和重要决策相配套,与各部门、各单位的内部管理工作相衔接。
同志们,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重而道远。正如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的那样:“必须深刻认识到,执政基础最容易因腐败而削弱,执政能力最容易因腐败而降低,执政地位最容易因腐败而动摇。只有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我们党才能始终得到最广大人民的拥护和支持,才能不断提高执政能力、巩固执政地位,永远立于不败之地”。2005年,我们要按照上级部署,围绕总局、省局党风廉政会议提出的各项任务,以饱满的精神状态,求真务实、扎实工作,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际成果,保证市局全年以组织收入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任务地顺利完成,为西安地税事业的加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在全市地税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的报告(第3页)》